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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8月24日致章廷謙


  矛塵兄:

  廿三日信是當夜收到的。這晚達夫正從杭州來,提出再商量一次,離我的正式開玩意[笑]只一天。我已答應了,由律師指定日期開議。因為我是開初就將全盤的事交付了律師的,所以非由他結束不可。

  會議〔1〕的人名中,由我和達夫主張,也寫上了你,日子未知,大約是後天罷,但明天下午也難說。這是最後一次了,結果未可知,但據達夫口述,則他們所答應者,和我所提出的相去並不遠——只要不是說過不算數。

  迅上 廿四日午後

  〔1〕會議指商議向北新索取版稅等事,作此信的次日在楊鏗律師寓所進行。參加者有魯迅、楊鏗、李志雲、李小峰、郁達夫等。有關北新書局支付《奔流》稿費及償還魯迅版稅等條件和辦法,在這次會議上都已達成協議,故不再涉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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