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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說?


  多餘的話

  知我者謂我心憂;
  不知我者謂我何求。

  何必說?(代序)

  話既然是多餘的,又何必說呢?已經是走到了生命的盡期,餘剩的日子不但不能按照年份來算,甚(至)不能按星期來算了。就是有話,也可說可不說的了。

  但是,不幸我捲入了「歷史的糾葛」——直到現在外間好些人還以為我是怎樣怎樣的。我不怕人家責備,歸罪,我倒怕人家「欽佩」。但願以後的青年不要學我的樣子,不要以為我以前寫的東西是代表什麼什麼主義的;所以我願意趁這餘剩的生命還沒有結束的時候,寫一點最後的最坦白的話。

  而且,因為「歷史的誤會」,我十五年來勉強做著政治工作——正因為勉強,所以也永久做不好,手裡做著這個,心裡想著那個。在當時是形格勢禁,沒有餘暇和可能說一說我自己的心思,而且時刻得扮演一定的角色。現在我已經完全被解除了武裝,被拉出了隊伍,只剩得我自己了。心上有不能自己的衝動和需要:說一說內心的話,徹底暴露內心的真相。布爾塞維克所討厭的小布爾喬亞智識者的「自我分析」的脾氣,不能夠不發作了。

  雖然我明知道這裡所寫的,未必能夠到得讀者手裡,也未必有出版的價值,但是,我還是寫一寫罷。人往往喜歡談天,有時候不管聽的人是誰,能夠亂談幾句,心上也就痛快了。何況我是在絕滅的前夜,這是我最後「談天」的機會呢?

  (瞿秋白 一九三五年五月十七日於汀州獄中。)

  【注】

  ①《多餘的話》是瞿秋白就義前在福建汀州獄中所作。1935年8、9月,國民黨「中統」主辦的《社會新聞》部分刊載了這篇《多餘的話》,1937年《逸經》半月刊第25、26、27期發表了全文。

  《多餘的話》至今未見到作者手稿。從文章的內容、所述事實和文風看,應為瞿秋白所寫;但其中是否有被國民黨當局篡改之處,難以斷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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