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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悔不當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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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終於見到他了。 原來張律師還來不及打點,這事情據說已經給上面曉得了,下手諭要軍法處速提審。 我拾了一網袋食物,鵲立在鐵門外等接見。圓臉孔的兵士點頭招呼我過去,在橫桌上領了接見證,又叫我等著。六個拎著空籃的人退出來了,圓臉孔兵上推我說:「快!快進去。」我拎著網袋跟眾人飛奔過去。 進口處有四張大桌阻擋著,桌旁坐著幾個兵立,粗聲命令我們把食物拿出來檢查。其中有人帶了一包瓜子,給丟在地上,說是裡面不許吃的,叫他帶回去,但瓜子已經散滿在地上,也來不及把它們拾起了。另有一個人夾帶了幾枝香煙,給兵士刮兩下耳光,把他推出去,說是今天不許他接見。 我靜站在桌前,看檢查完了,沒有什麼,但心中仍舊忐忑不安。裡面的門開了,一片鐵索琅檔聲,史亞倫已蓬頭垢面的站在我對面了,他們六個犯人並立在桌子裡邊,我們六個家屬則立在桌子外邊,這一桌之隔,就仿佛悠悠無盡的天河!於是大家亂糟糟講話,只聽見聲音,卻聽不清楚他們講些什麼。我是一句也說不出來。他的西服已皺得不像樣了,裡面發黯,鬍子滿腮的,幾乎使我認不出來。見了我,他似乎悲喜交集地喊了一聲:「小眉!」下面的話也聽不清楚了。 不到二分鐘光景,兵士就來趕我們出去,我不敢稍停留,到了轉角時,不禁回頭一望,只見他也正在走進去呢,我卻瞧不清楚他的腳上有沒有鐐銬。渴望多天的面談,就是如此匆匆一面又完結了。 晚上他又送信出來,叫我設法走看守所所長的路,先來個「特別接見」再說。他又在信中叮囑我莫惜代價,只要他能夠無事,就把這些「貨色」用完了也甘心。唉,他如今事到臨頭,原來也要命不要錢了。但是我還是摸不著道路。 有一個陌生的人來找我,說是史亞倫的同室難友,他可以替我設法特別接見。他說起牢房裡的情形:「全間只有像你家的床一般大呢。」 他說:「關著六個人,還加上一隻馬桶。史先生給你寫信便是拿這馬桶當桌子的。他整天發愁,焦急起來又亂抓頭髮,我們擔心他快發瘋了。晚上睡的時候,簡直像一聽沙丁魚,還把你的左手同我的右手銬鎖在一起,要大小便時兩人都得起來,唉,史先生恰巧是同我連在一起的,所以叫我出來找你,替你想法子辦到特別接見。」 我聽他說得詳詳細細,當然相信了。後來我們就討論如何走所長的路。他說他有一個親戚,與所長是換帖弟兄,他可以托那個親戚先去探探所長的口氣。他又關照我,這種活千萬不可在輸送信進去時提起,因為這是關係著所長的,他要是赫然震怒,史先生便要因此送命的了。我說我知道了。第二天他就很高興的給我回音說事情已經說妥了,他的親戚費了許多唇舌,最後所長總算看他面上答應下來,代價只要一根大條,因為這特別接見照規矩須得司令部裡科長以上的親筆字條,否則他做所長是有很大的干係的。我起先聽了嫌代價太大,但再想想又無別法,只得應允了。他叫我準備好金條,明天上午九時他來陪我同去。 但是明天不到九點鐘光景他又來了,同來的還有一個穿制服的中年人,看樣子還很威武的。他替我介紹說這位就是他的親戚王先生,住在淮海路十號A,同所長是要好朋友。我說:「一切全仗王先生幫忙。」王先生也就客氣幾句。於是史亞倫的難友,就叫我到別室去談幾句,問我「東西」預備好了沒有。我說預備好了。他就同我商量,這「東西」最好先交王先生送去,因為我們在監獄裡,見了所長不好當面行賄的。我想想他的話也有道理,況且他又陪著我同去,不怕出什麼毛病,便將一根條子交給姓王的先持去了。 到了九點多鐘,他就陪我到司令部看守所,這時候鐵門已開,外面長蛇陣似的又排列著普通接見的人了。他叫我在稍遠處等候著,不要多說話,這種事情給別人知道了是要出毛病的。於是他就進去說是先要向所長打個招呼。半晌,他出來了,對我說道:「所長講這時候恐怕人太多,進進出出似乎不很方便。不如到下午二時再來特別接見吧。」 我無奈只得快快要回家去,他還說我們不必回家了吧,就在外面吃了午飯,再到這兒來。我想吃午飯還早著哩,也沒有心思同生人多應酬,便堅決要回家,叫他到了下午再來接我。誰知道這次可出了毛病,我在家裡左等他不來,右等他也不來,晚上找到淮海路十號A問時,那裡又有什麼姓王的呢?這才知道遇著騙子,然而卻也不便聲張,只得自認晦氣罷了。 不過後來我畢竟也達到特別接見的目的了,是張律師替我設法的,沒花半文錢。所長對我很客氣,叫我坐在他自己的房裡,而把史亞倫叫人帶出來同我面談。 史亞倫這才詳細告訴我事情經過的情形:他本想騙他二條活動費到南京去的,混了幾天便回來,說是活動費已用完了,事情一時還沒有把握。