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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8月20日致趙家璧


  家璧先生:

  十八日信收到。對於曹譯小說的兩條,我以為是都不成問題的,現在即可由我負責決定:一、暫抽去《煙袋》;二、立一新名。

  因為他在旅行,我不知道其住址,一時無從探問,待到去信轉輾遞到,他寄回信來,我又不在上海了:這樣就可以拖半年。所以還是由我決定了好。我想他不至於因此見怪的。

  但我想:新名可以用漂亮點的,《兩個朋友》,《犯人》〔1〕之類,實在太平凡。

  我想在月底走,十月初回來。

  專此布達,並頌著安。

  迅上 八月廿日

  〔1〕《兩個朋友》《犯人》均為《煙袋》中的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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