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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個交換條件


  (一九二六年二月三日)

  上海不知怎的忽然跑來一個所謂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1]發了一紙告蘇聯的新聞稿,說:「蘇聯主張引用陸路通商條約為交還領事裁判權的條件。」可是同一天報上(一月二十五日),已經載著:「中東鐵路的俄員伊凡諾夫及職工會人員三百余均已為張作霖[2]逮捕。」

  這個領事裁判權真怪!交還領事裁判權還要有條件,蘇聯也真豈有此理!自己提出交換條件不肯交還,卻又送給張作霖逮捕,以「證明」蘇聯在華領事裁判權的勢力,那尤其豈有此理!

  原載1926年2月3日《嚮導》第144期

  署名:它

  注釋

  [1]所謂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指國民黨右派——西山會議派當時在上海建立的中央執行委員會。參見本卷第395頁注24。

  [2]張作霖,見本卷第140頁注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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