學達書庫 > 王統照 > 人格的啟示 | 上頁 下頁
讀書日記


  在此炎炎長夏中,哪裡還能讀書,況且我在家中,亦尚有許多事待作,更說不到讀些有系統的書。但我有時隨意讀幾本新舊書,或是將曾前閱過的書,取來重閱,心有所感,便隨手寫了下來,雖是很拉雜無序,也許有一點可資考證的,故此發表出來。不過文字既沒修飾,前後也沒有次序,只可作我的雜談看讀而已。

  中國虛字的用法,太變化而無準則,古今語義及文法的變遷,已經有很大的不同,而一字數用,不惟虛實相反;抑且辭理顛倒,如高郵王氏以「以」字作五解:

  (一)以,為也。詩瞻邛曰「天何以刺」,言天何為刺也。

  (二)以猶謂也。昭公二十五年左傳曰公以告臧孫;臧孫以難,告郈孫;郈孫以可勸。言臧孫謂難,郈孫謂可也。

  (三)以與也。書般庚曰爾忱不屬,惟胥以沈。儀禮鄉射禮曰主人以賓揖,

  (四)以猶及也。易小畜九五曰富以其鄰,虞翻注曰以及也。

  (五)以猶而也。書牧誓曰件暴虐于百姓,以奸宄子商邑。金勝曰天大雷雨以風,禮記樂記曰治世之人安以樂,亂世之音悲以怒。據王引之所釋的如此。我們如今用此字最多的即作用字解如又(以)疾辭,以遺相人(見歐陽修文集)始朝廷以脅律取士(蘇軾遠景樓記),而以筆墨弛驚相高(陸游雪安集序)梵庚以其軍降(侯方域甯南侯傳),凡此等用法極多,與英文之前置詞With相仿。其他則作為承轉語而連合他字作為一種Phrase用者,亦極普通如「所以」「遂以」之類不惟後人由習慣所養成之用字法,往往只知能運用自如此,而審。其意義所在,如非以便乎靜與簡之為逸……靜則可以致一(唐順之贈宜興令馮少虛序)。我以為第一句「非以」之「以」字,恰當王引之所謂作為「謂」字解,如禮記檀弓(替者吾有斯子也吾以將為賢人也。)同解。然第二句:「以」字,即須當作(然)字解,言惟靜可能致一。以字本與?已相通,但後來在文字上應用最多的即上幾種。其他作而字解,亦頗通行。在國語文字上;以及在後來的白話上恐怕就止有連合他字作一種承轉語的Phrase用法,當作英文的Therefore字用了。然我想在現今白話文當在幼稚的時代,當然用此等虛字,尚沒有大變化,將來也許如文言上用「以」字的變例與適用,而有別種用法,也未可知。

  七月二二日

  自來解詩經的,往往模棱其詞,猜測其義,既牽于文理,又不能貫通其意而用超出的眼光加以批正,遂至割裂迷離,不可卒解。而其大誤所在,則不知古字的用法,亦其一端。我前作《評毛詩復古錄》一文已屢申此義。(見去年九月上海《文學旬刊》)顧頡剛君作《詩經的危運與幸運》一文,(見本年《小說月報》)用讀歷史之方法參證鉤稽,發明詩的本義,實為一有價值之著作。但我想對於詩經上用虛字的說明,雖有許多漢字家為之筆注釋解,但真有確解,加以證明者殊鮮。所以往往有好多人讀過詩經,問其真義來,單就字義上也說不明白。昔人說讀書必先識字,況且我們要去研究古籍,更不能不先將字義了然於胸,然後觸類旁通,方可不至錯解。清代訓詁之學鉤稽備至,可謂已集大成;但最確切而能用科學方法以釋古書的,我獨佩服王氏父子。如王引之解詩經先取一虛字與他書相參證,發明其有幾種講法,然後用歸納的方法將詩中有此字者按條取來,加以詳解,駁倒前注。如「終」字釋為「詞之既也」,引左傳注「終猶已也」以為證。而得去解「終風且暴;」「終溫且惠;」「終窶且貧」,「終善且有」;「終其永懷,又窘陰雨」以及「終遠兄弟」,「終鮮兄弟」又以眾與終通以史記及韓策作證,而詩經載馳章的「許尤人之眾稚且狂」,以眾與終同作「既」解,無上面諸詩句中所用的「終」字,皆可作既字講字義既通,事理複合,使讀者可相悅以解。否則終風果為何物!如鄭箋所為是竟曰之風,殊屬牽強。我相能如此發明古的字用法,一方既可使古書易解;一方又可得到文學上的趣味,所謂「益人神智者」殊多。整理國故,此亦為緊要條件之一,不可忽視的。

