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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9月15日致李小峰


  小峰兄:

  今日收到八月份版稅四百並《小說史略》二十本,謝謝!本月版稅能早日見付,尤感。

  未名社內情,我雖不詳知,但詩人韋叢蕪君,卻似乎連說話也都是詩,往往不可信,今我已向開明提出抗議,他的取款不大順利了,我這邊的紙版,大約不久總要歸還的。

  至於代償欠款,我以為犯不上。一者因為《小約翰》銷路未必佳,《墳》也一半文言,不算什麼;二者因為我想這兩種之被扣,未必因為本書,而是由於新排之別種書籍之欠款,數目未必寥寥,倘去代付,那就成為替別人付帳了。還是「由它去罷」。

  印好之印花,已只剩了一千,擬去新印,但恐未必即能印出。《朝花》〔1〕出版時,先用一千再說罷,倘那時尚未印好的話。

  迅上 九月十五夜

  《舊時代》〔2〕款,能速交下,最好。

  注釋:

  〔1〕《朝花》指《朝花夕拾》。

  〔2〕《舊時代》指《舊時代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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