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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論的宇宙觀概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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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論的宇宙觀概說(1)(一九二六年初) 編者按:本文和一起收在這裡的《馬克思主義之意義》,曾作為「附錄」收入作者所譯之《無產階級之哲學——唯物論》一書(蘇聯郭列夫著,新青年社出版,見本文集第八卷),作者為此寫了下面這段說明: 這附錄之中包含兩篇文章:(一)唯物的宇宙觀概說,(二)馬克思主義之概念——都是我一九二六年年初自己研究唯物論哲學時所鈔錄的筆記,其中當然沒有甚麼獨出心裁的地方。不過郭列夫原書上所敘的唯物論與科學,其行文的體裁比較鬆懈,所以我的第一篇附錄,亦許可以幫助讀者更有系統些瞭解唯物論的宇宙觀及生物觀。至於第二篇附錄,亦不是多餘的,因為它很可以幫助讀者得到對於「馬克思主義」一名詞的正確概念,不至於認為馬克思主義就限於唯物史觀及其經濟學說。 瞿秋白 一九二七年一月一日 一、唯物論之總定義 馬克思主義宇宙觀的基礎是在於互辯法[1]的唯物論。互辯法唯物論的名稱便可以表示:馬克思的唯物論是唯物論與互辯法的綜合,而且是這兩種學說最發展的最進化的結論。當然,互辯法唯物論是很複雜的學說,我們要研究他,必須要詳細知道這一學說的各部分的內容。 唯物論在哲學上的意義究竟是甚麼呢?唯物論當然是與唯心論絕對相反的反面。唯心論對於一切宇宙現象,一切物質的性質,都以「精神」的某種某種性質為原因來解釋。唯物論的解釋,卻剛剛和他相反。唯物論的方法,是用物質的種種性質,人類或動物機體的種種組織來解釋心理現象。凡是以物質為最初動力(原素)的哲學家都是唯物論派,凡是以精神為最初動力的哲學家,便是唯心論派。哲學上的唯物論的定義已盡於此,「大概而論」的唯物論定義,也只能有這一些兒解說——因為歷史上的各時代在哲學根本理論上往往加上不少各種各式的說素,使每一時代的唯物論都有自己的特別形式,與其他時代的唯物論絕不相同,所以我們不能以一比較詳細的定義概括各種唯物論,而只能有一極籠統的定義。 唯心論和唯物論兩種學說,差不多可以包容哲學上各種派別。固然,除唯心唯物論以外,還有許多所謂二元論(Clualism)——承認物質與精神各自獨立的存在。可是二元論無論如何不能解釋:何以並且怎樣這兩種各自獨立絕不相同的東西——物質與精神——卻能互相影響。這一個問題,確是研究哲學時必然要發生的。因此,最徹底一貫的思想家總是傾向於一元論(monism)的,就是力求一種根本動力(原素),或者是物質,或者是精神,來解釋宇宙現象。(2) 「物質」又是甚麼呢?這是唯物論宇宙觀的根本原素,不能不先有一個明確的概念。樸列漢諾夫說:「物質——是能以某種方法,或者直接或者間接的,使生物機體受他的影響而起外部感覺的東西。」哲學上的精神論派(Spiritualist)(3)說,精神現象不能對於別人的外部感覺發生影響。可見,精神與物質的區別,正可以從這種雙方對照比較中規定出來。凡是可以用我們的外部感覺去接觸,並且有分量體積等可以稱量的東西都是「物質」。至於「精神」——照唯心論派的定義,如我們的感情、思想、意志等類的東西,便不能直接接觸,也不能稱量,這是所謂「內心」。