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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之外國政府與中國臣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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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納稅外人會議及中國市民之自由權(一九二五年四月一日) 上海市民曾經因為江浙戰爭[1]而力爭撤退軍隊,廢護軍使,取消兵工廠,要求劃淞滬為特別區,永不駐兵,不置軍政長官——總而言之反對軍閥的統治,爭平民的政權;如今居然已經得了執政政府的允許,淞滬特別市正在組織了,軍隊亦已開始撤退了,兵工廠也交給上海總商會了。仿佛上海已經沒有了軍閥的統治。可是平民得著政權沒有呢?大謬不然!原來上海的軍閥統治原是無足重輕,上海市裡的中國人民大部分還是受外國人的政府統治著;任憑你撤兵、廢使、移廠都不相干,沒有自由的仍舊是沒有自由,受剝削的仍舊是受剝削。 這上海的外國政府是甚麼呢?請看,他卻也很「民主」的,完全是三權分立的制度:上海納稅外人會議[2]是立法機關,工部局[3]是行政機關,會審公廨[4]是司法機關:這一政府治下的中國人,是完全沒有參政權的,雖然有一個納稅華人會[5],但是只能送兩名所謂「華顧問」到工部局去,甚麼立法權亦沒有。平時工部局便是最高的行政機關,租界內華人的身體、言論、集會等自由,他可以任意侵犯,徵收稅捐、管理交通及一切市政都在他掌握之中。會審公廨,不但是外人之享有治外法權[6]者的特別審判機關,而且是上海租界內的最高法庭,華人的刑民案件也統統歸他審理,並無上訴機關。至於稅捐的徵收與否及法律章程等的審定,便完全歸納稅外人會決定;於此可見上海租界已經實際上是居住上海且能納稅的外人的領土,他們是此地的主人翁,政府是他們——他們之上只有各國領事的領事團。 上海明明是中國的領土,何以忽然跑出這樣的外國政府來呢?各帝國主義的國家自從五口通商條約[7]之後,對於中國的經濟侵略便一天一天的利害起來,他們隨時強迫中國訂立一而再、再而三的不平等條約,攫取租界、領事裁判權、[8]警察權等——這些經濟侵略的中心正是上海。所以獨在上海,他們這種依據不平等條約的統治制度表現得最完全。吳淞口還停著許多外國軍艦,租界內還駐著許多外國兵、外國警察,以保障他們這種統治。 中國的上海市裡的中國人民,在這外國政府之下是絲毫自由權都沒有的。這裡外國人是治者階級,是主人;中國人反是受治階級,是臣民。難道這種帝國主義的統治比軍閥統治好些?難道外國人治下的上海真是「樂土」?固然不錯,軍閥又是帝國主義者的奴僕,打仗不敢打到租界裡來,搶掠不敢搶掠到租界裡來,他們不敢侵犯洋大人的權利和天書、聖經般的不平等條約。固然,軍閥戰爭時富豪財主要來托庇於這外國人的宇□。然而我們看一看在這外國政府之下的「樂土」究竟是個甚麼樣子?假使說軍閥戰爭時中國商民要受損失,那麼在這外國軍艦、兵隊、警察鎮壓之下的上海租界裡,中國商民的利益又是怎樣的保障呢?上海公共租界裡的大工廠(五百工人以上的)總共一百〇一個,其中英、美、法的工廠卻要占五十五個,外國工業,尤其是日本在華的紗業,盡在發展,幾乎有一日千里之勢;中國人在上海的實業四方八面都受擠軋,近年來虧本倒閉的華商工廠知道有多少!上海的海關以至碼頭的管理權,都在外國人之手;中國商貨商鋪的負擔稅捐卻只有比外國商人多好幾十倍。上海一埠,大的中國商家有幾家?我們在英大馬路[9]、黃浦灘一帶只要略略看一看,便可以知道掌握上海商業金融的樞紐的,完全是外國銀行及商行;中國商店只能仰他們的鼻息。假使說,在華界上的軍閥會拉夫,會搶掠,會禁止人民的自由;那麼租界上的中國平民的生活狀況可是怎樣呢?據工部局童工調查委員會自己的報告和提議,公共租界上總共有童工二萬二千六百〇十名,在十二歲以下;這些童工的生活狀況是非常之慘,成年工人當然不會好到什麼地方去;只要想,連帝國主義者自己都要提議:「在四年內不得再雇用十歲以下的兒童,四年後不得再雇用十二歲以下的兒童:童工(十四歲以下的)每日工作不得過十二小時,每兩星期必須有繼續二十四小時的休息。」只見前此那二萬二千六百〇十名的十二歲以下的小孩子,每天總要做到十三四甚至於十五六小時的工作,終年沒有休息的!