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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一本小書同時又讀一本大書(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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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正確記憶到我小時的一切,大約在兩歲左右。我從小到四歲左右,始終健全肥壯如一只小豚。四歲時母親一面告給我認方字,外祖母一面便給我糖吃,到認完六百生字時,腹中生了蛔蟲,弄得黃瘦異常,只得每天用草藥蒸雞肝當飯。那時節我就已跟隨了兩個姐姐,到一個女先生處上學。那人既是我的親戚,我年齡又那麼小,過那邊去念書,坐在書桌邊讀書的時節較少,坐在她膝上玩的時間或者較多。 到六歲時,我的弟弟方兩歲,兩人同時出了疹子。時正六月,日夜皆在嚇人高熱中受苦。又不能躺下睡覺,一躺下就咳嗽發喘。又不要人抱,抱時全身難受。我還記得我同我那弟弟兩人當時皆用竹簟卷好,同春捲一樣,豎立在屋中陰涼處。家中人當時業已為我們預備了兩具小小棺木擱在廊下。十分幸運,兩人到後居然全好了。我的弟弟病後家中特別為他請了一個壯實高大的苗婦人照料,照料得法,他便壯大異常。我因此一病,卻完全改了樣子,從此不再與肥胖為緣,成了個小猴兒精了。 六歲時我已單獨上了私塾。如一般風氣,凡是私塾中給予小孩子的虐待,我照樣也得到了一份。但初上學時我因為在家中業已認字不少,記憶力從小又似乎特別好,比較其餘小孩,可謂十分幸福。第二年後換了一個私塾,在這私塾中我跟從了幾個較大的學生,學會了頑劣孩子抵抗頑固塾師的方法,逃避那些書本去同一切自然相親近。這一年的生活形成了我一生性格與感情的基礎。我間或逃學,且一再說謊,掩飾我逃學應受的處罰。我的爸爸因這件事十分憤怒,有一次竟說若再逃學說謊,便當砍去我一個手指。我仍然不為這話所恐嚇,機會一來時總不把逃學的機會輕輕放過。當我學會了用自己眼睛看世界一切,到不同社會中去生活時,學校對於我便已毫無興味可言了。 我爸爸平時本極愛我,我曾經有一時還作過我那一家的中心人物。稍稍害點病時,一家人便光著眼睛不睡眠,在床邊服侍我,當我要誰抱時誰就伸出手來。家中那時經濟情形還很好,我在物質方面所享受到的,比起一般親戚小孩似乎都好得多。我的爸爸既一面只作將軍的好夢,一面對於我卻懷了更大的希望。他仿佛早就看出我不是個軍人,不希望我作將軍,卻告訴我祖父的許多勇敢光榮的故事,以及他庚子年間所得的一份經驗。他因為歡喜京戲,只想我學戲,作譚鑫培。他以為我不拘作什麼事,總之應比作個將軍高些。第一個讚美我明慧的就是我的爸爸。 可是當他發現了我成天從塾中逃出到太陽底下同一群小流氓遊蕩,任何方法都不能拘束這顆小小的心,且不能禁止我狡猾的說謊時,我的行為實在傷了這個軍人的心。同時那小我四歲的弟弟,因為看護他的苗婦人照料十分得法,身體養育得強壯異常,年齡雖小,便顯得氣派宏大,凝靜結實,且極自重自愛,故家中人對我感到失望時,對他便異常關切起來。這小孩子到後來也並不辜負家中人的期望,二十二歲時便作了步兵上校。至於我那個爸爸,卻在蒙古,東北,西藏,各地處軍隊中混過,民國二十年時還只是一個上校,在本地土著軍隊裡作軍醫(後改為中醫院長),把將軍希望留在弟弟身上,在家鄉從一種極輕微的疾病中便瞑目了。 我有了外面的自由,對於家中的愛護反覺處處受了牽制,因此家中人疏忽了我的生活時,反而似乎使我方便了好些。