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魯迅 > 魯迅書信 | 上頁 下頁
1934年12月14日致楊霽雲


  霽雲先生:

  十三日函收到。來函所開各篇,我並無異議。那麼,還記得了兩篇:一、《〈愛羅先珂童話集〉序》〔1〕(商務版)二、《紅笑》跋〔2〕(《紅笑》是商務版,梅川〔3〕譯,但我的文章,也許曾登《語絲》。)各種講演,除《老調子已經唱完》之外,我想,還是都不登罷,因為有許多實在記得太不行了,有時候簡直我並沒有說或是相反的,改起來非重寫一遍不可,當時就因為沒有這勇氣,只好放下,現在更沒有這勇氣了。

  《監獄,火……》〔4〕是今年做的,還不能算集外文。

  關於檢查的事,先生的話是不錯的,不過我有時也為出版者打算,即如《南腔北調》,也自己抽去了三篇,然結果也還是似禁非禁。這回曹先生來信,謂群眾公司想出版,我回信說我是無所不可的。現在怎麼辦好呢,我是毫無成見,請你們二位商量一下就好。

  那抽下的三篇和《選本》原稿,今都寄上,以備參考,用後仍希擲還。

  乾雍禁書,現在每部數十元,但偶然入手,看起來,卻並沒有什麼,可笑甚矣。現正在看《閑漁閑閑錄》〔5〕,是作者因此殺頭的,內容卻恭順者居多,大約那時的事情,也如現在一樣,因於私仇為多也。

  專此布複,即請旅安。

  迅頓首 十二月十四日

  〔1〕《〈愛羅先珂童話集〉序》後收入《譯文序跋集》。

  〔2〕《紅笑》跋即《關於〈關於紅笑〉》,後收入《集外集》。

  〔3〕梅川王方仁,筆名梅川,浙江鎮海人。魯迅在廈門大學任教時的學生,朝花社成員。

  〔4〕《監獄,火……》即《關於中國的兩三件事》,後收入《且介亭雜文》。

  〔5〕《閑漁閑閑錄》雜錄朝典、時事、詩句的雜記,清代蔡顯著,共九卷,乾隆時禁書,一九一五年吳興劉氏嘉業堂翻印。據《清代文字獄檔》第二輯「蔡顯《閑漁閑閑錄》案」記載:蔡顯,號閑漁,清江蘇華亭(今上海松江)人,雍正時舉人,乾隆三十二年(1767)兩江總督和江蘇巡撫告發蔡顯所著《閑漁閑閑錄》一書「語含誹謗,意多悖逆」,結果蔡顯被「斬決」,其子「斬監候秋後處決」,門人等分別「杖流」及「發伊犁等處充當苦差」。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