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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偏見


  偏見可以說是思想的放假。它不是沒有思想的人的家常日用,而是有思想的人的星期日娛樂。假如我們不能懷挾偏見,隨時隨地必須得客觀公平、正經嚴肅,那就像造屋只有客廳,沒有臥室,又好比在浴室裡照鏡子還得做出攝影機頭前的姿態。魔鬼在但丁《地獄篇》第二十七句中自稱:「敝魔生平最好講理。」可見地獄之設,正為此輩;人生在世,言動專求合理,大可不必。當然,所謂正道公理壓根兒也是偏見。依照生理學常識,人心位置,並不正中,有點偏側,並且時髦得很,偏傾于左。古人稱偏僻之道為「左道」,頗有科學根據。不過,話雖如此說,有許多意見還不失禪宗洞山《五位頌》所謂「偏中正」,例如學術理論之類。只有人生邊上的隨筆、熱戀時的情書等等,那才是老老實實、痛痛快快的一偏之見。

  世界太廣漠了,我們圓睜兩眼,平視正視,視野還是偏狹得可憐,狗注視著肉骨頭時,何嘗顧到旁邊還有狗呢?至於通常所謂偏見,只好比打靶的瞄準,用一隻眼來看。但是,也有人以為這倒是瞄中事物紅心的看法。譬如說,柏拉圖為人類下定義云:「人者,無羽毛之兩足動物也。」可謂客觀極了!但是按照希臘來阿鐵斯(Diogeneslaertius)《哲學言行論》六卷二章所載,偏有人拿著一隻拔了毛的雞向柏拉圖去質問。博馬舍(Beaumarchais)《趣姻緣》((Mariagede Figaro)裡的丑角說:「人是不渴而飲,四季有性欲的動物。」我們明知那是貪酒好色的小花臉的打渾,而也不得不承認這種偏宕之論確說透了人類一部分的根性。偏激二字,本來相連;我們別有所激,見解當然會另有所偏。假使我們說:「人類是不拘日夜,不問寒暑,發出聲音的動物。」那又何妨?

  禽囀於春,蛩啼於秋,蚊作雷于夏,夜則蟲醒而鳥睡,風雨並不天天有,無來人犬不吠,不下蛋雞不報。唯有人用語言,用動作,用機械,隨時隨地做出聲音。就是獨處一室,無與酬答的時候,他可以開留聲機,聽無線電,甚至睡眠時還發出似雷的鼻息。語言當然不就是聲音,但是在不中聽,不願聽,或者隔著牆壁和距離聽不真的語言裡,文字都喪失了圭角和輪廓,變成一團忽漲忽縮的喧鬧,跟雞明犬吠同樣缺乏意義。這就是所謂「人籟」!斷送了睡眠,震斷了思想,培養了神經衰弱。

  這個世界畢竟是人類主宰管領的。人的聲音勝過一切。聚合了大自然的萬千喉舌,抵不上兩個人同時說話的喧嘩,至少從第三者的耳朵聽來。唐子西的《醉眠》詩的名句「山靜如太古」,大概指著人類尚未出現的上古時代,否則山上住和尚,山下來遊客,半山開飯店茶館,決不容許那座山清靜。人籟是寂靜的致命傷,天籟是能和寂靜溶為一片的。風聲濤聲之於寂靜,正如風之於空氣,濤之於海水,是一是二。每日東方乍白,我們夢已回而困未醒,會聽到無數禽聲,向早晨打招呼。