領導我逃出學塾,盡我到日光下去認識這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以及萬匯百物的動靜,這人是我一個張姓表哥。他開始帶我到他家中橘柚園中去玩,到城外山上去玩,到各種野孩子堆裡去玩,到水邊去玩。他教我說謊,用一種謊話對付家中,又用另一種謊話對付學塾,引誘我跟他各處跑去。即或不逃學,學塾為了擔心學童下河洗澡,每到中午散學時,照例必在每人手心中用朱筆寫個大字,我們尚依然能夠一手高舉,把身體泡到河水中玩個半天。這方法也虧那表哥想出的。我感情流動而不凝固,一派清波給予我的影響實在不小。我幼小時較美麗的生活,大部分都同水不能分離。我的學校可以說是在水邊的。我認識美,學會思索,水對我有較大的關係。我最初與水接近,便是那荒唐表哥領帶的。 現在說來,我在作孩子的時代,原來也不是個全不知自重的小孩子。我並不愚蠢。當時在一班表兄弟中和弟兄中,似乎只有我那個哥哥比我聰明,我卻比其他一切孩子懂事。但自從那表哥教會我逃學後,我便成為毫不自重的人了。在各樣教訓各樣的方法管束下,我不歡喜讀書的性情,從塾師方面,從家庭方面,從親戚方面,莫不對於我感覺得無多希望。我的長處到那時只是種種的說謊。我非從學塾逃到外面空氣下不可,逃學過後又得逃避處罰。我最先所學,同時拿來致用的,也就是根據各種經驗來製作各種謊話。我的心總得為一種新鮮聲音,新鮮顏色,新鮮氣味而跳。我得認識本人生活以外的生活。我的智慧應當從直接生活上吸收消化,卻不須從一本好書一句好話上學來。似乎就只這樣一個原因,我在學塾中,逃學紀錄點數,在當時便比任何一人都高。 離開私塾轉入新式小學時,我學的總是學校以外的。到我出外自食其力時,我又不曾在職務上學好過什麼,二十年後我「不安於當前事務,卻傾心于現世光色,對於一切成例與觀念皆十分懷疑,卻常常為人生遠景而凝眸」,這分性格的形成,便應當溯源於小時在私塾中逃學習慣。 自從逃學成習慣後,我除了想方設法逃學,什麼也不再關心。 有時天氣壞一點,不便出城上山裡去玩,逃了學沒有什麼去處,我就一個人走到城外廟裡去。本地大建築在城外計三十來處,除了廟宇就是會館和祠堂。空地廣闊,因此均為小手工業工人所利用。那些廟裡總常常有人在殿前廊下絞繩子,織竹簟,做香,我就看他們做事。有人下棋,我看下棋。有人打拳,我看打拳。甚至於相罵,我也看著,看他們如何罵來罵去,如何結果。因為自己既逃學,走到的地方必不能有熟人,所到的必是較遠的廟裡。到了那裡,既無一個熟人,因此什麼事都只好用耳朵聽,眼睛去看,直到看無可看聽無可聽時,我便應當設計打量我怎麼回家去的方法了。 來去學校我得拿一個書籃。內中有十多本破書,由《包句雜誌》、《幼學瓊林》到《論語》、《詩經》、《尚書》通常得背誦。分量相當沉重。逃學時還把書籃掛到手肘上,這就未免太蠢了一點。凡這麼辦的可以說是不聰明的孩子。許多這種小孩子,因為逃學到各處去,人家一見就認得出,上年紀一點的人見到時就會說:「逃學的,趕快跑回家挨打去,不要在這裡玩。」若無書籃可不會受這種教訓。因此我們就想出了一個方法,把書籃寄存到一個土地廟裡去。那地方無一個人看管,但誰也用不著擔心他的書籃。小孩子對於土地神全不缺少必需的敬畏,都信託這木偶,把書籃好好的藏到神座龕子裡去,常常同時有五個或八個,到時卻各人把各人的拿走,誰也不會亂動旁人的東西。我把書籃放到那地方去,次數是不能記憶了的,照我想來,次數最多的必定是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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