就拿提議中的「保護」童工法來說,十二歲的小孩子每天要做十二小時的工作,要兩星期再有一天的休息。這是人的生活不是?這已經算是外國政府對於中國臣民的恩惠;還要看這上海的「外國國會」(納稅外人會)通得過通不過呢!在幾萬十二三歲孩子的身上榨出這些汗血來發展上海的「外國實業」,這比拉夫搶掠要殘酷幾倍!至於說人民的自由罷,租界上的中國人是否有政治結合、職業結合的自由?各種工會都不能公開,不用說遠的,最近日商紗廠的罷工期間,各工會都不能存在在租界上;尤其是最近三四天內,平和洋行、隆茂洋行、江西路某貨棧的男女工要求加薪,先成襪廠的男女工要求發欠薪,都被巡捕拘押彈壓。政治集會簡直等於完全禁止:上次女國民大會要在寧波會館開會,討論國民會議問題,都被巡捕房強力解散。至於中國人力車夫被外國人及巡捕虐待,更是家常便飯,上海人早已視為當然之事了。這比軍閥統治下的兵士騷擾難道又「文明」得十倍百倍嗎? 這種帝國主義的統治,居然安心忍受!帝國主義者卻還要得步進步。 四月十五日納稅外人會——上海市政府的「外國國會」又要開會了,前去兩年提出而未通的印刷附律,今年又要提出來了!帝國主義有種種不平等條約,有駐滬的海陸軍,有巡捕在上海統治中國的臣民還嫌不夠,幾次三番要提出印刷附律來箝制中國人民的言論出版自由。現在上海市內不但各報略為登載些觸犯巡捕房、工部局——外國政府的威嚴的消息,便要罰錢,而且居住上海市內的人讀一本社會科學的書籍都受禁止(上海大學的檢查[10]便是實例)。這種嚴酷的統治,帝國主義者還以為太寬,竟還要提出印刷附律來。照這附律,一切印刷品(凡屬機印者一應包括在內)——報紙、小冊、傳單、小張招貼,以及載有公眾消息事項評論意見等等紙類,其發行,主使印刷者、主使發行者都須向工部局將姓名住址註冊。這種侵犯中國人民自由的法令居然要實行起來,居然要由納稅外人來審定通過。上海的外國人——帝國主義者,知道他們的統治「上海殖民地」完全以剝削與壓迫為目的,知道這種剝削一定要引起中國人民的反抗,那些中國報紙、小冊、傳單,一定大多數是反對他們的(可惜實際上還不然呵!),所以定要實行這種嚴酷的法令。年來中國平民確是覺醒過來,反帝國主義和廢除不平等條約的呼聲一天一天高起來,帝國主義者實在是坐臥不寧;所以決計要向中國平民進攻。他們這樣得步進步,勢必致於將上海市民完全變成他們的牛馬奴隸,不准自由的說一句話,自由的走一步路。上海市內的中國國民呵,究竟我們亡國沒有?究竟上海是不是「樂土」?我們還能忍受這種地獄生活,這種帝國主義的統治麼! 上海的中國市民呵!假使你們真是主張民權,反對軍閥統治。那麼,為什麼你們不起來要求撤退上海的外國海陸軍,要求廢除租界,廢除外國巡捕,廢除領事裁判權……反對這種中國境內之外國政府,上海市裡的帝國主義統治;至少你們應當起來反對上海外國政府這種嚴酷的剝奪中國人民自由的印刷附律! 原載1925年4月5日《嚮導》第109期 署名:雙林 注釋 [1]江浙戰爭,見本卷第119頁注⑤。 [2]納稅外人會議,通稱「納稅西人會議」。凡居住在上海公共租界範圍內合格納稅之外人均為該會會員,約2千餘人。會議議決租界地區預決算,商議與租界相關的大事,批准工部局所定之規則,工部局行使權力須對之負責,具有議會的權力。 [3]工部局,見本卷第11頁注②。 [4]會審公廨,見本卷第20頁注①。 [5]納稅華人會,1920年由上海公共租界納稅華人組成,名義上是爭取參與租界市政。 [6]治外法權,一般是指國際上外交官、國家元首、政府首腦以及其他服務於國際政治機關的官員不受所在國或所在地法律管轄而享受的各項特權。 [7]五口通商條約,指1842年8月簽訂的《中英南京條約》,規定中國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為通商口岸。 [8]鴉片戰爭後,外國在華僑民犯罪或成為訴訟被告時,不受中國法律制裁,由各該國領事依照本國法律「裁決」。這是帝國主義根據不平等條約的規定在我國享有的特權,稱領事裁判權。 [9]英大馬路,今上海南京路。 [10]上海大學是20年代國共兩黨合作創辦的培養革命幹部的高等學校。于右任任校長,鄧中夏任總務長,負實際責任。1924年12月9日,上海公共租界當局派巡捕搜查地處西摩路(今陝西北路)的上海大學,抄去進步書籍報刊數百冊。並由會審公堂判決該校校長交一千元保金,抄獲書刊都被銷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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