  那時夜未全消,寂靜還逗留著,來庇蔭未找清的睡夢。數不清的麻雀的鳴噪,瑣碎得像要啄破了這個寂靜;鳥鵲的聲音清利像把剪刀,老鸛鳥的聲音滯澀而有刺像把鋸子,都一聲兩聲地向寂靜來試鋒口。但是寂靜似乎太厚實了,又似乎太流動了,太富於彈性了,給禽鳥啼破的浮面,立刻就填滿。雄雞引吭悠揚的報曉,也並未在寂靜上劃下一道聲跡。慢慢地,我們忘了鳥囀是在破壞寂靜;似乎寂靜已將鳥語吸收消化,變成一種有聲音的寂靜。此時只要有鄰家小兒的啼哭,樓上睡人的咳嗽,或牆外早行者的腳步聲,寂靜就像宿霧見了朝陽,破裂分散得乾淨。人籟已起,人事複始,你休想更有安頓。在更闌身倦,或苦思冥想時,忽聞人籟噪雜,最博愛的人道主義者,也許有時殺心頓起,恨不能滅口以博耳根清靜。禽獸風濤等一切天籟能和寂靜相安相得,善於體物的古詩人早已悟到。

  《詩經》:「蕭蕭馬鳴,悠悠旆旌」,下文就說明「有聞無聲」;可見馬嘶而無人喊,不會產生喧鬧。《顏氏家訓》也指出王籍名句「蟬噪林愈靜,鳥鳴山更幽」,就是「有聞無聲的」感覺;蟲鳥鳴噪,反添靜境。雪萊詩《贈珍尼——一個回憶》(To Jane A Recollection)裡,描寫啄木鳥,也說鳥啄山更幽。柯律立治(Coleridge)《風瑟》詩(Eolian Harp)云:「海聲遠且幽,似告我以靜。」假使這個海是人海,詩人非耳聾頭痛不可。所以我們常把「鴉鳴雀噪」來比人聲喧嘩,還是對人類存三分回護的曲筆。常將一群婦女的說笑聲比於「鶯啼燕語」,那簡直是對於禽類的悔辱了。

  寂靜並非是聲響全無。聲響全無是死,不是靜;所以但丁說,在地獄裡,連太陽都是靜悄悄的(Doveilsoltace)。寂靜可以說是聽覺方面的透明狀態,正好像空明可以說是視覺方面的寂穆。寂穆能使人聽見平常所聽不到的聲息,使道德家聽見了良心的微語(Still small voice),使詩人們聽見了暮色移動的潛息或青草萌芽的幽響。你愈聽得見喧鬧,你愈聽不清聲音。唯其人類如此善鬧,所以人類相聚而寂不作聲,反欠自然。例如開會前的五分鐘靜默,又如親人好友,久別重逢,執手無言。這種寂靜像懷著胎,充滿了未發出的聲音的隱動。

  人籟還有可怕的一點。車馬雖喧,跟你在一條水平線上,只在你周圍鬧。惟有人會對準了你頭腦,在你頂上鬧——譬如說,你住樓下,有人住樓上。不講別的,只是腳步聲一項,已夠教你感到像《紅樓夢》裡的趙姨娘,有人在踹你的頭。每到忍無可忍,你會發兩個宏願。一願住在樓下的自己變成《山海經》所謂「刑天之民」,頭腦生在胸膛下面,不致首當其衝,受樓上皮鞋的踐踏。二願住在樓上的人變像基督教的「安琪兒」或天使,身體生到腰部而止,背生兩翼,不用腿腳走路。你存心真好,你不願意樓上人像孫臏那樣受刖足的痛苦,雖然他何嘗顧到你的頭腦,顧到你是羅登巴煦所謂「給喧鬧損傷了的靈魂」?

  鬧與熱,靜與冷,都有連帶關係;所以在陰慘的地獄裡,太陽也給人以寂寥之感。人聲喧雜,冷屋會變成熱鍋,使人通身煩躁。叔本華《哲學小品》(Parergaund Paralipomena)第二百七十八節中說,思想家應當耳聾,大有道理。因為耳朵不聾,必聞聲音,聲音熱鬧,頭腦就很難保持冷靜,思想不會公平,只能把偏見來代替。那時候,你忘掉了你自己也是會鬧的動物,你也曾踹過樓下人的頭,也曾嚷嚷以致隔壁的人不能思想和睡眠,你更顧不得旁人在說你偏見太深,你又添了一種偏見,又在人生邊上注了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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