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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王一飛並湘省委信


  (一九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亦飛兄[1]並轉湘省委:

  弟已于本月二十五日抵漢皋[2]。此來系代表中央巡視兩湖工作,同時帶有緊急的性質,即中央認為唐生智潰敗[3]後,兩湖將捲入新軍閥混戰較長時的局面,這個局面之發展,客觀上有推動兩湖工農總暴動奪取政權、建立工農兵士代表會議政權(蘇維埃)之可能,故此來第一個責任即是與兩湖省委佈置一兩湖總暴動的局面。

  關於總的政治前途與兩湖省委應即執行的工作,中央已有專函致兩省委[4],另抄附上,不贅。現在的問題是:按照實際的情形如何去執行中央的指示,弟因為交通斷絕,一時不能去長沙與兄等晤談,甚為焦急。兄等接到此信後,望即派一得力同志來討論一切,同時並希按照中央指示即在湖南積極工作,因為湖南的局面現在比湖北都好些,乘軍閥戰爭與潰敗之時,如能發動廣大的工農群眾的經濟爭鬥以至總的政治鬥爭、奪取武裝等工作,並在這許多工作中產生工農組織的新形勢〔式〕(類似蘇維埃的組織,如農村的農民委員會、城市工人之總罷工或革命委員會或代表會議等),為實現總暴動奪取政權、建立工農兵士代表會議政權的基礎,將來的前途是很可樂觀的。至於經濟一方面,弟可設法幫助二千左右的特別費,萬望兄等不要將時機措〔錯〕過。如交通一恢復,即當前往長沙與兄等晤談,不過須在下月十號之前,因我下月二十之前必須返滬故也。

  最近中央在滬召集之擴大會議[5],一切情形均好。主要的問題為:估量中國的現狀,中國革命的根本性質,現時革命潮落〔流〕之低落與高潮〔漲〕,現時的總策略,蘇維埃政權之建立,黨的組織問題,土地問題的政綱等。這許多問題說來甚長,寫得太多又不方便(因為我們此次的交通是冒險),只好晤面時詳談。同時,附上擴大會議政治決議案[6],已可見一般。擴大會議對於政治紀律非常注意,如譚平山[7]開除黨籍,張國燾[8]開除中央委員,前委[9]整個的警告等。

  擴大會議增加了中央兩個常委:恩來[10]與我。因為對於黨的改造非常注意,中央組織一組織局[11],為恩來、維漢[12]與我,我為主任。

  同志們!你們的工作現在上〔尚〕在萬分緊張的時候,希望按照中央的指示,勇敢的執行。並希在最近的時間內能至湘與兄晤談!

  C[13]的敬禮

  亦農

  十一月二十七日於漢口

  [1]亦飛,即王一飛,見本書第34頁注①。

  [2]漢皋,舊時漢口的別稱。

  [3]唐生智潰敗,見本書第345頁注①。唐生智,見本書第157頁注⑧。

  [4]中央專函,指一九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共中央《致兩湖省委信》。指示信認為,唐生智潰敗後,「在極短的時期內有造成兩湖工農大暴動奪取政權之可能」,命令兩湖省委利用這一局面,「更積極的發動兩湖的革命,創造部分的暴動,匯合而成為總的奪取政權、建立工農兵士代表會議的政權的暴動,鄉村與城市都應一致的動作與準備」。

  [5]擴大會議,指一九二七年十一月九日至十日在上海舉行的中共臨時政治局擴大會議。會議通過了《中國現狀與共產黨的任務決議案》、《最近組織問題的重要任務議決案》、《政治紀律決議案》等。會議認為,中國革命具有「無間斷的性質」、「中國革命的進程,必然要徹底解決民權主義任務而急轉直下的進于社會主義的道路」。會議否認革命處於低潮,認為「現時全中國的狀況是直接革命形勢」,黨的總策略是「努力鼓動各地城鄉革命高潮,創造總暴動的局面」。

  [6]政治決議案,指《中國現狀與共產黨的任務決議案》。

  [7]譚平山(一八八六——一九五六),廣東高明(今高鶴)人。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歷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中央組織部長,農民部長和武漢國民政府委員等職。一九二七年參加南昌起義,是革命委員會主席團成員。在十一月擴大會議上,被當時的「左」傾領導開除黨籍。以後參與組織中國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即第三黨)。

  [8]張國燾(一八九七——一九七九),又名特立,江西萍鄉人。一九二七年七月中旬,中共中央政治局改組,任中共臨時中央常務委員會委員,赴南昌阻止發動南昌起義。八七會議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十一月擴大會議時,被開除臨時政治局候補委員、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以後於一九三八年四月叛變革命,投靠國民黨特務集團,隨即被開除出黨。

  [9]前委,指一九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成立的以周恩來為書記的前敵委員會,它是南昌起義的最高領導機關。在十一月擴大會議上,當時的「左」傾領導錯誤地指責前委犯有「極大的錯誤」,給予全體同志警告處分。

  [10]恩來,即周恩來(一八九八——一九七六),字翔宇。原籍浙江紹興,生於江蘇淮安。一九二七年七月任中共臨時中央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共前敵委員會書記。在八七會議上被選為臨時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同年十一月,在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被選為臨時中央政治局常委。

  [11]一九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決定調整中央組織機構,不設部,將原組織、宣傳等部改為科。在中央常委下設立組織局,領導組織、宣傳、軍事、特務、調查、交通、文書、出版分配、會計等科以及婦委。

  [12]維漢,即李維漢(一八九六——一九八四),又名羅邁,湖南長沙人。一九二七年七月任中共臨時中央常務委員會委員。八七會議上,被選為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務委員會委員,任組織部部長。

  [13]C為英文Comrade的縮寫,意為同志。

  (1)本文據手稿刊印。原件無年份,年份是收文印戳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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