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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人第二次起義與當前工作


  (一九二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晚〔昨〕下午五時臨時撤銷動員令,因三百敢死隊未組成,所以不便只是民眾暴動,且放火恐遭右派及小資產階級惡感。

  昨晚又下一復工命令,因暴動未成。只要浦東二百個人爭氣,就可奪下兵工廠,同時各地援助未做好,所以不能成功,商界也就不能罷市,工人有復工者,因此我們不能再支持下去,而決定為進而退的策略。但我們要重新積極我們的工作,因為暴動已經起來,罷工之浩大,又為重〔從〕來未有,將來實可有大的發展。

  一、敵人非常堅強,尤其是帝國主義;

  二、商界未聯絡好,不能罷市,陷於孤立;

  三、國民黨毫無力量,連鈕惕生[1]的命令都毫無效力。

  綜上原因,所以要保持我之實力而取退守政策。惟希望仍很大。

  北伐軍已到嘉興,不久就要到上海,現到杭、嘉已二萬餘人。

  魯軍雖願向上海來,但海軍不合作,不敢過浦口。孫傳芳部下很紊亂,當然失敗。

  在內部的表現,有弱點與優點。

  弱點:

  一、未將政策宣傳群眾;

  二、一切技術工作非常薄弱。

  優點:

  一、這許多工人罷工,表示有力;

  二、黨為這次中心,足見有力量。在政治上,昨前二天只有我們領導,軍委會純為C.P.[2]所組成。昨天起,流氓及軍閥都大壓迫,情形不同。

  我們的成功希望:

  一、準備更廣大的市民暴動,等北伐軍到上海時;

  二、罷工情形,一由上總[3]管領,一應在以黨為中心。

  對此問題,中央局及上海C.P.開會決定,中央與樞[4]組特務委員會。此外,組軍事委員會、宣傳委員會。要組織起來,應付一切工作。

  我們的政策(讀中央與樞的決定大綱[5])。

  武裝暴動。各部組軍事委員會,特別嚴厲著手組織,要能隨時發動,組織時應注意分子。

  海軍運動。純為我們力量,有七船開炮,前晚打三個鐘頭。現七船團結一致與李[6]對抗,李寶章正在設法攻擊,楊樹莊[7]也無法可想。

  市民公會[8]。現要拉各種團體代表加入擴大組織,為將來市民會議之準備。

  民校[9]左派。我們要盡力拉攏,攻擊右派,這次李寶章屠殺是張溥泉[10]主唆的。

  紅色恐怖。此為急須進行之問題,有二個作用,即為打死走狗及流氓四五人。

  這次罷工雖未擴大,但可發展武裝。

  黨的方面,要□□□絕對秘密,今天下午五點許成立,對於黨的組織及準備各方面,都應早點到會為要。

  趕快發展黨的組織,負責同志要特別注意秘密。

  失業工人問題及被難的人:

  一、被難問題:北伐軍來後,要立紀念牌,把屍首都搜集起來,撫恤家屬。

  二、失業問題:我們要維持,設法籌款救濟。

  宣傳問題:這次缺點即為宣傳,以後要特別注意。

  方法:

  一、樞蔚發〖告〗同志書。

  二、上總發告工人書。

  三、樞召各種形式會議。

  四、工會也召許多會議。

  五、部委也要召集許多會議。

  六、部組宣傳委員會、宣傳隊,到各下層群眾中去宣傳,要準備三四天后即有動作。

  七、民校、婦女都如此。

  八、口號:

  這次上工並不是失敗,我們正在開始。

  孫傳芳受帝〖國〗主〖義〗幫助,所以北伐軍一時不能來。

  為進而退。

  準備總罷工。

  海軍開炮是工人力量。

  不能繼續維持,是商界不同意,資本家不好。

  我們要集中力量向前進。

  民校右派無能為力,只共產黨有力量,以抵制右派反宣傳。

  結論:

  工作繼續擴大。

  紅色恐怖。

  集中力量準備武裝暴動。

  注意秘密,加緊宣傳工作。

  [1]鈕惕生,即鈕永建,見本書第146頁注14。

  [2]C.P.,英文the Communist Party的縮寫,意為共產黨。

  [3]上總,即上海總工會。一九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成立。

  [4]樞、樞蔚,見本書第89頁注⑨。

  [5]中央與樞的決定大綱,指一九二七年二月二十三日通過的《中共中央、中共上海區委聯席會議決議》,全文如下:

  「一、停止今天的暴動。

  二、經過商界調和由上總發令復工。

  三、對同志同工人的宣傳(主要口號為準備進攻而停止)。

  四、擴大武裝組織,準備暴動。

  五、極力保持海軍實力並擴大之(與以精神和物質上的援助)。

  六、擴大並充實市民公會,並宣傳市民政權。

  七、領導左派政策:

  (一)C.P.同志在市黨部積極工作,並領導左派。

  (二)開始嚴厲打擊右派如張繼等。

  (三)積極包圍左派領袖。

  八、開始組織紅色恐怖。

  九、整頓並發展黨團與工會的組織及工作。

  十、撫恤死者及救濟失業者。

  十一、組織特別委員會指導工作。

  組織特別軍委與宣委。

  特委名單:仲、農、炎、松、尹、述、恩、璋。

  軍委名單:恩、顧、頤、炎、鐘。

  宣委名單:尹、超、語、昌、偉。」

  決議案中特委名單中之仲、農、炎、松、尹、述、恩、璋,即陳獨秀(仲甫)、羅亦農、趙世炎、汪壽華(何松林)、尹寬、彭述之、周恩來、蕭子璋;軍委名單中之恩、顧、頤、炎、鐘,即周恩來、顧順章、顏昌頤、趙世炎、鐘汝梅;宣委名單中之尹、超、語、昌、偉,即尹寬、鄭超麟、高語罕、賀昌、徐偉。

  [6]李即李寶章,見本書第172頁注⑤。

  [7]楊樹莊,當時任上海海軍總司令。一九二七年三月十四日正式投南,任國民革命軍海軍總司令,駐滬所部三艦開赴九江。

  [8]市民公會,見本書第220頁注24。

  [9]民校,中國國民黨的代稱。

  [10]張溥泉,即張繼,見本書第67頁注11。

  (1)一九二七年二月二十二日,上海工人在中共上海區委領導下舉行了第二次武裝起義。這是起義失敗後羅亦農的總結和對下一階段的工作部署。本文據中共上海區委部委書記會議記錄整理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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