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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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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晴。上午得織芳明信片,二十八日金灘鎮發。往郵政總局取泉五十九元。往孔德學校訪品青未遇,留書而出。訪小峰。午後訪素園。在東亞公司買《有島武郎著作集》第十六輯一本,《無產階級芸術論》一本,《文芸辭典》一本,共泉四元六角。從小峰收泉百。夜校印刷稿子。①寄贈馬玨小姐《癡華》一本。 二日晴。夜裘子元來。東亞公司送來《文學 志 人 》一本,一元四角。得高歌信。 三日晴。上午寄素園信並《〈窮人〉小引》。②寄小峰信,午後得複並《華蓋集》廿本,下午複之。寄鳳舉信。寄三弟信,附與鄭振鐸箋。晚壽山來,同飲酒,並贈以書四種。夜得馬玨小姐信。校排印稿子。 四日晴。上午往女師大講。午後訪季市。下午陸秀珍來。晚得鳳舉信。 五日晴。上午寄小峰信。濯足。下午得高歌信。夜風。 六日星期。晴。上午陳煒謨、馮至來。往中央公園看司徒喬所作畫展覽會③,買二小幅,泉九。品青、小峰來,未遇,留《癡華 》,五本而去。夜得欽文、璿卿信,上月二十八日發。 七日晴。午後訪素園。訪小峰,得《何典》十本。晚季市邀夜飯,並壽山。得羅學濂信。得陳煒謨信。寄王品青信。夜失眠。 八日晴。清晨耕南夫人回天津。上午得品青信並稿。羅學濂來。 九日晴。上午趙蔭棠、沈孜研來。夜雨。 十日雨。上午得車耕南信。 十一日曇。上午寄鳳舉信。寄素園信並稿④。下午得小峰信。得織芳信,六日洛陽發。晚Battlet、叢蕪及張君來。 十二日晴。無事。編舊抄關於小說之瑣聞。⑤十三日星期。晴。上午訪叢蕪。訪小峰,得《心的探險》十二本。下午紫佩來。季市來。 十四日舊端午。晴。午後呂雲章來。得長虹稿,八日杭州發。得董秋芳信。晚收教育部奉泉八十三元。濯足。 十五日晴。午前陳慎之來。下午顧頡剛寄贈《古史辨》第一冊一本。收女師大薪水泉廿。 十六日晴。下午訪叢蕪、素園。訪小峰,遇品青、半農。 十七日晴。上午寄李秉中信並書三本。雨。往師大取薪水三月分八元,四月分十四元。往直隸書局買《太平廣記》一部,缺第一本,泉八元。又《觀古堂匯刻書目》一部十六本,十二元。得欽文信,七日發。晚寄品青信。 十八日雨。上午得三弟信,十二日發。陳滇之來。得兼士信。午後晴。季市來。晚半農來。 十九日晴。上午季市、詩堇來,為立一方治胃病。兼士來。夜東亞公司送來《現代法蘭西文芸叢書》四本,《東西文芸評論》一本,共泉八元二角。得品青信並書。 二十日星期。雨。上午托淑卿往商務印書館豫約石印《漢魏叢書》一部四十本,《顧氏文房小說》一部十本,共泉二十一元三角。 二十一日曇。上午寄三弟信。寄王品青信。午晴。得遇安信。得素園信。得衣萍信並稿。午後托廣平往北新局取⑥《語絲》,往未名社⑦取《窮人》。下午季市來。夜得阮久巽信,十二日發。 二十二日曇。夜東亞公司送來《マルス美術叢書》七本,十二元八角。得半農信。 二十三日晴。午後得小峰信並《飄渺的夢》十五本,又半農見借之《浣玉軒集》二本。下午素園來。得品青信並《詩人征略》二函,即還以前所借書。晚高歌來,贈以書三本。夜風。 二十四日晴。上午秋芳來,未見。有麟來並贈柿霜糖兩包。寄半農信。寄朋其信。寄小峰信。寄素園信。寄女師大試題。下午雨。 二十五日晴。午後訪季市。往留黎廠取書。下午雨一陳。 二十六日晴。午後訪品青並還書。訪壽山,不值。往東亞公司買《猿之群 と共和國 》一本,《小說 と見 支那之民族性》一本,共泉三元八角。訪小峰,未遇。訪叢蕪。下午得朋其信。得季野信。得李季穀信片。 二十七日星期。晴。母親病,往延山本醫士來。下午寄朋其信。寄遇安信。晚小峰、品青來。夜有麟來。 二十八日晴。上午往留黎廠。往信昌藥房買藥。訪劉半農,不值。訪壽山。下午訪小峰,收泉百,並〔信〕托其寄半農並稿⑧。夜得小峰信,即複。濯足。收久巽所寄乾菜一簍。 二十九日晴。晚得陳慎之信,即複。 三十日晴。上午以小說史分數寄北大註冊部。寄小峰信。下午得遇安信。季市來。晚遇安來並持來《國文讀本》三本,贈以《華蓋集》等四本。夜得高歌信並《弦上》第十九期五分。 〖注釋〗 ①指校閱《彷徨》清樣。 ②《〈窮人〉小引》《窮人》,韋叢蕪譯,魯迅以日譯本進行校訂並作小引,後收入《集外集》。 ③司徒喬所作畫展覽會六月四日至六日司徒喬在北京中央公園水榭舉行個人畫展,魯迅往觀並購《五個警察一個〇》和《饅店門前》各一幅。 ④即《通信(複未名)》。後收入《集外集》。 ⑤指《小說舊聞鈔》。編完後於本年八月一日作序。 ⑥指北新書局。一九二五年三月李小峰在魯迅等支持下創辦於北京。一九二六年設立上海分店,一九二七年春總店遷滬。魯迅除將自己大部分著譯交它出版外,又為之編選、校閱書稿,介紹作品、編輯叢書。一九二七年冬起,又先後為它編輯刊物《語絲》和《奔流》,並為《北新》半月刊譯稿。後由於該店改變經營方針,長期拖欠魯迅和其他作者的版稅、稿費,關係逐漸疏遠,幾至訴諸法律。 ⑦未名社文學團體。一九二五年八月由魯迅發起成立於北京,主要從事外國文學的翻譯介紹。成員除魯迅外,尚言韋素園、李霽野、台靜農、曹靖華和韋叢蕪。魯迅曾將自己的部分著譯交未名社出版,為該社編訂書稿,編輯刊物。創辦初期並在經濟上給予支援。一九三〇年秋後因個別社員不顧社務,濫支社款,遂使工作停滯,經濟虧損。魯迅於一九三一年五月聲明退出,不久該社即解體。 ⑧即《馬上日記·豫序》後收入《華蓋集續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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