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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錯了人》異議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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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曹聚仁②先生的一篇《殺錯了人》,覺得很痛快,但往回一想,又覺得有些還不免是憤激之談了,所以想提出幾句異議── 袁世凱③在辛亥革命之後,大殺黨人,從袁世凱那方面看來,是一點沒有殺錯的,因為他正是一個假革命的反革命者。 錯的是革命者受了騙,以為他真是一個筋斗,從北洋大臣變了革命家了,於是引為同調,流了大家的血,將他浮上總統的寶位去。到二次革命④時,表面上好像他又是一個筋斗,從「國民公僕」⑤變了吸血魔王似的。其實不然,他不過又顯了本相。 於是殺,殺,殺。北京城裡,連飯店客棧中,都滿布了偵探;還有「軍政執法處」〔6〕,只見受了嫌疑而被捕的青年送進去,卻從不見他們活著走出來;還有,《政府公報》上,是天天看見黨人脫黨的廣告,說是先前為友人所拉,誤入該黨,現在自知迷謬,從此脫離,要洗心革面的做好人了。 不久就證明了袁世凱殺人的沒有殺錯,他要做皇帝了。 這事情,一轉眼竟已經是二十年,現在二十來歲的青年,那時還在吸奶,時光是多麼飛快呵。 但是,袁世凱自己要做皇帝,為什麼留下他真正對頭的舊皇帝⑦呢?這無須多議論,只要看現在的軍閥混戰就知道。 他們打得你死我活,好像不共戴天似的,但到後來,只要一個「下野」了,也就會客客氣氣的,然而對於革命者呢,即使沒有打過仗,也決不肯放過一個。他們知道得很清楚。 所以我想,中國革命的鬧成這模樣,並不是因為他們「殺錯了人」,倒是因為我們看錯了人。 臨末,對於「多殺中年以上的人」的主張,我也有一點異議,但因為自己早在「中年以上」了,為避免嫌疑起見,只將眼睛看著地面罷。 四月十日。 出洋的時候,還要大開歡送會」這類意思的句子,後被刪去了。 四月十二日記。 〔備考〕: 殺錯了人 ﹙文/曹聚仁﹚ 前日某報載某君述長春歸客的談話,說:日人在偽國已經完成「專賣鴉片」和「統一幣制」的兩大政策。這兩件事,從前在老張小張時代,大家認為無法整理,現在他們一舉手之間,辦得有頭有緒。所以某君歎息道: 「愚嘗與東北人士論幣制紊亂之害,鹹以積重難返,諉為難辦;何以日人一刹那間,即畢乃事?『是不為也,非不能也。』此為國人一大病根!」 豈獨「病根」而已哉!中華民族的滅亡和中華民國的顛覆,也就在這肺癆病上。一個社會,一個民族,到了衰老期,什麼都「積重難返」,所以非「革命」不可。 革命是社會的突變過程;在過程中,好人,壞人,與不好不壞的人,總要殺了一些。殺了一些人,並不是沒有代價的:於社會起了隔離作用,舊的社會和新的社會截然分成兩段,惡的勢力不會傳染到新的組織中來。所以革命殺人應該有標準,應該多殺中年以上的人,多殺代表舊勢力的人。法國大革命的成功,即在大恐慌時期的掃蕩舊勢力。 可是中國每一回的革命,總是反了常態。許多青年因為參加革命運動,做了犧牲;革命進程中,舊勢力一時躲開去,一些也不曾剷除掉;革命成功以後,舊勢力重複湧了出來,又把青年來做犧牲品,殺了一大批。孫中山先生辛辛苦苦做了十來年革命工作,辛亥革命成功了,袁世凱拿大權,天天殺黨人,甚至連十五六歲的孩子都要殺;這樣的革命,不但不起隔離作用,簡直替舊勢力作保鏢;因此民國以來,只有暮氣,沒有朝氣,任何事業,都不必談改革,一談改革,必「積重難返,諉為難辦」。其惡勢力一直注到現在。 這種反常狀態,我名之曰「殺錯了人」。我常和朋友說:「不流血的革命是沒有的,但『流血』不可流錯了人。早殺溥儀,多殺鄭孝胥之流,方是邦國之大幸。若亂殺二十五歲以下的青年,倒行逆施,斫喪社會元氣,就可以得『亡國滅種』的『眼前報』。」 《自由談》,四月十日。 【注釋】 ①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四月十二日《申報·自由談》,署名何家幹。 ② 曹聚仁(1900─1972):浙江浦江人,當時任暨南大學教授和《濤聲》週刊主編。 ③ 袁世凱(1859─1916):字慰亭,河南項城人。原是清王朝的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內閣總理大臣;辛亥革命後,於一九一二、一九一三年先後竊取了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正式大總統職位。一九一六年一月復辟帝制,稱「洪憲」皇帝,同年三月在全國人民聲討中被迫取消帝制,六月病死。 ④ 二次革命:袁世凱篡奪辛亥革命的果實後,蓄謀復辟,破壞《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殺害革命黨人。一九一三年七月,孫中山發動討袁戰爭,稱為「二次革命」,但不久被帝國主義支持下的袁世凱所打敗。二次革命失敗後,袁世凱更加瘋狂地捕殺革命黨人,並頒佈「附亂自首」特赦令等,分化革命力量。 ⑤ 「國民公僕」:袁世凱在竊取中華民國總統職位時,曾自稱是「國民一分子」,並說過「總統向稱公僕」等話。 ⑥ 「軍政執法處」:袁世凱設立的專事捕殺革命者和愛國人民的特務機關。 ⑦ 舊皇帝:指清朝宣統皇帝溥儀(1906─1967)。辛亥革命後,南京臨時政府與清廷談判議決,對退位後的清帝給以優待,仍保留其皇帝稱號。袁世凱復辟帝制時,曾「申令清室優待條件永不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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