後來想想橫豎是一個騙,索性騙得大一些陽,就告訴猶太人說事情已談好了,有一個很有勢力的軍官答應幫忙,只要你把二十根金條付出去,被扣的貨色在三天之內就可以發還給你了。猶太人本來不肯,說是先付半數吧,待貨色發還後再行付齊。史亞倫便作色而起說這樣可不用談了,他本來是替朋友幫忙性質的,能夠省事還是省些事好,請你另托別人吧。猶太人瞧著沒奈何,也就答應下來。不過這金條一定要當著軍官的面交付。史亞倫說很好。 於是他又想一個辦法,同軍官約好——他同軍人根本沒有說起過這麼一回事,只說有個外面朋友要請他吃飯談談,於是大家仍舊到三台酒家去。猶太人先到,不久他同軍人也去了,他把猶太人拉到一旁,附耳告訴他說軍官因為顏面關係,不願當面接受,只三人言定了,他要先走一步,那東西由我帶去交給他就是。猶太人因那個軍官既已面談了,想想也就不妨,便答應下來。那天他們在三台酒家定了一間雅座,完飯時間又提早了些,所以周圍更無別人。可以暢談無忌。那個軍人是不懂英語的,猶太人又不懂中國語,於是他便從中搗鬼一番。吃飯畢,他對軍人說是猶太人還有別的事要同我討論哩。於是軍人先告辭走了,他就這樣騙到了「東西」。 我問:「但是那個軍官將來若知道了不會出來作證嗎?」史亞倫笑道:「他這次在事實上雖然是給我做傀儡的,但在別人眼裡看來他的確也像個同謀嫌疑犯呀,他是自己避禍還來不及哩,那裡還敢挺身出來替猶太人作證?我若再小心一些,至多也不過打他一個招呼,給他些好處罷了。況且我在進來的前幾天知道,他已經不在上海,到南京去了。」 「你沒有告訴猶太人說那個軍人在某團嗎?」我又問。 他說沒有。他只告訴猶太人說是一個很有勢力的軍人,他不願意太暴露身份,猶太人因為事涉納賄,知道人家小心之必要,也就不追問了。 我想起了竇先生的話,便問:「你既不是軍人,他們後來怎麼又到保安司令部去告你呢?」 他皺著眉毛答道:「這就是他們做的圈套呀。後來猶太人請了一個性林的律師,大概就是這個姓林的壞蛋替他出了主意,說是中國法院辦事頂糊塗的,這種官司著正式控告起來不知道要到何年何月才能了結呢,於是他們便在保安司令部裡鋪好路子,說是我與該部某軍人同謀,這樣司令部便有理由可以受理這案件了。其實猶太人也明知這軍人不是屬保安司令部的,而且他又不知道這軍人的姓名,而交付金條的事又沒有確實憑證。按理這類事件,保安司令部是不能受理的,不過他們用了錢,我猜想他們一定是用了錢,保安司令部派人來密偵我了。那天他們得到報告說我在某處跳舞,他們便在該跳舞廳門口等著我,見我出來了,遂綁票似的把我綁到這裡。當時我要求他們拿出拘票來給我看,他們說你到了那邊自然會知道,沒有大關係的。」 「到了那邊又怎麼樣呢?」 「我就看見猶太人已先在裡面了,還有一個自稱林的律師也陪著他。後來司令部裡的人就替我們調停,要我寫一張條子,承認拿過他二十根大條,說是寫了這字條就放我出來。我起初不肯寫,後來禁不住他們威嚇,就是不寫便要灌冷水了,我一時急昏過去,使胡亂寫了一張。唉,不知道不寫還好,寫了以後他們就說這是證據,把我正式押下來了。」 我聽了沒有什麼話說,只覺得心裡十分害怕。 他接著又告訴我那天軍事法庭開審的情形,「是一個禿頂老法官問口供的,樣子很凶。」 他若有金庫地說:「他問我為什麼騙猶太人金條。我說我根本沒有拿過他的金條呀。又問我那個同謀的軍人是誰。我又推說既無騙錢的事,自然更無什麼軍人同謀的了。那老頭兒聽著大光其火,你說現有證據在這裡,這字條明明是你親筆寫的,你還敢賴嗎?從速招出軍人是誰,以便本庭拿來一併問罪。我當時本想說出這字條是我到了司令部裡被脅迫後才寫的,於法無效。但再想想又怕因此而得罪了司令部裡的人,他們也許要辦得更凶,所以一時意回答不出話來。 「那法官見我不開口,便冷笑一聲,諭令還押,改期再審。我回到監房之後,卻又想出了一個理由,下次再審時我一定要對他說,就是:假使猶太人控告我詐欺取財的證據就只有我的這張筆據,則當此筆據尚未寫時,該猶太人是憑什麼來控告我,貴司令部又是憑什麼受理這件案件而來拘捕我的呢?不過,小眉,辯論是辯論,聽不聽還要隨他們的便呀,這軍事法庭很厲害的,據裡面的難友告訴我說,他們一不高興就判上十年八年,又不能上訴,這樣我還不是完結了嗎?現在我真悔不當初,小眉,你快替我多方面活動活動吧,只要使我能夠好好出來,我一定要改過做人。這些錢本來不是我的,用完也就算了。不過你要當心再受騙,那個與我同室的人有是真有的,他本來是一個拆白黨,你這次只給他騙去一根金條還是大幸哩。小眉,我在裡面萬事不能同你商量,一切只好請你代我決定吧,就是弄錯了我也不怪你。我在裡面天天只想著你,覺得只有你過去所說的話是金玉良言,我後悔已嫌遲了。小眉,救救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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