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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地主壓迫農民

  先是陳炯明未有叫王作新出示解散農會的時候,即十二年十月間,員箖鄉的農民因耕陳姓田主之田,凶年無租可納,卒被田主派護弁迫勒,婦女及小孩的衣物都被搶去了。所以該鄉農民異常憤激,乃召集全鄉會員開會,當天設著香案,對天設誓,以後世世代代不耕陳姓之田(此時農會已解散)。農夫農婦四十余家到陳姓田主的府上去辭田,田主一口就答應:「好!你們不耕就算數!請你們還清舊欠!」

  農民說: 「我們年年都還清租額那裡有欠呢?」

  田主說: 「你說無欠!我的租簿挪出來就有欠!」

  農民說: 「呀!那就不得了!請你馬上挪租簿出來看!」

  田主: 「我的租簿都寄搭在外處,等我派人去運回來,才向你算個清清楚楚,你們快些回去!出去!」

  農民沒有方法,只得回去了。

  農民等了半個月,田主並無消息,再去召集四十余家的農民,再去質問地主。

  田主: 「我的租簿未運回來!」

  農民: 「為什麼等了半個月都未運回來呢?」

  田主: 「個個都像你那樣閑哩!小小事計較那樣多,等我叫人挪回來,回去!回去!」

  農民: 「等到那時候呢!要過年了!」

  田主: 「挪回租部來就叫你來算!回去!」

  農民又只得無法再回鄉去。

  等過了一個星期又無消息,乃又召集四十余家的農民,並請了該城裡的約正和地保更練等到地主的家裡去。

  農民對地主說: 「如今租部挪回來嗎?」

  田主: 「那樣快咩,剛才派人去了!」

  農民: 「我不理怎樣多,我們一定是辭田,我們從今日起把田交還你們,請批給別人耕罷了。今日有約正地保更練來作證,我們回去了。」

  田主: 「耕不耕不理你!六月十月請你還租!」

  農民:「不耕你的田還甚麼租!」

  田主拍案大罵: 「你這種混賬東西!我沒有准你辭田,你當然是要還租。你不還租,就請你看我的手段利害不利害!」

  農民沒有法子再回去。

  等到陳炯明回海豐,農民協會將近恢復的時候,員箖鄉的農民就來報告農會請求設法。這時候農會就代農民做了一張辭田的理由書,並駁倒田主的無理欺騙農民,呈報第一區警察署,警察使了雙方的人去對審。田主無理由可駁,但是警區怕陳姓勢力,不敢判決,乃說這不是我警察應辦的事,請你們到法庭去罷。

  農會乃將此事報告陳炯明,並派代表去見他。

  陳炯明說: 「你們辭田就辭田,何必弄到怎麼多人去辭田呢?你既是無理取鬧,田主當然要多方為難,此事待我交落保衛團局去辦!」

  農會代表得了這個答覆乃說:「為什麼當凶年田主派兵去搶劫農民的東西呢?保衛團局都是一班地主劣紳的大本營,是壓迫農民的機關,交把他怎麼?不辦就算了!」農民代表就去了。

  (二)農民仇恨地主

  當糧業維持會及王作新以武力解散了農會之後,農民對於地主階級仇視甚深。每當陳炯明被廣東政府進迫到淡水、赤石的時候,海豐一班地主紳士就把家財器皿搬遷到鄉下避難,農民不但拒絕他,且有在半途中把地主的東西散了或是打倒的。所以地主紳士乃集合搬到一個最反動的鄉村,即是地主最多的大鄉村叫做鹿境鄉,有四五千人,分蔡呂兩姓,一向都是反對農會的,不加入農會,農會也不准他們加入。

  (三)地主壓迫農民

  海豐第二區有一個地方叫做高沙約,全約有百數個鄉村,共有萬餘人。這個地方——全約的土地通通是鹿鏡蔡姓的大地主所有,不但農民耕田要納租,即住屋還是要納租。農民對地主象奴隸一般,地主在該約建立一個租館,每年卻派有壯丁數十人。中有一個是房長,住在租館裡面,向農民催收租穀,租館裡並設有長梯麻繩鎖鏈藤條打板等的刑具,是不啻為滿清一個政府。農民如有還租過遲或不清者,或舊欠拖延者,即把農民捕到,禁在租館裡,甚者吊起來——叫做「猴子吊」。等到被吊農民的父兄妻子把牛或兒子賣了,老婆嫁了,用錢來贖,才放下來。或者比較輕的就禁在房裡,用藤條或木板一五一十來抽,等他有錢來贖,始放他,再輕一點的就拉農民的豬牛來抵租,或搬去農民的家具,或農具鋤頭犁水車等抵押。其最輕者即是等農民于下午赴市回來,手中買有多少魚菜,田主即伏于路邊搶之以抵租者。故該約一般農民都不敢從地主租館附近經過,及海豐總農會成立的時候,該地農民團結比別處更為堅固,時時有襲擊租館的聲氣。地主紛紛逃回,以後就不敢再到租館了。

  (四)會員證之濫用

  當農民協會未被解散以前的時候,農民團結的勢力使一般平時以壓迫農民為事者都怕起來了,以故有甚麼事如打官司,被派軍餉,被拉夫,在街上同人口角,農民就把農會會員證出示於人,表示我是農會會員。在法庭內法官怕了農會,看見農民把農會會證挾在呈詞內,有時法官就果然不敢亂斷是非壓迫農民,在派軍餉有時也可發生效力,還有陳炯明的兵士也怕農會,兵士有的不知農會證是甚麼東西,他看農會會員態度比常人較強硬,而且有一張蓋紅印的東西,恐怕是拉了他後來有事!就放他去了。有的兵士不管你三七二十一的就拉去打他的。

  (五)土地價值低落

  海豐自有了農會之後,農民權力逐漸漸大起來,地主就駭怕得很,有的把田土拍賣後挪本錢去做生意的,有的有錢卻不敢買土地,所以土地的價值一天低落一天,有的地主情願廉值買給佃戶的,所以有土地的農民增加了不少。

  (六)地主不肯借錢農民

  農民階級已與地主階級不斷的鬥爭,地主階級不肯將錢借與農民,每當青黃不接,或下種無錢的時候,去與地主借錢,地主皆閉門謝客。這因為(一)是恨農民,(二)是借後恐怕無效。農民在這個時候,只有忍痛等待後日多量的減租運動之一個希望。農會並宣傳俟減租得到效果,就可以辦農民借貸機關以安慰他們。

  (按廣東省農民協會1926年10月出版的《海豐農民運動》刊印。據《中國農民》1926年第1、 3、 4、 5期登載的《海豐農民運動報告》一文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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