「內心」與「外物」的差別,是在「內心」只能間接的推知——只能經過物質的現象而推測他,如必須經過某人的言語,動作、姿態,面容,而能夠知道他是在憂愁、愉快或煩惱。 二、物質世界之統一 我們既有上述的總定義之後,便可以進而研究現代的唯物論——最發展最深入的根據於科學的唯物論。 無論是一種氣,一杯水,一塊銅,一根草,一片肉皮,現代的科學,都能分析他成種種「原質」——如輕氣、養氣等;宇宙間據科學家之推算,當共有九十二種原質,現在已經發見者有八十七種(英國科學家摩士萊Moseley[2]之說)。原質又可分為極小的單位,所謂「原子」(atom)。我們平常看來,仿佛是很堅固的(固體)或者是流動的(液體),飄忽的(氣體)東西,其實都不過是種種原質之原子互相錯綜交結的各種組合;每一物質為某幾種原質所構成——如輕氣二原子與養氣一原子相結合便成水。原子為化學原質(元素)的最小質點。兩原子——兩種原質之原子,或兩種以上的原質之原子,集合而成一「分子」,這種分子便是物質的一部分。譬如水的一分子,便是輕二原子養一原子所合成。各種物質的分子,因其組成之原子種類及數目之不同,大小各異,然而其中最大的也已經小到決非人類目力所能見。以最大的物質分子而論,如澱粉的一分子,其中所含之原子,至少有二萬五千;原子的小於此可見了。從前科學家都以為原子已經是不可再分的最小的物質單位了。然而十九世紀末葉,英國科學家盧莎福(Ernest Rutherford)[3]等,又發現更小的物質成分,所謂「電子」(Electron),於是創原子組織說。據這種學說,每一原子內部,還可分為許多的小電子,而且原子的結構仿佛是一個極小的太陽系,所謂行星制的原子說。每一原子,中心有「陽電核」,四周圍繞著「陰電荷」,陽電核又名「元核」(Proton),陰電荷便是一個以至於許許多多的電子,繞著元核不絕的轉動,如地球行星繞太陽而轉一樣。宇宙間任何原子都為電子及元核所構成;各種原質之原子的構造,只有數量上、形式上的不同,如最輕而小的氫原子,只有一個電子繞動於元核之外,最重而且複雜的黃金原子,便有複雜的元核和多數的電子,而在質量上本體上,除陰陽二電以外別無他物。所以物質不過是「電」的種種表現而已。電子之各種結構,形成各種原質之原子;各種元質之原子互相結合而成各種不同的組合,以構成各種物質之分子。人身、大地、星球以及宇宙無不是這些原子分子所組成——分子原子之于宇宙,正猶磚瓦之於房屋。電子的發見不但證明唯物論,並且證明唯物論的一元性:宇宙間一切物質都可以分析到極小,而求出一種唯一的(質P素rothye)——電(4)。可見全宇宙只是統一的物質之種種組合或混合的方式。 各種物質並且經常的在變動、轉動、變化之中。人的身體,草本的枝葉,地下的煤炭,都因內部電子的放射或原子的離合而不斷的變化:腐敗、生長、變質、變味……「現時存在在我們筋肉腦髓裡的原子,在幾百萬年前曾經是某種野獸或植物的一部分。再過幾十年幾百年,這些原子又不知道要飛到那裡去,改組成種種式式的別種物質,而附著組合于現時還未有生命的生物身上去。」(5)同時,宇宙間物質的數量永不減少或增多。物質並不消滅,也不發生,只是時常改變自身的組織形式罷了。這就是所謂物質不滅的原理。 「因此」,昂格思[4]說:「宇宙真正的統一,乃在於他的物質性——宇宙是統一的無始無終的物質,此物質之外別無所有。」然而神仙、上帝、魔鬼等等呢?這些東西在物質世界裡老實沒有他們的位置,至於所謂「精神」——動物的心理現象,這總是確實存在的了,又怎樣呢?心理現象實際上不過是統一的唯一的物質世界之一種特別表現而已,關於這一問題,我們可以來研究一下。 