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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12月28日致曹靖華


  汝珍兄:

  二十五日信今天收到。我們都好的。我已經幾乎複元,寫幾千字,也並不覺得勞倦;不過太忙一點,要作點雜文幫幫朋友的忙,但檢查時常被刪掉;近幾月又要幫《譯文》;而且每天至少得寫四五封信,真是連看書的工夫也沒有了。

  《譯文》開初的三期,全由我們三個人(我、雁、黎)包辦的,譯時也頗〔1〕用心,一星期前才和書店議定稿費,每頁約一元二角,但一有稿費,投稿就多起來,不登即被罵為不公;要登,則須各取原文校對,好的尚可,不好,則校對工夫白化,我們幾個人全變了校對人,自己倒不能譯東西了。這種情形,是難以持久的,所以總得改變辦法,可惜現在還想不出好法子。

  兄投給《文學》的稿子,是在的,上司對《文學》似乎特別凶,所以他們躊躇著。這回《譯文》上想要用一篇試試看。至於書,兄盡可編起來,將來我到良友這些地方去問問看。至於說內容穩當,那在中國是不能說這道理的,他們並不管內容怎麼樣。數年前,我曾將一部稿子〔2〕賣給書店,印後不久,即不能發賣。這回送去審查,刪去了四分之三,通過了。但那審定了的一本〔3〕,到杭州去賣,又都給拿走了,書店向他們說明已經中央審定,他們的答話是:這是浙江特別禁止的。

  木刻第一集〔4〕全賣完了,又去印再版二百部,尚未印成。二集尚未計劃,因為所得只有三個人的作品,而岡氏〔5〕的又系短篇小說插畫,零零碎碎,所以想再遲一下。

  日前又寄上《文學報》一束,《譯文》(四)及我的小書〔6〕各一冊,不知收到否?兄只要看我的後記,便知道上海文壇情形,多麼討厭,雖然不過是些蚤虱之流,但給叮了總得搔搔,這就夠費工夫了。

  專此奉複,即請冬安。

  弟豫啟上 十二月二十八日

  〔1〕書店指生活書店。

  〔2〕一部稿子指《二心集》。

  〔3〕審定了的一本指《二心集》「審定」後的刪存稿,書店以《拾零集》為名印行。

  〔4〕木刻第一集即《引玉集》。

  〔5〕岡氏指岡察洛夫。

  〔6〕小書指《准風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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