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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革命與弱小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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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資本主義的發展,一開始便趨於生產及交易方法之國際化,而消滅各民族的閉關主義。資本主義發達之後,交通進步,資本流通,經濟日益成為世界的而非民族的。這種過程表現世界生產力的開展,各民族因之而日益趨於同化,各自消滅他的特殊性;這種過程實足以造成將來世界社會主義經濟之物質上的前提,他本身確是社會的一種進步。這是第一種趨勢。可是,各民族之互相依賴及各地域之經濟統一的過程,在資本主義之下,卻不是各民族的合作,而是先進民族壓迫剝削弱小民族。各先進民族之間如有互爭殖民地的必然現象——即所謂帝國主義。因此,各強大民族的資產階級以強力阻止弱小民族的互助結合,往往用極狠辣殘暴的手段封鎖已經制服的弱小民族,隔離他們,離間他們,以遂其一民族同化其他小民族之陰謀,以求壟斷這些小民族地域裡的經濟政治勢力。這一趨勢剛剛和上面說的相反,然而實際上這種帝國主義的侵略行為,使弱小民族的敵氣日益增加,民族精神日益準確,互相聯合的必要,愈益顯露;——所以這第二種趨勢,也是社會進步的一種動力,他造成將來世界社會主義經濟之精神上的前提。 這兩種趨勢的互鬥實是近三十年世界史的線索。一方面,資本主義及生產力日益發達,經濟日趨於大同;別方面,經濟力強的國家與經濟力弱的民族,其利益日益矛盾。所謂「有殖民地的」資產階級國家內部,必然隱伏分崩的趨勢;而且各「有殖民地的」資產階級國家之間,必然互相爭奪,以至於戰爭、割地、分裂。如是循環不已,直到資本主義的末日;分裂戰爭之後,舊的強國消滅,新的強國又在造成。弱小民族時屬甲,時屬乙。(如舊俄、匈奧、土耳其;又如英國及戰前之德國等的歷史都是如此。)所以資產階級的多民族的即有殖民地的國家,決沒有穩固而不分裂之可能。資產階級的國家內,也永久沒有解決民族問題的時候。 俄國的十月革命方始得著解決民族問題的道路。十月革命之指導者——俄國共產黨,在一八九八年成立大會時,便已經見到民族問題的真義,主張民族自決及其自行分立國家之權。帝國主義的歐戰及隨後各小民族之革命運動,適足證實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多數派)對於民族問題的觀察及政策之確當。十月革命前,多數派的民族政策便是:(一)絕對否認對於弱小民族的強迫政策;(二)主張各民族實際上的平等及主權;(三)斷定只有自願的合作方能鞏固各民族之真正結合;(四)說明只有資本家的政權徹底推翻之後,這種互助的結合,方有可能。 十月革命成功,便使以前的政策得以實現。革命推翻地主資本家之政權,而樹立無產階級的獨裁制。資本家地主的政權不倒,連小資產階級及農民都習于民族的自大性,根本上決不能免民族間的壓迫和剝削;一切民族間的惡感都是當初俄皇的地主資本家政府統治敲剝弱小民族時所必需的工具。所以這一政權既然顛覆,無產階級革命一起,各弱小民族的奮起相助,是必然的事;——不然,哥爾察克[1]、田尼庚[2]、猶乾尼次[3]、藍格爾[4]等白黨反革命軍,如何能如此容易鎮服呢?只有無產階級獨裁制有了保證之後,民族間的歡喜及自由才能算有保證,——因為無產階級獨裁制若有動搖,那利於壓迫弱小民族的地主資本家必然要復辟,民族自由仍舊要受摧殘,所以蘇維埃制度的勝利,是各民族自由合作而成聯合國家的基礎。 十月革命的結果,當然也不是霹靂一聲地解決民族問題,不過是造成各民族真正自由結合的基礎罷了。十月革命的發展中,並且經驗到解放弱小民族並組織被壓迫民族以抗帝國主義之具體方針。十月革命後的第一期,各弱小民族的勞動民眾生平第一次自己感覺到他的民族身分。當時歐美帝國主義之武力的經濟的干涉俄國內政,還不十分緊迫危急,所以俄國內各民族之間的合作,還沒有確定的形式。第二期——列強干涉及國內戰爭期,各民族因為自衛緊急,所以合作便帶著軍事同盟的性質。第三期——戰爭終了之後,恢復殘破的生產,實行經濟改造,成了很緊急的問題;所以各民族的合作便進一步而成經濟聯盟。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聯盟國就是這種合作的方式——使各民族之平民階級,得有現實的軍事上、政治上、經濟上的結合。——這便是無產階級解決民族問題的道路。 