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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與崇拜


  我以為我們不論對於古人或今人,只有佩服沒有崇拜;而且佩服的也決不是這「人」,卻是這人的「某話」、「某行為」。換一句話,即是佩服的是真理,不是騙人(真理本來常存,不過因其人一為發揚,更加顯明,人人知道罷了,不是發明,可說是發見)。

  我又以為凡是佩服,一定是先了解剖人的話;就是聽了這句話後,先經過自己理性的審考,覺得這句話實在是我有在心頭,而說不出於口頭的,實在打中了我的心坎,然後佩服的心會生;否則,這是盲從。何以會不辨辨人家說話的味道就盲從呢?因為對於其人崇拜的緣故。

  所以我說:只有佩服,沒有崇拜;因為崇拜的心理,易使行為入於盲從。

  我又以為中國人崇拜心是一向很重的;幾千年來入儒家者流的人,對於孔二先生,沒有一句話是錯的,這是一層崇拜;像後漢王充這種人敢於詰孟、問孔(《論衡》上兩篇名),真是毀聖的了,放在明朝,誰不將他和金聖歎一般罵,然而因為他到底是古人,所以他的書不毀,紀老先生①也請他進四部的子部雜家,沒有加他一個「駁雜不純」,放在存目,這不是又是一重崇拜麼?

  ①紀老先生指紀昀。清代學者,曾任四庫全書館總纂官。

  所以我說:中國人是富於崇拜性,大家崇拜孔二先生;後人又崇拜今人;推之於現社會,便是「白鬍鬚老頭兒」比較得古些,所以說話也靈些。

  但是現在我們應得醒醒了,應得把腦子裡崇拜二個字的影子磨了,只可有佩服,而且只佩服真理,不是人——就是我們得多憑理性作用,少憑感情作用。

  本來我們大家是向那無盡長的進化的階段上爬,爬上十個階段的人,看看後面只爬一二級的,自然覺得爬得高了,後面爬一二級的,看看前面爬十級的,自然也覺得他高,但是和「無盡長」的一比,便都要「索然」了;我以為我們若將崇拜心掯牢,便見不到這境界,不但害了自己,也累了那爬到第十級的苦人兒,生生地做成個偶像。

  所以我說:我們要曉得自己爬到哪級,就是學問到什麼分寸,也要曉得大家都是朝無盡長的階段爬;我們千萬不可自傲,不可看人不起,卻也不可崇拜什麼人;立在那無盡長階段的第一級的人,看著立在第十級的,只有佩服罷了,而且佩服的不一定是全體,一句話也好。

  照這樣說來,那極力鼓揚侵入的暴強的主者道德(mastermoral)的尼采,也不該不佩服了;因為他提倡主者道德雖然是錯的,但他從生物學上證明現社會的道德信條本來不過是利用他底一種人弄成的,不是絕對的真理,那倒是我們推翻舊道德,估定新價值的極妙利器了。所以這一句話,我們可以佩服的(關於主者道德之說,請看尼采的「Beyond Good and Evil」及「Geteology of Marals」①兩書,我在商務印書館《學生雜誌》今年二號上登的尼采的學說〔二〕一其中,亦有說及)。

  ①「Beyond Good and Evil」,即《跨過善和惡》;「Geteology of Morals」,即《道德的歷史起源》。

  總而言之,我們現在,首先欲把腦子裡舊字典上的名詞除掉幾個,崇拜也是其中之一;而且崇拜兩字的壞處,人家倒不大明白,還當是好的,猶之乎愛國兩字一樣,又猶之乎男女交際中的愛情一樣!我們愛的是人類全體,有什麼國,國是攔阻我們人類相愛的!我們凡是生物,除了作惡為害的外,都互相有愛情,為什麼只是男女,有了男女的愛情當作神聖篇,豈不是把人類的大愛縮小麼?此話甚長,現在姑且縮住不講。

  我上面的許多話本是多說的,卻見現在的青年,漸漸要發揮盲從的手段,而且也硬請人做偶像,崇拜了,所以小子要多嘴說幾聲,但是終究是費話!糟韃了《學燈》欄好好的紙張,我是要懺悔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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