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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縣團匪慘殺農民的經過(5)


  (五)

  四號早六點鐘的時候,伍先生已起床,即派人到雷營長處請借用一個犯人江仕(即民團重要分子,與伍先生很知己的,此犯當場被捕時,仍手執馬槍,此犯後為伍觀琪私放了)。給他帶路到平山去。雷營長答道:「借去是可以的,但是要交回來。」伍先生答:「是與你借的不是放他去的」。江仕放出來很喜歡,並很驕傲的說: 「伍先生!到平山去包無事。」伍說: 「此間不好多說!」

  伍先生留魏在天和墟,他和吳騰與六個護兵一直至平山去。當伍到平山時,路過洛場村,恐民團誤會阻擋,即先派犯人江仕前去通知說:伍先生是我們自己人,不要誤會,乃得通過。伍先生並很恭敬的對洛場民團道歉,叫他們收隊散去別鄉。及到了平山,民團土匪數百人,仍主戰,伍先生也先派江仕前去通知。伍先生乃進駐平山民團局,對江傑臣(民團董)等(聞江俠庵也在平山)大罵其政策之錯誤:「打農團不要緊,至多不過是雙方械鬥雙方處罰。我老早對你們說過,現在你們絕不聽我的話,竟把革命軍打起來。因為你們一下兒的錯誤,而使農團理直氣壯,連我亦百詞莫能辯護。你們應該聽我的主張,把所有民團潛落別鄉以保全實力,等我通信使軍隊進來,那時一方面可以顧全實力,一方面我仍有餘地替你們說話,千萬不好再有反抗以上人家的當了!」民團諸首領甚以為然,乃命分散兩龍墟,鐵山,平山墟,小㘵村等處去了。老伍即派人送信給雷營長,叫軍隊進平山。

  雷營長率隊先到洛場,先將敵人開槍之武裝炮樓一個一個放火焚燒之,燒了十幾個。有一個炮樓很堅固,裡面仍有匪甚多,放槍鳴鑼,並且用大石投下,兵士因此無法進去,乃舍去不攻。這時候魏堯勱是老伍派來監視軍隊之舉動,可是軍隊紀律甚好,農民亦有糾察隊巡邏,老魏無隙可尋。

  雷營長乃集隊赴平山,中途遇著伍先生的隨員送一函來,軍隊乃直趨平山。

  雷營長四圍放了步哨戒嚴,始入均和局(即民團局)。該局聞軍隊到,早已將一切重要文件搬去或燒了。我們和雷營長去見伍先生,伍先生方才和團董江傑臣等敘話。

  雷營長說: 「時間不多了,我們可開一會議解決此案。」伍先生說: 「好!民團方面的代表也可以參加。」乃宣佈開會,魏堯勱提議議推雷營長為主席,眾人一致附和。

  雷營長宣讀總理遺囑後,即請大家發表意見。鄧良生,王岳峰,彭湃等的意見差不多相同,大旨:「……民團既已反抗政府,打革命軍,純為反革命派,本應積極痛剿,倘使民團能夠接受解決條件,未常不可和平處理。第一步是要民團先表示服從政府,那麼政府猶依一般人民來保護他,然後討論第二步之善後辦法。但是第一步服從政府絕非口頭,必在事實上表示出來,那麼,民團應該先把槍械通通交出來,然後才言其他。」眾皆贊成,惟伍先生有點異議,就是說:「這種辦法是很有道理,不過過激一點,應該考慮一下。我們應依照昨天的決議:有開槍打我們的才應繳槍。」鄧良生說:「洛場與平山的民團是一個組織,這次打,不但洛場有參加,少㘵,平山,兩龍,象山,李溪都有參加,斷難指定單單是洛場一村。」雷營長提議:「根據開槍打我們的可否交我去調查?」伍先生也贊成,眾也無異議,乃散會。

  紅日將沒,雷營長即令軍隊開過天和墟。

  是晚據探:象山鄉有民團土匪搶象山鄉會,我們乃修函送給伍先生,大意:一謂須由民團負責保障以後再沒有搶劫舉動,否則絕無和議之可言;二繳槍是否願意,須於明日十二時以前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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