樸列漢諾夫說:「意識,和運動是一樣的,不過是物質的一種性質。」 我們地球的起原,大概在十萬萬年以前。據天文學家拉普拉士(Laplace)[5]和張伯倫(Chamberlain)[6]等的學說——所謂星雲說,宇宙的最初狀態是極熱極熱的一團雲氣,其中現在的金、鐵等都熔成氣體;這一天星雲凝結而成太陽,後來亦許是受其他「太陽」的吸引,亦許是因自身旋轉而發生離心力的作用,各行星,如地球等乃分裂而出,成為癭結狀的螺旋形星雲體。這種「癭結」——地球、火星、水星等,雖然繼續圍繞太陽而旋轉,同時,自己也吸引飛散於空中的小癭結、小行星,而使之圍繞自己而旋轉。這些小行星,在地球赤熱的時期,吸力極大,往往被吸收而附著於地球,所謂隕石(流星)落地,到現在還有。隨後,地球漸漸變冷,結成地殼、地面,因此分期皺縮而造成各大山脈。地球內部熔質之煎沸,每每噴射出冷結的地殼之外(火山);這種過程經過許多時候,結果,較輕的物質趨於地面,較重的物質下沉,形成所謂地層。海陸的位置到此也大致底定。地球的發生直到地面的全冷,中間不知經過幾十萬年。在這時期,地球上還沒有生物——亦就沒有所謂精神。那時的物質除「能變」的性質以外,還沒「能動」、「能生」以及「能知」的性質。 礦物——死物只有任自然的變化,純粹遵照物理化學公律的變化;生物中的植物,才開始有「能生」的性質,成為有機體。各種原質的組合已經得到新的結構,居然能自成一體,而生而長,而排泄而吸收——「生命」於是開始;動物發現,而後生物始「能動」,不但吸收四周的外物以營養自己,而且能移動自己去找尋營養以維持生命;這種發展漸達高等動物以至於人類,然後「能知」,不但受外物的接觸而能感覺,並且能將感覺記憶起來,整理起來而變成知識。這是物質的性質之進化;然而歸根到底「存在」的根本,始終是電子組成的物質——可以有物質而沒有精神(如礦物),卻不能有精神而無物質,宇宙的唯物確是切於客觀的理論,在科學的研究可以完全證明的。 三、生命與意識之發源 然則物質的性質何以能有這種變化,何以能發生「能生」、「能動」、「能知」的性質,地球上是甚麼時候發生生命的呢?地球上甚麼時候再開始有生命,這一問題,現代的科學還不能有確切的答覆。可以大概說——依地質學化石分析的推測——在一萬五千萬至二萬萬年以前,當地球漸冷的時候,空中飛散著的小行星微點(就是後來的空氣),對外障日光強烈的輻射,對內障地底熱力不平衡之輻射——這是第一條件;再則,地球冷時有些原質凝結成水——這是第二條件;最後,空中只剩現時所謂氣體,輕、養、炭三種原質已經與其他重滯且妨礙生命的原質分離而游散於空中——這是第三條件。有了這三個條件,生命的形成和生物的發生便可能了。於是在包涵大地的海洋底裡,或是海洋的沿岸,由無機物中半流質的炭素化合物,經過酵素作用而變成蛋白質——「原生質」,現在化學家能用無機化合物造成蓨酸、藍靛、柳酸、咖啡精、葡萄糖等,便是明證。單細胞的海水中生物,能日日製造出葉綠素,因此利用日光而分解炭酸氣——總之,原始生物的微滴,大概與現在的細胞相像,最初只要有日光、空氣、水分和礦質便成生存。據科學家闕巨(A.H.Church)[7]說,植物的始祖便是這種生物,所謂「綠色鞭毛苔」。 從蛋白原生質的開始發現,以至於變成單細胞的生物,中間亦許經過許許多多年代。可是,單細胞生物發生之後,再經過幾千萬年的變化演進,便從原生動植物而再發生變化,形成高級植物以至於高等動物,大概在五十萬年前,始從哺乳動物中變化出類人猿以至於人類。有機界的發現,大概已經有二萬萬年,人類的發生卻只有五十萬年。假使以二萬萬年與一天(二十四小時)作比例,那麼,有機界存在一天,人類的存在不過三分鐘又十分之六!