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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10月29日致曹聚仁〔1〕


  聚仁先生:

  昨天看見《芒種》,報上都無廣告,××〔2〕似亦有不死不活之概。

  因為先生信上提過《社會日報》〔3〕,就定來看看,真是五花八門,文言白話悉具,但有些地方,卻比「大報」活潑,也有些是「大報」所不能言。例如昨天的「謠言不可信,大批要人來」〔4〕,就寫得有聲有色。近人印古書,選新文章,卻不注意選報,如果擇要剪取,匯成巨冊,若干年後,即不下於《三朝北盟彙編》〔5〕矣。

  今天卻看先生之作〔6〕,以大家之注意於胡蝶之結婚為不然,其實這是不可省的,倘無胡蝶之類在表面飛舞,小報也辦不下去。(下略)專此布達,並請刻安。

  魯迅頓首 十月廿九日

  〔1〕此信據一九三七年七月上海千秋出版社出版收信人作《魯迅先生軼事》所載編入。

  〔2〕此處及後面的「下略」,當是收信人所刪略。

  〔3〕《社會日報》小型日報,一九二九年十一月一日在上海創刊。

  〔4〕「謠言不可信,大批要人來」即丁香所作的《記者全體出動》。該文記述當時國民黨「要人」孫科(立法院長)、居正(司法院長)、唐有壬(外交部次長)、劉維熾(實業部次長)、張群(湖北省主席)等從南京來上海,新聞記者聞訊後到處尋訪未獲的情狀。

  〔5〕《三朝北盟彙編》宋代徐夢莘(1126~1207)編。彙集從宋徽宗政和七年(1117)到高宗紹興三十一年(1161)間宋、金和戰的史料,共二五〇卷。

  〔6〕先生之作指一九三五年十月二十九日《社會日報》社論《大處著眼——胡蝶嫁人算得什麼一回事》。當時上海一些大報、小報都以很大篇幅登載電影明星胡蝶與潘某結婚的消息、訪問記等。曹文認為這些是只值「半文錢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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