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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2月14日致金肇野


  肇野先生:

  來信收到,但已蒙官恩檢查,這是北京來信所常見的。唐君〔1〕終於沒有見,他是來約我的,但我不能抽工夫一談,只騙下他汾酒二瓶而已。

  木刻用原版,只能作者自己手印,倘用機器,是不行的,因為作者大抵事前沒有想到這一層,版面未必弄得很平,我印《木刻紀程》時,即因此大失敗,除被印刷局面責外,還付不少的錢也。

  文章我實在不能做了。一者沒有工夫,二者材料不夠。〔2〕近來東談西說,而其實都無深研究,發議論是不對的。我的能力,只可以翻印幾張版畫以供青年的參考。

  羅、李〔3〕二人,其技術在中國是很好的。抄名作之缺點,是因為多產,急於成集,而最大原因則在自己未能有一定的內容。但我看別人的作品,割取名作之一角者也不少。和德國交換,〔4〕我以為無意義,他們的要交換,是別有用意的,但如果明白這用意,則換一點來看看也好。

  此複,即頌時綏。

  豫上 二月十四日

  〔1〕唐君指唐訶。

  〔2〕按後來仍作了《〈全國木刻聯合展覽會專輯〉序》,收入《且介亭雜文二集》。

  〔3〕羅、李指羅清楨、李樺。

  〔4〕和德國交換當時北平中德文化學會建議全國木刻聯合展覽會選送一部分展品去德國展覽,作為在北平展出德國木刻的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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