如果要以唯心論解釋宇宙,那麼,請問未有人類,未有意識精神以前的一萬萬多年,宇宙是甚麼?當然不能說星雲礦質裡包含著精神和心理現象(6)。何況,並非凡是生物的有機界裡,便都有心理現象,只有高等動物——有神經系統或腦髓的,才有心理的作用。 生物的有機界裡,還有動物和植物的兩大分支。動植物的區別,在低等生物裡本是很模糊的。大概而論,植物的生命基礎是葉綠素——能在低等的簡單的化合物(空氣、水分、礦物鹽等)裡取得營養。一方面,他的細胞包裹在胞膜內,運動的機會很少,因而造成之營養料非常豐富而不易消耗;別方面,他無法排泄體內所積聚的硝素廢物,因而身體固硬而不能活動。因此,植物只能生長而不能活動。動物的生命基礎是炭水化合物、脂肪與蛋白質——高等的複雜的化合物(如澱粉、糖、麩質酪素等),他的這些營養料須取之於植物或其他動物,他的細胞便沒有細胞膜,任何細胞都有運動能力,因此製造養料和消耗養料有同等之速率;動物因而不能沒有排泄硝素廢物的方法,——就是腎之濾器,使全身的血濾清,不使這些廢物沉澱或結晶於體內,如植物然。因此,動物不但能生長,而且能活動。不甚運動的動物,如海參等,便沒有腎。可見,生物和死物同是物質所構成,僅僅因為物質的結構組織不同,所以有生死之別:生物又因天演的進化而發生各種不同的組織——原生質的複雜結構形成,而發生「能生」的性質;動物式的生命結構形成,而發生「能動」的性質。 動物既然能生長又能活動,他和環境的接觸便是他生存中發生「自我感覺」的總因。他必須探知環境,以便採取營養料或者避免危險,在這種生存鬥爭裡的經驗之中,便使他內部逐漸起變化,而形成知覺的機官——神經系統。神經系統隨著動物的進化而進化,組織漸漸複雜,分工漸漸精細:蚯蚓或昆蟲只有通貫全體的神經系而沒有腦髓——更下等的棘皮動物等(如星魚),只有圍繞食道成環狀的神經索,再下等些的動物,竟連神經中樞也沒有;魚類才有腦神經球,這是腦髓的開始。以後的發展漸漸進到人類最複雜的神經系統,大概而論,有系統的神經機官,只有脊椎動物有。脊椎動物的神經中樞,都由腦髓、脊髓和交感神經鎖(脊柱兩側有神經球與脊髓神經,節節相連成鎖狀體,故名。)三部分合組而成。脊髓專司本能的反射動作,而腦髓又分小腦、大腦,小腦司各種筋肉運動而使之協調,大腦方司通常所謂有意識之運動,如思想等等,這是後來再發展出來的。我們且看下列的比例:龜的脊髓與腦髓分量之比為一∶〇.三,鯉魚——為一∶二.一,銀鼠——為一∶四.三,人——為一∶四〇,便可以知道人類的智識能力或所謂「精神能力」,何以比其他動物高,而且可以看出「意識」的進步和神經的物質結構有怎樣密切的關係了。因此,我們可以斷言所謂「精神作用」,不過是組織得極複雜的物質——神經系統的一種特性——所謂「能知」的性質。 「意識」不過是最發展的心理作用,比較起地球上無機物質世界的存在來,實在非常之幼稚——發生得最晚;「精神」未形成以前,「物質」已經經過幾萬萬年的進化,從「黑漆一團」的星雲之中漸漸發展出神經系統的複雜組織。 無論甚麼生物,便是最複雜最精細的人的機體,都可以分解而成最小的生物單位,所謂細胞,這可以叫做「生物原子」。細胞的成分,便和無機物質,所謂死物,絕無差異,仍舊是炭、養、輕、氬等等原質。每一植物的生長,實際上是從死物變成生物的過程。能不能以人力製造生物呢?現在化學實驗室裡已經能製造脂肪、澱粉等等,以至於生物基礎的蛋白質。雖然我們還不能造出動植物來,可見在科學的發展中,不能說這絕對是不可能的事。無論怎樣,我們就現在科學研究的程度來論,至少可以說:一切生物——都是宇宙間唯一的物質之種種特別組織和結構。