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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10月13日致合眾書店〔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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徑啟者,得惠函,要將刪餘之《二心集》改名出版〔2〕,以售去版權之作者,自無異議。但我要求在第一頁上,聲明此書經中央圖書審查會審定刪存;倘登廣告,亦須說出是《二心集》之一部分,否則,蒙混讀者的責任,出版者和作者都不能不負,我是要設法自己告白的。 此請 合眾書店台鑒 魯迅 十月十三日 〔1〕合眾書店一九三二年由方家龍創辦於上海。 〔2〕刪餘之《二心集》改名出版《二心集》於一九三二年十月上海合眾書店出版後不久,即被國民黨當局查禁,後來該店將其刪餘的十六篇改名《拾零集》,於一九三四年十月出版。 〔3〕中央圖書審查會即國民黨中央宣傳委員會圖書雜誌審查委員會,是國民黨查禁進步書刊、實行文化統制的機構。一九三四年五月二十五日成立於上海,一九三五年七月八日,該會檢查官項德言等七人因「《新生》事件」被撤職,此後即無形解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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