  七月二十四日

  《暗寶之王》(The king of Dark Chamber)為泰戈兒戲劇中的名作,與《春之循環》同音。其中有一段極有趣味而含有哲理。其中Sundars-handa王后說:

  「否,否——沒有光我不能夠生活——在此嚴酷的黑暗之中我是不能休息的,蘇蘭格瑪,假使你能取一點光亮來在這個屋子裡,我可以將我的頸圈與你。」

  黑暗中須求光亮,在暗無明光的空間裡焉能生活,此語雖小,實可喻大。泰戈兒的著作中對於光明的顧盼;對於動作的讚歎,在在都足以發明此義,其表現於戲劇及詩歌者尤多。「我們是為欲望的鄰居,但是我所領受的比給予的為多。現在天黎明了而燈光可將我由暗隅然照出,……」他根本上認定人生終是有意義的,光明之途,終在人們的足塵之下。宇宙是終古的一個大動機,我們生有其中,亦必須體會此意,知惟一的靈魂,即為永不消滅的橋樑。世界無窮,我們日日追逐其中,似乎是無目的的,而人類沒有不是求自己靈魂上的慰悅,與生命的滿足,以求將自我實現與宇宙相合,但欲求達到這種地位的工具,則須以「動」與「愛」的精神,而後可以向黑暗之室中,尋到光亮的照耀。

  謝謝火焰給你的光明,但是不要忘了那位執燈的人呀,他是堅忍的鑽在黑暗當中呢。(見《飛鳥集》從鄭君譯文)

  七月二十四日

  李笠翁不愧為一天才者,他的成就無論如何;而在當時能獨往獨來,周遊江湖,為一行歌者的首領,雖也有借此招搖以及無行的不可避免的行為,而他能為當時所謂「士大夫」不敢為的那種放浪行徑,至少亦有可稱許的一點。不過中國式的文人,借了鋒巧的筆尖,刻簿嬉笑,或藉以作快意恩仇的工具,這的確非有操守,以及瀟然絕塵,悠悠自放的曠世逸才,大多數的文人,乃不能免於那種種卑鄙的思想與行為,所謂「名士不值半文錢」,恐即發端於這些人。他們一面想要傲然自高,不與俗任,一面卻又不能忍受物質上的壓迫,或於自己私利的觀念,所以我們提到大多數的中國文人,不免為之惋惜!

  其實人若能作一個真實的浪漫者又何妨,只是既要行如飄風,而胸有積垢,如李笠翁一世的才名,對於這一點上,恐怕不能不負一點責任。由此看來,他始不及金聖歎多了。然而他的曲子,除開結構一無足取外(完全是大團圓式的戲劇),至於詞句卻盡有巧妙恰合,不易移置的地方。只是他的取材,他的立意,除開一二篇外,幾乎盡以遊戲出之,其中滑稽的地方,故意穿加,閱之殊少趣味,輕簿的口句太重,這也是個情的關係,比起孔雲亭諸人來,那是不可同日語的。所以天才這兩個字,極難下正確的判斷,才力未必有何高下,而其性情的傾向如何,這便是他們立足點的分歧之處。英之Bacon以有名之文哲學家,而當其在官時,貪賄不公,為人共知,不過他的成就,是偏于理智方面的文字,若使之作文學上的創作,恐怕他的個性,也同李笠翁的顯著了。午睡未成,隨意取《十種曲》重閱後記此。

  七月三十一日

  文學作品與自然相關,而詩之表像尤須以自然為背景。蓋以小說,戲劇,盡可加入純粹說理或敘事部分果使配置題材允當,亦自可成一種Style獨於詩究缺少對於自然之興感或此類,啟發等成分,則難得佳作。顧詩之創作,由於思想的激蕩與自然相合,由一種冥冥悠悠的感發中而詩歌出現。中國所謂「詩言志,歌永言」,所謂「志」與「言」卻有極深滿的意思在內。安諾德(Arnold)說「詩的最大威權即為詩的解釋的威權。」(The Grand Power of Poetry is its interpretation poawer)

  不過他用此Interpreation注,據我想並不是極簡單得如普通流行字典上所請注的;他所謂解釋,是涵有心意及自然兩方的釋解及化合的觀念在內。人的思想,有時亦如遊絲,細於秋毫;有時則迅如飄風,沈如迴響,不過無論如何,總向外象為變化的起點,然後所感受者不同,則情緒的瞬化上因之時有易動,而詩的創成,乃不能端倪。《韻語陽秋》中曾有一段論詩思的短言,略。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