然而得到解決民族問題的道路,並不就等於完全解決民族問題;還要有長期的工作,處處找那具體的實際的方法,以實現十月革命——共產黨對民族問題的黨綱。這是因為舊俄封建農奴資本制度的遺毒,決不能掃除於一旦。這種流毒,第一,便是大俄羅斯的自大的狹義的民族主義。往往大俄羅斯人對於異族的事,有輕忽漠視,居高臨下的態度。譬如烏克蘭、白俄羅斯、土耳其斯坦、亞奏倍裳[5]等地方,農民大半是異族,工人大半是大俄羅斯人。這種農工之間的結合,至今還是因為異族惡感而不能十分順手。只有這種妄想以一民族同化其他民族的野心——舊俄帝國之流毒,完全去盡之後,蘇聯各民族的結合才能穩固。因此,蘇聯各國的共產黨竭力設法掃除這種流毒呢。第二雖不能說盡是流毒,卻也一半是俄國資產階級的政策的結果。這便是各小民族經濟及文化程度的落後。經濟的現實基礎中,各民族並不平等——往往有簡直沒有無產階級的民族,工業幾等於零,文化低得不堪,他們不會享用他們所有的自由權。所以大俄羅斯人應當竭全力幫助他們發達經濟及文化,如此方是真正消滅民族不平等的正當道路。第三便是各小民族歷史上的仇視大俄羅斯人,各民族相互間的惡感,以及各小民族自大的民族主義。這當然也是舊時俄皇政府的政策所致。對於大俄羅斯人及其他異族的仇視,固然也是小民族的自衛精神——然而疑忌過甚,反而進於進攻態度。譬如喬治亞[6]的民族自大主義簡直反對甚至於壓迫當地的亞爾美尼亞人[7],亞雜爾人[8],亞孛哈滋人[9];亞奏倍裳的民族自大主義——反對亞爾美尼亞人;烏滋白克[10](蒲哈爾[11],哈萊滋[12]地方)——反對亞爾及滋[13]人等等。必需設法消滅這種民族自大主義。 因此種種,所以十月革命對於弱小民族的意義便是:因無產階級革命而世界各地被壓迫民族得到強有力的友軍,帝國主義的鐵網已經打開一面,各民族的自由合作已經開始;可是帝國主義——以及資本主義、封建制度等的鐵網還有三面沒有打開,不但列強帝國主義還佔有世界六分之五的面積,而且在蘇聯之中還有帝國主義等的流毒,足以妨害民族自由聯合的前途。各地一切弱小民族應當急起直追,聯合已得勝利的蘇聯各民族,合力徹底顛覆世界上一切帝國主義及其走狗,——各強國裡的假社會黨(英國工黨等),各殖民地及弱小民族裡的軍閥民賊及國民革命中的調和派。蘇聯各民族,尤其注重掃除一切帝國主義的流毒,而竭力鞏固發展各民族間的自由合作及自由結合。 蘇聯共產黨一九二四年對於民族問題的議決案裡說:「……民族問題現在的具體辦法便是: 一、設立蘇聯中央機關之時,保證各共和國(民族)的平等權利及平等義務,各共和國相互關係如此,其對於中央機關亦是如此。 二、蘇聯中央機關中裡設民族院,蘇聯各共和國以及各國內之各民族皆有代表,派遣方法絕對平等。 三、蘇聯之各執行機關內保證各共和國代表皆能實際參與,務使適合於各該國之需求。 四、各共和國皆有極為廣泛之財政權及一部分之預算權,任各國得自由充分發展其行政經濟及文化事業。 五、各國執行機關中,當令本地人知悉言語、風俗、習慣等者,占大多數,或盡數由彼等充任。 六、明令保證與各民族有關的機關得用各該民族之語言文字。明定法律,懲戒侵犯民族自由權的人,尤其注重在某地占小數的民族之權利。 七、赤軍中格外努力宣傳,「共同保證蘇聯各民族」。 且組織各民族之民族軍,使各族皆有守衛之能力。 原載1924年11月7日《嚮導》第90期 署名:瞿秋白 注釋 [1]哥爾察克,今譯高爾察克。見本卷第264頁注②。 [2]田尼庚,今譯鄧尼金。見本卷第264頁注①。 [3]猶乾尼次,今譯尤登尼奇。見本卷第264頁注③。 [4]藍格爾,今譯弗蘭格爾(Пётр Николаевиу Врантель,1878—1928),原沙俄陸軍中將,蘇俄國內戰爭時期的反革命首領之一。 [5]亞奏倍裳,今譯阿塞拜疆。位於蘇聯外高加索東南部。 [6]喬治亞,今譯格魯吉亞。蘇聯少數民族之一,主要分佈於外高加索西北部。 [7]亞爾美尼亞人,今譯亞美尼亞人。見本卷第657頁注②。 [8]亞雜爾,今譯阿瓦爾。蘇聯少數民族之一,主要分佈于達格斯坦自治共和國境內,也有部分散佈於阿塞拜疆境內。 [9]亞孛哈滋,今譯阿布哈茲。蘇聯少數民族之一,主要分佈在格魯吉亞蘇維埃共和國境內。 [10]烏滋白克,今譯烏茲別克。蘇聯少數民族之一,主要分佈于亞洲中部的哈薩克、吉爾吉斯、塔吉克和土庫曼之間。 [11]蒲哈爾,今譯布哈拉。蘇聯烏茲別克南部古城。 [12]哈萊滋,地名。位於蘇聯烏茲別克境內。 [13]亞爾及滋,今譯吉爾吉斯(Киргизия),蘇聯少數民族之一,主要分佈于亞洲中部的天山山脈西段和錫爾河上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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