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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3月1日致台靜農


  靜農兄:

  二月廿四信,講稿〔1〕並白話詩〔2〕五本,今日同時收到。蕭在上海時,我同吃了半餐飯,彼此講了一句話,並照了一張相〔3〕,蔡先生也在內,此片現已去添印,成後當寄上也。

  他與梅蘭芳問答時,我是看見的,問尖而答愚〔4〕,似乎不足豔稱,不過中國多梅毒,其稱之也亦無足怪。

  我們集了上海各種議,以為一書,名之曰《蕭伯納在上海》〔5〕,已付印,成後亦當寄上。蕭在初到時,與孫夫人(宋)〔6〕,林語堂,楊杏佛〔7〕(?)談天不少,別人皆不知道,登在第十二期《論語》〔8〕上,今天也許出版了罷,北京必有,故不擬寄。我到時,他們已吃了一半飯,故未聞,但我的一句話也登在那上面。

  看在上海的情形,蕭是確不喜歡人歡迎他的,但胡博士的主張〔9〕,卻別有原因,簡言之,就是和英國紳士(英國人是頗嫌蕭的)一鼻孔出氣。他平日所交際恭維者何種人,而忽深惡富家翁耶?

  聞胡博士有攻擊民權同盟之文章〔10〕,在北平報上發表,兄能覓以見寄否?

  《社會新聞》已看過,大可笑。但此物不可不看,因為由此可窺見狐鼠鬼蜮伎倆也。

  我忙於打雜,小說一字未寫。羅山已有信來,說款都收到了。霽野有信來,言有平報〔11〕一份,由兄直接寄我,但我尚未收到。此複,即頌近祺。

  迅啟上

  三月一日

  注釋:

  〔1〕講稿指《今春的兩種感想》,後收入《集外集拾遺》。

  〔2〕白話詩指劉半農編《初期白話詩稿》,一九三二年北京星雲堂出版。

  〔3〕一九三三年二月十七日魯迅應邀赴宋慶齡宅與蕭伯納會晤並攝影。參看《南腔北調集·看蕭和「看蕭的人們」記》。又,據一九三三年三月一日《論語》第十二期鏡涵的《蕭伯納過滬談話記》,當時蕭對魯迅說:「他們稱你為中國的高爾基,但是你比高爾基漂亮!」魯迅答:「我更老時,將來還會更漂亮。」

  〔4〕問尖而答愚據一九三三年二月十八日上海《申報》,蕭伯納在上海筆會舉行的歡迎會上和梅蘭芳談及中國演劇鑼鼓聲過鬧,會損害觀眾注意力,梅答:「中國戲劇有兩種,昆曲即為不鬧之一。」

  〔5〕《蕭伯納在上海》上海中外報刊所載關於蕭伯納訪滬文章的彙集,魯迅、瞿秋白編,署名樂雯,魯迅寫序,一九三三年三月上海野草書屋出版。

  〔6〕孫夫人即宋慶齡。廣東文昌人,社會活動家。當時和蔡元培、魯迅等組織民權保障同盟,反對國民黨反動派的法西斯獨裁統治。

  〔7〕楊杏佛(1893~1933),名銓,江西臨江(今清江)人。早年留學美國,回國後曾任東南大學教授、中央研究院總幹事等職。一九三二年底和宋慶齡、蔡元培、魯迅等組織中國民權保障同盟,任副會長兼總幹事。一九三三年六月十八日在上海遭國民黨特務暗殺。

  〔8〕《論語》:文藝性半月刊,林語堂等編,一九三二年九月在上海創刊,一九三七年八月停刊,共出一一七期。第十二期(一九三三年三月一日)為「蕭伯納訪滬專輯」。

  〔9〕胡博士的主張:一九三三年二月二十日北平《晨報》載《胡適昨日談片》:「本人以為最誠懇之招待,即為不招待。」

  〔10〕胡博士有攻擊民權同盟之文章胡適在北平《獨立評論》週刊第三十八號(一九三三年二月十九日)發表的《民權的保障》中說:「前日報載同盟的總會宣言有要求'立即無條件的釋放一切政治犯'的話,……這不是保障民權,這是對一個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權。一個政府要存在,自然不能不制裁一切推翻政府或反抗政府的行動。」「我們觀察今日參加這個民權保障運動的人的言論,不能不感覺他們似乎犯了一個大毛病,就是把民權保障的問題完全看作政治的問題,而不看作法律的問題,這是錯誤的。」民權同盟,即中國民權保障同盟;胡適曾擔任北平分會主席,後被開除。

  〔11〕平報指刊有未名社聲明的北平《晨報》,該聲明於三月六、七、八三日始見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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