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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墮落無恥素雲遭休棄 鑽營有術懷瑜又高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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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玉死前不久,姚家接到一封信,上面的蠅頭小楷是「敬陳靜宜園主人」,信寄自安慶。信內自稱是陳媽的兒子陳三,他在當地報上看過那篇小說。北京當時是全國文化中心,北京的週刊,或是大報的文藝副刊,往往全國地方報皆予轉載。 陳三的信很簡單。但是信內封有交他母親的信則有一千多字長,略述他被抓服役的情形,描述他的逃亡,他服侍過的幾個主人,他的自修讀書,投考警察學校,說他現在在安慶當警察,每月薪餉銀元八元。信內說如果他母親來到姚家,請姚家念給他母親聽。信內還說他正打算辭去職務,一俟籌足旅費,就北上尋找他母親,北上的旅費大概要三十元。 莫愁和立夫看完那封信,自然心情很激動,立夫覺得寫了那篇小說,能有這樣的結果,非常高興,立刻給陳三電匯四十元,急切等待他到達,好知道陳媽這個兒長成了什麼樣子。 環兒說:「看他寫得這筆字,那麼工整。他自己怎麼下工夫自修的呢!現在很不易看見人寫這種蠅頭小楷的了。」 自從清朝廢止科舉,寫這種小楷的人幾乎已經絕跡。寫小楷要有無限的耐性,可磨練出人的耐性,每一筆都要合規中矩,寫時要心氣平和。說也奇怪,寫小楷卻在警界頗為提倡,凡是警察每日每月公事報告寫的文字工整者,則提升很快。 立夫說:「他一月才掙八塊錢,而且一定還拖欠。政府的職員掙四五十塊錢的,還寫不了這麼一筆好字。他的文字裡除去文言成語用得稍有小錯兒之外,可以說是簡單明白。」 姚太太去世之後沒幾天,陳三來到了姚家,大家正忙著辦喪事。帶他進去見到姚先生時,他向姚先生下跪磕頭,拜謝姚家照顧他母親。姚先生趕緊把他扶起,讓他坐下,但是他卻一直站在一旁。 他肉皮兒黑,個子高,前額大,嘴和下巴顯得很端正。他穿的一身大衣裳是制服改的,扣子換下去,警徽撕了下去。因為不能買一頂帽子,又不能戴原來警察的帽子,所以來時是光著頭,頭剃得光光的。他立得筆直,兩個肩膀寬大而強壯。他的眼睛和五官,很像他母親。說話是清清楚楚的漢口口音。姚先生說:「你母親不愧是個偉大的母親。你為什麼始終沒給她寫封信?」 陳三勉強抑制住感情說:「我寫過。不知為什麼沒能寄到。革命成功之後,我正在湖北。我又寄了一封信。信退回了,上面寫『查無此人』。我本想回家,但是沒有旅費。我想我每一封信都退回,我母親也許已經去世。」 姚先生說:「我們想辦法幫著你找她。你就住在這兒好了。」 陳三為人沉默寡言。他即使思念母親,也不形之於外。人把他帶到立夫的院子裡,立夫,莫愁,環兒正等著看他。 莫愁問他:「你把你的遭遇告訴我們,好不好?」他說:「少奶奶,這話說來可就長了。在軍隊裡,我扛幾十斤重的東西。那時候兒我很年輕,一天要走一百里地……我生過病,又好了……腿都腫了,有一個禮拜,沒有飯吃,沒有事情做,躺在山坡兒上等死,後來一個村裡的女人給我飯吃,給我地方兒住,她救了我……我病好了之後,到漢口去拉洋車。後來走了一步好運,有人雇我去給私人拉車。幾個月之後,那位好心腸的老爺搬到別的地方兒去,我又換了幾家主人。後來我決定獨立生活,考了警察。」 「你成家沒有?」 他回答說:「沒有。窮人哪有工夫兒成家?」然後他問:「您有沒有我母親的像片兒?」莫愁說:「沒有。」他顯得很失望,沉默了一下兒。莫愁很留心,沒把他母親給他做的那包衣裳給他看,恐怕他太難過。但是環兒站起身來,一句話也沒說,走到後屋裡去,把那一包衣裳拿了出來,一直走過去和他說:「這都是你母親給你做的衣裳。」 環兒的聲音有點顫抖。這位穿著講究的小姐站得離他那麼近,陳三站著怪不好意思,也一時弄不明白。環兒解開包袱,看了他一下兒就走開了。看見母親給他做的這衣裳(這在小說兒上已然看到過),陳三突然放聲大哭起來,簡直就像個小孩子,眼淚竟把衣裳哭濕。立夫和莫愁大受感動。過了一會兒,莫愁才勉強說:「你母親老想打聽你的下落,好把衣裳寄去。