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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江馮媼傳


  李公佐撰

  馮媼者,廬江裡中嗇夫之婦,窮寡無子,為鄉民賤棄。元和四年,淮楚大歉。媼遂食于舒,途經牧犢墅。值風雨,止于桑下。忽見路隅一室,燈燭熒熒。媼因詣求宿。見一女子,年二十余,容服美麗,攜三歲兒,倚門悲泣。前,又見老叟與媼,據床而坐。神氣慘戚,言語呫囁,有若征索財物,追逐之狀。見馮媼至,叟媼默然舍去。女久乃止泣,入戶備餼食,理床榻,邀媼食息焉。媼問其故。女複泣曰:「此兒父,我之夫也。明日別娶。」

  媼曰:「向者二老人,何人也?于汝何求,而發怒?」

  女曰:「我舅姑也。今嗣子別娶,征我筐笤刀尺祭祀舊物,以授新人。我不忍與,是有斯責。」

  媼曰:「汝前夫何在?」

  女曰:「我淮陰令梁倩女,適董氏七年。有二男一女。男皆隨父,女即此也。今前邑中董江,即其人也。江官為酂丞,家累巨產。」

  發言不勝嗚咽,媼不之異;又久困寒餓,得美食甘寢,不復言。女泣至曉。媼辭去,行二十裡,至桐城縣。縣東有甲第,張簾帷,具羔雁,人物紛然,雲今有官家禮事。媼問其郎,即董江也。媼曰:「董有妻,何更娶焉?」

  邑人曰:「董妻及女亡矣。」

  媼曰:「昨宵我遇雨,寄宿董妻梁氏舍,何得言亡?」

  邑人詢其處,即董妻墓也。詢其二老容貌,即董江之先父母也。董江本舒州人,裡中之人皆得詳之。有告董江者,董以妖妄罪之,令部者迫逐媼去。媼言於邑人,邑人皆為感歎。是夕,董竟就婚焉。

  *

  元和六年夏五月,江淮從事李公佐使至京,回次漢南,與渤海高鉞、天水趙贊、河南宇文鼎會於傳舍。宵話征異,各盡見聞。鉞具道其事,公佐為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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