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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12月26日致章廷謙


  矛塵兄:

  廿五日信收到。《語絲》四卷三期已付印,來稿〔1〕大約須入第四期了。

  伏園和小峰的事,我一向不分明。他們除作者版稅外,分用淨利是今天才知道的從。。但我就來。,也沒有收清過版稅。即如《桃色的雲》〔2〕的第一版賣完後,只給我一部分,說因當時沒錢,後來補給,然而從此不提了。我也不提。而現在卻以為我「可以做證人」,豈不冤哉!叫我證什麼呢?

  譬如他們倆究竟何時合作,何時鬧開,我就毫不知道。所以是局外人,不能開口。但我所不滿足的,是合作時,將北新的缺點對我藏得太密,鬧開以後,將北新的壞處宣傳得太多。

  不過我要說一句話,我到上海後,看看各出版店,大抵是營利第一。小峰卻還有點傻氣。前兩三年,別家不肯出版的書,我一紹介,他便付印,這事我至今記得的。雖然我所紹介的作者,現在往往翻臉在罵我,但我仍不能不感激小峰的情面。情面者,面情之謂也〔3〕,我之亦要錢而亦要管情面者以此。

  新月書店我怕不大開得好,內容太薄弱了。雖然作者多是教授,但他們發表的論文,我看不過日本的中學生程度。真是如何是好。

  明年商務印書館也要開這樣的新書店,這一流的書局,要受打擊了。倘不投降,即要競爭,請拭目以俟之。

  紹原經濟情形,殊可慮。但前兩星期,有一個聽差(我想,是蔡「公」家的人)送大學院的聘書〔4〕到我這裡來,也有紹原的一份,但寫明是由胡適之轉的。問他何時送去;他說已送去過了;胡博士說本人不在滬,不收。我本想中途截取轉寄,但又以為不好,中止了。後來打聽季茀,他說大約已經寄杭了,星期二(十九)付郵的。莫非還不到麼?倘到,則其中有一批錢,可以過年。

  迅上 十二月廿六日

  斐君太太小燕密斯均此請安。

  注釋:

  〔1〕來稿指章廷謙的《小雜感補遺》,後載《語絲》週刊第四卷第四期(一九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2〕《桃色的雲》童話劇,俄國愛羅先珂作,魯迅譯,一九二三年七月北京新潮社初版,一九二六年起改由北新書局出版。

  〔3〕情面者,面情之謂也據明末文秉《烈皇小識》卷一記載:明崇禎曾回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周道登「何謂情面」,對曰,「情面者,面情之謂也。」

  〔4〕聘書指蔡元培聘請魯迅任大學院特約撰述員的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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