你要好好兒收存這些衣裳。」 陳三勉強收住眼淚,他說:「我一定永遠不穿。」 他們聽見隔壁屋裡有哭泣之聲。環兒原來又不見了。莫愁看了看立夫,臉上顯出十分驚異,但是繼續說些別的事情。立夫說:「你願不願在我們這兒做事?我們會給你假去找你母親。你總得有個地方兒做事才行啊。我知道你不願意當用人。」 陳三說:「我母親在您這兒做過事,只要您讓我在這兒,我做什麼都可以。您讓我做什麼我都感激。我母親也許會回來的。」 立夫問他看文字的能力如何,有意給他個書記的事情做。 但是陳三自己說願看守花園兒,因為他槍法好,是個神槍手,在警察大隊射擊比賽他得過獎,雖然姚家不需要這等人,姚先生還是答應了。 陳三回到老家村子裡,回來說她母親一年以前回去過,但是不久又走了。在白天,平常他沒有什麼事,因為人勤快,他就去問莫愁有什麼事要差他去做。立夫就給他書看,有時候教他抄稿子,但是告訴他不要太費事像繡花兒那麼精細。 陳三一直沒找到他母親。他面色沉重,不但不肯把母親做的衣裳穿在身上,連同樣藍色的布也不肯穿,他一生一直如此不改。他買了一個很貴的皮枕頭套,大概有兩尺長,是抽大煙的人在出外時用來既做枕頭又裝煙槍的。陳三在裡面裝幾件衣裳,夜裡枕在上面睡。在晚上,他不值班時,發狠用功,熟讀立夫借給他的書,就在夜裡曾經照過他母親縫衣裳的燈下讀,仿佛他是故意折磨自己。那個燈是環兒給他的。現在在進院子的門口一間小屋子裡,他掛了兩尺長的一副對聯,他自己用工楷寫的,是普通常見的兩句: 樹欲靜而風不止 子欲養而親不待 陳三焚香敬書 他有時候心裡想一下兒給他這一包衣裳的小姐是誰,後來發現是立夫的妹妹。他在莫愁的院子裡遇見她時,她總是和他說話,但是陳三則儘量躲避她。莫愁和立夫說,自從立夫發表了那篇小說之後,環兒顯得比以前沉靜,而且拒絕母親為她進行婚事,實際上她已經二十二歲,早已到了結婚的年齡。她似乎常常若有所思,而神情沮喪。在她沒見到陳媽的這個神秘的兒子之前,在想像中顯然對他已有好感。現在見到了他,並沒有失望。 另一方面,陳三對哪一個丫鬟都不輕薄,不調情,他簡直就像一個痛恨女人的男人。莫愁後來才發現,陳三在漢口時,有一個丫鬟追求他,為躲避她的獻殷勤,只好辭職不幹。 次年春天,暗香常常愁眉苦臉,喜怒無常。這種變化還有一些別的情形,自然逃不了木蘭尖銳的眼睛。 暗香的地位當然不止于一個丫鬟。甚至於桂姐和曾太太也知道經亞喜歡她;但是素雲現在實際上已經不能算是經亞的妻子,家裡已經承認了這個新形勢,因為總比經亞到外面去尋歡取樂好。暗香現在由於接觸漸多,富家的女兒的行動習慣她也學會了。她而今快樂而滿足,經亞有時候還覺得她夠美的。她現在穿得好,只是在平常日子不敢太講究耳環手鐲,衣裳也不敢剪裁得像小姐的衣裳那麼好,因為習慣是這樣,丫鬟模仿小姐的衣服,只要夠新式就好,但不可以至爭奇鬥勝的程度。穿高跟鞋,那時只是貴婦的特權,北方的女僕不可以亂穿。暗香總是穿一件長袖子的褂子,用以遮住左胳膊上一塊燙傷的紅瘢痕,那是以前一個女主人用熱烙鐵給燙的。由於木蘭的做法和地位,全家對她或和她說話,幾乎像對姚家的小姐一樣。但是她仍然是個丫鬟,從來沒有想過自己不是。由於她過去受苦的經驗,最初來此過溫和舒服的日子,頗覺不安。漸漸習慣於新環境之後,才開始接受人與人之間正常的禮貌和相互的尊重,不過仍然覺得自己是有點兒過分。對自己社會生活上地位的提高,她十分喜歡,於是便表現出樂於取悅於人,而自己對什麼事情也諸多滿意。因此上等社會那套人情世故矯揉造作,她一直學不會。再者,由於過去一向坐慣了末座,而今只要再往上升一個座位,也就十分快樂了。 經亞對她的殷勤,特別討她歡喜。自從經亞回家之後,木蘭就問他是否已經找到一個「山地姑娘」。因為他對素雲越來越冷淡疏遠,也就越來越喜愛蓀亞和木蘭,對他們倆那種生活思想,也漸漸看出其中的道理而樂於接受了。一天,木蘭暗示暗香做他的妻子很近乎他的理想。經亞便把這個意思看得十分鄭重,開始對暗香表示幾分情意,覺得暗香的淳樸老實和太太素雲正好是個鮮明的對比。暗香,按傳統習慣,早就該結婚了。這個問題不但暗香自己掛在心中,連木蘭也始終當一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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