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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10月11日致鄭振鐸〔1〕


  西諦先生:

  七日信頃收到。名目就是《北平箋譜》罷,因為「北平」兩字,可以限定了時代和地方。

  印色紙之漂亮與否,與紙質也大有關係,索性都用白地,不要染色罷。

  目錄的寫法,照來信所擬,是好的。作者呢,還是用名罷,因為他的號在箋上可見。但「作」字不如直用「畫」字,以與「刻」相對。

  因畫箋大小不一,而影響於書之大小,不能一律,這真是一個難問題。我想,只能用兩法對付:(一)書用五尺紙的三開本(此地五尺宣紙比四尺者貴三分之一),則價貴三分之一,而大小當皆可容得下,體裁較為好看;(二)就只能如來信所說,另印一冊,但當題為《北平箋譜別冊》,而另有序目,使與小本者若即若離,但我以為縱使用費較昂;倘可能,不如仍用(一)法,因為這是「新古董」,不嫌其闊的。

  箋上的直格,索性都不用罷。加框,是不好看的。頁碼其實本可不用,而於書簽上刻明冊數。但為切實計,則用用亦可,只能如來示所說,印在第二頁的邊上,不過不能用黑色印,以免不調和,而且倘每頁用同一顏色,則每頁須多加上一回印工,所以我以為任擇箋上之一種顏色,同時印之,每頁不盡同,倒也有趣。總之:對於這一點,我無一定主意,請先生酌定就是。

  第一頁及序目,能用木刻,自然最好。小引〔2〕做後,即當寄呈。

  此複,即頌著安。

  迅上

  十月十一日

  〔1〕此信據《現代作家書簡》所載編入。

  〔2〕小引即《<北平箋譜>序》,後收入《集外集拾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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