太陽、月亮、花草、人物,都是原子所組成,而原子的結構又都是陽電核與陰電子的種種組合。人和木石同是宇宙自然界的一部分。 古昔時代有一種「人類中心說」(anthropo centrisme)——以為人為萬物之王,一切生物原質都是天生出來供給人用的:日月的存在是因為人要光和熱,雨的存在是因為人要灌田,牲畜的存在是因為人要吃肉……德國詩人海涅(H.Heine)[8]曾經譏笑這種中古學說道: 造化生牛,為的是做肉團子, 造化生驢,為的是和人比; 人呢?為的是吃肉團子, 並且不要像了驢子! 這種學說,自從科學發達之後,早已無一顧的價值。一切生物、死物同樣是宇宙間物質的一部分,不過各自因為物質成分和結構組織的不同,而有差異的性質。人類的身體腦經的組織,亦是以物質成分為基礎,他的特別結構,使他有特別的性質——意識。 四、何為意識 我們如果將鋅、炭及鹽化錏液放在一起,與以相當之配合,便能發生電流;大發電機的構成,便能發生極大的電力,可以做電燈、電話、電報等用處。這些物質——鋅、炭、煤、水等原本存在宇宙間,當他們離散在各處,並無相當的配合和結構的時間,甚麼電力也沒有。人類的意識亦是如此。當然,比喻只是比喻,決不是說電和意識完全一樣。然而物質的結合組織,如有一定的形式,便能發生新的力量,這是同樣的道理。人類腦髓裡的種種作用,腦細胞中各種物理化學的過程,對於各人自己便是「思想」、「感情」、「願望」等的感覺。客觀上其實是物質的變化,主觀上卻成了心理的動作。物質和心理並非兩件不同的東西,乃是同一東西的兩面——外觀和內省。我們無論甚麼「思想」只對於我們自己是思想罷了,對於旁觀者,確是我們腦髓的某種活動——物質的現象。唯心論派總說思想超乎空間,這是非常之不對的:天下決無懸空的思想,沒有腦髓和神經(物質),便沒有思想(精神)。人如果喝了酒,或者其他激刺腦經的物品——這些物品的作用影響了腦髓,便會發生異常的精神錯亂的現象和錯亂的思想。同樣,如果能以某種藥品或手術影響人的腦髓,醫治原有的病態,便能使瘋子恢復常人的精神狀態。 總之,我們可以斷定:(一)沒有離物質而獨立的精神;(二)物質的狀態能決定精神的狀態。 心理動作的基本點,便是所謂反射作用——「神經的一種最簡單的動作,不經過腦經,即無意識的,由感覺神經直接反應外部激刺而引起筋肉的動作」:如喉管受激刺而咳嗽,眼睛受激刺而流淚等。這種簡單反射作用的情形,現在已經研究得非常清楚,可以和物理化學過程一樣,在科學試驗室裡施行實驗。當代生物學大家臘薩聯夫(Lazareff)[9]說,生物學的第一原理便是:「生物的有機體裡並無任何特別力量和特別過程——為有機體外所無者。」我們的皮膚、眼睛、耳、鼻、舌等外部機關,受了刺激便由神經感覺,而發生反射作用,這是神經細胞與外界物質接觸而發生的物理化學過程。這些外部神經傳達感覺於神經中樞以及腦經,經常的刺激便漸漸養成種種較複雜綜合的反射作用,如手、足、筋肉的搏動,抓癢、撫摸等。腦經因此便成人身的中央政府,形成指導各種動作的機關。生物的心理作用,從最簡單的到最複雜的,都不過是腦經或神經系內物質變動的產物——如今研究心理的科學,已經從主觀的內省法,進步到客觀的實驗法,這種原理早已證明。人類的意識——有系統的自覺的指揮自己動作的「心靈」,不過是根據於簡單的神經細胞裡的物理化學過程——簡單的反射作用,漸漸複雜化和綜合化所造成的,所以說:「意識的基礎是無意識。」 五、認識論 人類的思想、感覺、願望等的意識作用,固然不僅是反射作用——無意識的動作,但是,我們可以研究:何處是意識的根源,甚麼能規定我們心理的內容。 「一切認識都是從經驗發生的,是由主觀的『我』迎受外界的刺激而得來的。」