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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7月


  一日雨。上午托廣平買《史通通釋》一部六本,泉三元。服阿思匹林共三粒。

  二日雨。上午寄霽野及靜農信並北新書局賣書款①百元。收矛塵所寄《玉曆鈔傳警世》一本。下午托廣平買鬧鐘一口,五元四角。晚立峨來,贈以《阿爾志跋綏夫短篇小說集》一本。服規那丸共四粒。

  三日星期。晴,午雨。得未名社所寄《玉曆鈔傳》等一包五本。下午從廣雅局買《東塾讀書記》、《清詩人征略》、《松心文鈔》、《桂遊日記》各一部共二十三本,七元七角。紹原來。蔣徑三來。晚寄小峰信。複鐘敬文、楊志成[成志]信。服規那丸共三粒。

  四日晴。晨阿斗為從廣雅書局買來《太平御覽》一部八十本,四十元。上午得三弟信,六月二十五發,附柏生箋,十六日發,春台信,廿四寫。晚黎仲丹來。

  五日晴。晚謝玉生來。

  六日晴。上午得禢參化信。下午得叢蕪信,六月廿一日發。

  七日晴。午後寄叢蕪信。下午立峨來。徑三來。夜齒痛。雨。

  八日曇,風。上午寄矛塵信並《遊仙窟》序②一篇,又本文一卷。寄語絲社譯稿 ③一篇。晚謝玉生來,未見。立峨來。複禢參化信。

  九日曇。晚得春台信,六月廿七日九江發。得小峰信,一日發。得嚴既澄信,自杭州來。得史紹昌信,即複。

  十日星期。晴。上午得禢參化信。下午得北京北新局信。蔣徑三、陳次二來約講演④。夜複禢參化信。

  十一日晴。夜寄淑卿信。作《略談香港》一篇。

  十二日晴。晚得謝玉生信。夜澡身。

  十三日晴。上午得王衡來信,六月廿四日發。寄紹原信。下午黎仲丹來。晚謝玉生來。夜複王衡信。抄《〈朝華夕拾〉後記》訖。

  十四日晴。晚黎仲丹贈荔支一筐,分其半贈北新書屋⑤同人。

  十五日晴。上午寄霽野、靜農信並《〈朝華夕拾〉後記》一篇,《小約翰》譯稿一本。寄北京北新書局信並稿⑥一篇。轉寄紹原《語絲》一三七期五本。午後雨即霽。晚立峨來。夜浴。

  十六日晴。晨得矛塵信,三日發。得季市信,五日杭州發。上午同廣平往街買草帽一頂,錢二元八角,次至美利權食冰酪,至太平分館午餐。午後往知用中學校講演⑦一時半,廣平翻譯。下午得三弟信,五日發。

  十七日星期。曇,風,晚雨。玉生來。寄矛塵信。寄三弟信。

  十八日晴。上午立峨來。得汪馥泉信,一日發。夜朱輝煌等來,還泉廿。

  十九日曇。午後得小峰信,十三日發。下午雨。晚謝玉生、穀鐵民來別,並留贈食品四種。寄季市信。

  二十日晴。上午轉寄紹原《語絲》一三八期五本。午立峨來,代玉生假去泉十元。下午雨。晚寄饒超華信。寄小峰信。寄淑卿信。

  二十一日晴。下午蔣徑三來。晚董長志來。

  二十二日晴。午後大雨一陳。夜浴。

  二十三日晴。上午蔣徑三、陳次二來邀至學術講演會講⑧二小時,廣平翻譯。午同徑三、廣平至山泉飲茗。午後閱市,買《文學週報》四本歸。下午驟雨一陳。

  二十四日星期。曇。午後得陳翔鶴寄贈之《不安定的靈魂》一本。得霽野及靜農信,四日發。得有麟信,七日發。得對門徐思道信並文稿,下午複。晚小雨。立峨來。夜大風雨,蓋海上有颶風。

  二十五日曇。下午複霽野、靜農信。複有麟信。晚立峨來。雨。得淑卿信,十二日發。

  二十六日雨。上午往學術講演會講二小時,廣平翻譯。午往美利權買食品四種,二元七角。往永華藥房買藥物四種,三元一角五分。往商務印書館買單行本《四部叢刊》八種十一本,二元九角。夜朱輝煌、李光藻來。服瀉丸三。

  二十七日晴。上午轉寄紹原《語絲》一三九期五本。下午雨。

  二十八日晴。上午寄紹原信。下午驟雨一陳。得矛塵信,十九日發。晚立峨來。

  二十九日雨,上午霽。下午複矛塵信。

  三十日晴。上午轉寄紹原《語絲》百冊期五本。夜雨。

  三十一日曇。星期。上午得顧頡剛信⑨,二十五日發。下午雨一陳。收《東方雜誌》一本。晚陳延進、李光藻來,假去泉冊。寄矛塵信。寄淑卿信。夜澡身。服補寫丸一粒。

  〖注釋〗

  ①北新書局賣書款指廣州北新書屋代售未名社書籍之款。

  ②《游仙窟》序章矛塵據日本留存的版本校點《遊仙窟》後,寄魯迅審閱,魯迅閱畢並作序,本日連同校點稿寄還。序文後收入《集外集拾遺》。

  ③即《專門以外的工作》。雜文,日本鶴見祐輔作。譯文發表於《語絲》週刊第一四二、一四三期(一九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八月六日),後收入《思想.山水.人物》。

  ④指約往夏期學術講演會講演。當時廣州市教育局正籌辦夏期學術講演會,魯迅應蔣徑三、陳次二邀前往演說。

  ⑤北新書屋魯迅在廣州籌辦的代售北新書局和未名社書籍的門市部。本年三月二十五日開業,同年八月結束。工作人員為許月平。

  ⑥即《略談香港》。後收入《而已集》。

  ⑦往知用中學校講演知用中學,當時一所傾向進步的私立學校。魯迅應該校教師禢參化之請前往演說,講題為《讀書雜談》,記錄稿經魯迅審定,後收入《而已集》。

  ⑧至學術講演會講講題為《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是日未講完,二十六日續講畢。記錄稿經魯迅修正,後收入《而已集》。

  ⑨得顧頡剛信即要求魯迅「暫勿離粵,以俟開審」一信,一式兩份,一寄白雲樓寓,一寄中山大學。後者經魯迅於八月五日向朱家驊函索,八日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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