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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丈夫的職業(2)


  想到這裡,早聽見余白聲音在後房大聲問是問誰在多講了。於是麗英拭幹淚,膽怯地抱著嬰兒進去,似乎低聲在告訴他什麼,他不聽見再粗聲詢問:「究竟是誰呀?」她似乎說出我的名字,一陣急遽的腳步聲從後房飛奔出來,是餘白口銜著煙斗,欣喜卻又帶著驚訝地說:「是你呀?真個是你嗎?好多年不見了。」

  後來余白告訴我,辣斐德路附近有新房子在建造,每幢小費三千元,形式顏色倒是頂美麗的。他又說他們不久也將遷到那裡附近去,大家做個鄰居,常常好來往。

  我不能忘記,我們進新屋的一天,那是民國二十八年的中秋,晚上涼月兒閃著銀光。胡麗英同著余白也來了,還有許多其他的親戚朋友,大家整整齊齊坐在客廳裡,桌上堆著鮮花,架上滿是銀盾銀盃之屬,牆上也約略掛幾幅字畫,都是賀喬遷兼又賀開業的,許多許多的鏡框都沒法懸掛陳列,不然真不知要占滿幾間屋哩。我們的屋子是全幢的,有三層樓,我與賢的臥室在二樓,是最寬大與明亮的一間,我們擺了新租來的全房水器,窗帷都用彩花輕絹制的,我們住在裡面像重溫著新郎新娘的夢,不久我便養了第三個女兒菱菱。

  賢到處托人去拉法律顧問,有的出一百元,有的出二百元,出五百元的算是最客氣了,都是全年的,介紹人還有回扣。我興奮地幫著他填顧問證書,紙頭是印好的,法院裡現成有買,只不過字得寫得端正些,我在落筆之先,總要糟蹋十幾張連史紙,結果寫下去還是不行,再三懊喪著,要等賢安慰誇讚才罷。每多一家法律顧問,我們總要出去吃一次飯,或者看電影,錢也便剩得不多了。

  我們時常討論著不常發生的法律問題,以為做律師能做出奇制勝才好,可是事實上連普通案件都不常經見。好容易有一個朋友或親戚說明天要介紹一個當事人來了,我們忙著收拾客廳,假如發覺臺布齷齪了便趕快換,或者覺得茶杯欠精緻就另買一套,當天又再三叮囑傭人禮貌,千萬不要惹人家笑話,我說我就坐在旁邊充個臨時書記吧,然而賢堅持不肯,說是給人家認出了反而要鬧笑話的。

  誰知道到了約定時間,左等又不來,右等又不來,又不好去催,只得自己裝得滿不在乎似的胡亂翻翻《六法全書》。我抱著菱菱焦急地一次次下來看光景,賢恐怕婦人抱著小孩坐在寫字臺旁不雅觀,連連揮手叫我快上去,我也不敢動問,只有女傭卻心急不耐煩的嘰咕道:「人家茶杯已洗乾淨,茶汁都泡好了,這時候還不來,好大的架子!」我聽了不禁惱怒道:「誰又叫你等來,你只管照常幹你的;人來時,少爺自然會喊你倒茶。」

  賢在裡面只是不作聲,我很知道他心裡難過,原來人家只不過隨便說一聲,並不把這裡放在心上呀。也許他此刻早已在別處簽好委任狀了,也許本來早請律師的,只為不放心,想托熟來商量商量,後來覺得沒有什麼大需要,也許是根本不大信得過這裡,因此也就不來了。

  當賢每次安排香餌,而等不來魚上鉤的時候,總是沉著臉悶悶的提起帽子就出去的,我恐怕他不是去喝酒,定是上什麼消遣散悶的地方去了,心裡很難過,卻又不忍攔阻。我很奇怪,上海有許多大律師報上都常登著他們受任為某某法律顧問,或代表某某啟事等等,心裡很羡慕,我說他們大概是都精通法律的,我何不也好好看些這類書,將來也好幫著賢做訴狀呢?

  但是賢說:「她們有什麼屁法律精通,只是路道多,到處兜得轉。」於是又說:「不如先到大律師處去做個幫辦吧,只好混熟些人頭再說。」

  但是我把報上某大律師做求幫辦的廣告指給賢看,賢興沖沖就去接洽了轉來告訴我時,就把我的一團熱心片刻化為冰冷,原來所謂律師做求幫辦也者,便是招請跑街,替他兜生意,然後照成拆帳,其他絕無薪金等項,我說:「我們自己有案件,自己不會辦,誰還替你拆帳來?」於是就把此項念頭打消了。

  後來還是這位洋行經理瞧得起他,把本行中訂契約等事都同他商量,聽他說得很有條理,也就慢慢的委託他辦理幾件事,結果似乎每件都很滿意,因此案件便接得多了,經驗也比較豐富起來了。不過其實我卻感到另有一種痛苦,便是覺得他同人家所計議的似乎都是歪曲事實來牽就法律條文的,而且當然誰給你錢便須盡心竭智的替誰去卸脫己過或陷人於罪,那是對於良心頗不安的,當這般當事人去後,我便指著架上閃閃發光的銀盾說道:「你們不是保障人權,伸張正義的嗎?賢呀,我覺得你應該……」

  但是賢立刻便一笑打斷我的話道:「我知道我應該幫著欠債者使其不必還帳,殺人者使其不必償命,否則還要出錢請我們做律師的幹嗎?」

  我默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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