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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3月20日致李小峰


  小峰兄:

  今晨已將校稿〔1〕寄出,當已到。

  尋不著的書店,其實就是我自己。這一回倘不自印,即非付天馬不可,因為這是收回了《兩地書》時候的約束。其實北新因為還未見原稿〔2〕,故疑為佳,而實殊不然,大有為難之處,不下於《二心集》也。

  有一本書〔3〕我倒希望北新印,就是:我們有幾個人在選我的隨筆,從《墳》起到《二心》止,有長序,字數還未一定。因為此書如由別的書店出版,倒是於北新有礙的。

  迅上

  三月二十晚。

  注釋:

  〔1〕校稿指《兩地書》校稿。

  〔2〕原稿指擬編未成的《五講三噓集》稿。

  〔3〕指《魯迅雜感選集》,何凝(瞿秋白)選編並作序,共收雜文七十四篇,一九三三年七月上海青光書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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