生物對於外界漸次認識,同時,對於自己的「我」也漸次認識——這樣便發生所謂意識。 外界物質的刺激,和我們的視覺、嗅覺、味覺、聽覺、觸覺相接觸;我們的視官、嗅官、味官、聽官、觸官裡的神經細胞,便迎受這種接觸,經過神經系,如電線一樣,傳達到腦經,使我們得到紅、黃、甜、苦、冷、熱等等感覺。因此,我們漸漸能分別外界的事物——認識外界。一次兩次這樣的過程,留著在腦經裡,更使我們能辨別外界事物之中,那些是已經認識的,那些是第一次遇見的——於是便能認出已經知道的事物,這便是所謂記憶。 我們這裡不能很詳細的討論這些自然科學裡的問題,但是,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總結論:我們的認識,是腦經裡的物質反映腦經外的物質。馬克思說:「心理上的東西,就是傳達到我們腦經裡並且經過改造的外界物質。」物質世界裡本無所謂青、黃、冷、暖等概念,而只有各種組合不同的物質。某種原子的組合能使我們腦經裡發生紅的感覺,別種原子的組合卻能使我們腦經裡發生青的感覺……這是因為這些原子組合的物質,能與腦經細胞起各種不同的化學物理作用。青、黃、冷、暖、軟、硬、甜、苦、香、臭、響、啞等……不過是人身的內部物質(腦經)和外部物質相接觸,並綜合其相互影響而得的結果。因此,我們可以知道:即使我們不和這些外部物質相接觸,這些物質仍舊是存在著;那時,雖然我們沒有青、黃、冷、暖……等感覺,然而,那能使我們發生青、黃、冷、暖等感覺的東西,卻必然存在著,正和我們的眼、耳、口、鼻等不和外界接觸時仍舊存在著一樣。唯心論哲學家的認識論往往說,我們人的認識能力不能知道事物的「實際」,而只能知道事物的「現象」。譬如,康德[10]便造出一種「物如」論——這「物如」便算是真正的「真理」,是不可思議的,通常則人類之所知僅僅是「物如」表現於人類意識上的現象而已。 其實,唯物論根據科學的研究,如上面所述,卻能徹底解決這一真理問題。我們的觀念是切合真理的——只要這一觀念確與外界物質相符合,否則,便是錯誤。譬如有一棵樹在路上,我們知道這是一棵樹,這一認識是正確的。何以呢?一隻馬亦看見這樹,它雖不知道這是甚麼東西,它的感覺卻同樣能和這棵樹接觸,即使它不能分辨葉子是綠的和樹杆是灰色的,至少它走過去時,不能不避開這棵樹。所以,這樹的存在及其顏色硬度等的存在,是絕無疑義的。而且,馬能知道這樹的存在,人卻能知道這樹的色香……完全是憑著經驗而使腦經進化,認識進步;那麼,這種經驗的進步,知識的綜合分析,必然能逐漸得到完全符合於客觀的認識。天下決沒有絕對不可思議的事物。 六、結論 物質——腦經和外物完全能決定所謂心理的內容。「實質決定意識」——這是我們上述的種種推論所得的總結論。唯物論的論據和原理,我們可以終結如下: 1.物質在宇宙之間是唯一的。物質世界之外,並無任何別種世界,如天堂、地獄、物如、三界、唯心等等。 2.精神是物質的特別性質。精神不能和物質相離。獨立的精神世界絕對是沒有的,也決不能有。 3.客觀物質的存在,較主觀精神的發現,久遠得多。——有機體(生物)的發現,尤其是有明顯的意識之有機體(人),實在比「死物」的存在後得多。能推論能想像的人類意識,實在是最後發展出來的一階段。 4.人——是宇宙的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完全服從自然世界的規律。 5.認識的唯一根源是外界物質。外界物質對於內部物質(腦經)的影響足以規定認識。 6.符合實際的認識便是真理。 