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魯迅 > 兩地書·原信 | 上頁 下頁 |
三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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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師: 接連得到兩封東西,一封是「訓詞」,一封大概是回話罷,現在我也回復幾句,免得專美。 老爺們想「自誇」酒量,豈知臨陣敗北,何北〔必〕再「逞能」呢!?這點酒量都失敗,還說「喝酒我是不怕的」,羞不羞?我以為今後當摒諸酒門之外,因為無論如何辯護,那天總不能不說七八分的酒醉,其「不屈之精神」的表現,無非預留地步,免得又在小鬼前作第三……次之失敗耳,哈哈。其誰欺,欺天乎。 那天出秘密窟後,余小姐及其二妹在白塔寺門口雇車到公園去了,我和其餘的兩位都到寺內逛去,而且買些鹹脆崩豆一邊走一邊食,出了寺門,她們倆也到公園去找余小姐,我獨自雇車至南城後孫公園訪人去了。大家都沒有窠,從從容容的出來,更扯不上「逃」字去。這種瞎判決的判官,我將預備上訴大理院了。俗語說得好,知己知彼,百戰百勝,那天如非有人(非我)偷去半杯燒酒,誠恐玉山之頹可立見也。如更非早早告退,以便酣然高臥,誠恐嘔吐狼籍,不堪聞矣——也許已經了罷——這種知己知彼的錦囊妙計,非勇者不能決然毅然行之,膽小如芝麻雲乎哉,多見其不識時務也。邯鄲之夢:這日「二時以後,……六杯,……五碗……四趟」。「我雖然並未目睹」,卻「敢決其必無」。此項撒謊專家,而想為「萬世師表」,我知到〔道〕文廟的一席地,將來必被人攆出來,即使有人叩頭求乞,恐不能回至尊之意也。戒之慎之。 太師母而有「勢力」,且有人居然受「欺侮」者,好在我已經拜喝〔謁〕過老人家,以後吾無憂矣,聯合戰線,同隸太師母旗幟下,怕不怕? 「……者」,「是什麼」也,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屢次題〔提〕起酒醉,非「道歉」也。想當然也。「真的醉只有一回半」,以前我曾聽說過,喝燒酒未喝過兩杯,那天兩種酒之量,一加一又二分之一,是逾量了。除了先前的一,雖未逾量也算八九不離十了。雖提出第一二之大理由,但是醉字決不能絕對否認。這次算一回呢,算半回呢,姑且作懸案,俟有工夫時複試罷。但是,要是我做主考,寧可免試,因為實在不願意對人言不顧行。「一之為甚,其可再乎?」「逞能」一時,遺害無窮,還是犧牲點好。 現在我還是「道歉」,那天確不應該灌醉了一位教育部的大老爺,我一直道歉下去,希望「激」出一篇「傳佈小姐們膽怯之罪狀」的「宣言」,好後先比美於那篇駢四驪六之洋洋大文,給小鬼咿呀幾下,搖頭擺腦幾下,豈不妙哉。 言歸正傳,楊婆子以前去電報至六人家屬不靈驗,致函保證人也無效。第二次(六月十號)還發電報至學生家屬,頃從粵中轉來,特附上一覽,可見她的野心還未死也。暑假遙遙,必有戲做,我現時算是拭目以待,至於她前後二次的電報和致保證人的信,我打算存起來,預備最後交涉。這回的劇本演得真好,文武行出齊,明的,暗的,高的,低的,好的,壞的辦法都有,聞所未聞,見所未見,妙極,有趣極。 小鬼許廣平 六月卅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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