唯物論哲學的要點,便是以科學的宇宙觀去觀察一切現象,純粹客觀的考察外界事物,對於各種現象都要尋找物質方面——亦即客觀的實際的方面之原因;卻不能根據主觀的、理想上心理上的解釋,去說明宇宙或社會現象。 最後,應當說明唯物主義一字,還有一種意義,就是通常對於私人道德上的評語:說某人是唯物主義者,這等於說他是利己主義者,只是貪圖肉欲的滿足,不知道其他精神上及文化上的事業,也沒有絲毫理想和志願。這種唯物主義和哲學上的唯物論是迥不相牟的。唯物論的哲學家往往在私人道德上是極偉大的道德家;唯心論的哲學家往往會在私人道德上卻是卑污不堪的唯物主義者。所以我們論唯物哲學的時候,決不可把通常世俗的所謂唯物主義和哲學上的唯物論相混。 注釋 [1]互辯法,今譯辯證法。 [2]摩士萊,今譯莫斯利(Henry Gwyn-Jeffreys Moseley,1887—1915),英國物理學家,發現光譜特徵線的頻率和元素的原子序數成比例,從而對原素週期律和光譜分析法以及原子構造理論的發展起了相當大的作用。 [3]盧莎福,今譯盧瑟福(Ernest Rutherford,1871—1937),英國物理學家。以研究放射學、發現原子核著稱,發現並命名了α和β射線,與化學家索第合作提出原子自然蛻變理論,曾獲1908年諾貝爾化學獎。 [4]昂格斯,今譯恩格斯。 [5]拉普拉士,今譯拉普拉斯(Pierre Simon Laplace,1749—1827),法國數學家、天文學家。1796年提出關於太陽系起源的星雲假說,對天體力學的發展作出了貢獻。著有《天體力學》、《概率的解析理論》等。 [6]張伯倫(Thomas Chrowder Chamberlin,1843—1928),美國地質學家,但尤為著名的卻是他與美國天文學家莫爾頓在20世紀頭幾年提出和發展了的太陽系起源「星子說」(又叫「微星說」)。 [7]闕巨,今譯居維葉(Georger Cuvier,1769—1832),法國動物學家、古生物學家、比較解剖學的創立者,提出器官相互關聯和主次隸屬的規律,對古生物學的建立和發展作出了重要的貢獻。 [8]海涅(Heinrich Heine,1797—1856),德國著名詩人。主要代表作有:《歌集》、《旅遊記》、《論德國宗教和哲學的歷史》、《德國,一個冬天的童話》、《羅曼采曼》等。 [9]臘薩聯夫,今譯拉馬克(Jean Baptiste Lamarck,1744—1829),法國生物科學的巨匠,最先提出生物進化的學說,後稱「拉馬克學說」。 [10]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德國自然科學家、古典唯心主義哲學創始人。主要著有:《自然通史和天體論》、《宇宙發展史概論》、《純粹理性批判》、《實踐理性批判》、《判斷力批判》、《論永久和平》、《道德的形而上學》等。 (1)1927年作者自編《瞿秋白論文集》(未出版)收入了這兩篇筆記,並作了修改。這裡根據修改稿刊印。 (2)見樸列漢諾夫的《論歷史一元論之發展》。 (3)精神論派,以「精神」為宇宙間唯一的現實。 (4)「質素」之意義本為第一物,希臘文「Prothye」即第一之義,此字為英國化學家克羅克司(William Crookes)所造。 (5)見馬定之《現代化學之成功與奇跡》。 (6)生物和死物的分別,當然也是很對待而說,這兩種東西之間,照現在科學的研究,並沒有劃然明晰的界線。——我們這裡所論,已經可以看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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