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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六


  H.D:

  此刻是二十五日之夜的一點鐘。我是十點鐘睡著的,十二點醒來了,喝了兩碗茶,還不想睡,就來寫幾句。

  今天下午,我出門時,將寄你的一封信投入郵筒,接著看見郵局門外帖著條子道:「奉安典禮放假兩天。」那麼,我的那一封信,須在二十七日才會上車的了。所以我明天不再寄信,且待「奉安典禮」完畢之後罷。剛才我是被炮聲驚醒的,數起來共有百餘響,亦「奉安典禮」之一也。

  我今天的出門,是為士衡尋地方去的,和幼漁接洽,已略有頭緒;訪鳳舉卻未遇。途次往孔德學校,去看舊書,遇金立因①,胖滑有加,嘮叨如故,時光可惜,默不與談;少頃,則朱山根叩門而入,見我即踟躕不前,目光如鼠,終即退去,狀極可笑也。他的北來,是為了覓飯碗的,志在燕大,否則清華,人地相宜,大有希望雲。

  傍晚往未名社閒談,知燕大學生又在運動我去教書,先令宗文②勸誘,我即謝絕。宗文因吞吞吐吐說,彼校教授中,本有人早疑心我未必肯去,因為在南邊有唔唔唔……。我答以原因並不在「在南邊有唔唔唔……」,那非大樹,不能遷移,那是也可以同到北邊的,但我也不來做教員,也不想說明別的原因之所在。於是就在混沌中完結了。

  明天是星期日,恐怕來訪之客必多,我要睡了。現在已兩點鐘,遙想你在「南邊」或也已醒來,但我想,因為她明白,一定也即睡著的。

  二十五夜。

  星期日上午,因為葬式的行列,道路幾乎斷絕交通,下午可以走了,但只有紫佩③一人來談,所以我能夠十分休息。

  夜十點入睡,此刻兩點又醒了,吸一枝煙,照例是便能睡著的。明天十點要去鑲牙,所以就將鬧鐘撥在九點上。

  看現在的情形,下月之初,火車大概還可以走,倘如此,我想坐六月三日的通車回上海,即使有耽誤之事,六日總該可以到了罷——倘若不去訪上遂。但這仍須臨時再行決定,因為距今還有十天,變化殊不可測也。

  明天想當有信來,但此信我當于上午先行發出。

  二十六夜二點半。

  ELEF.

  【注釋】

  ①金立因:原信作錢玄同。

  ②宗文:原信作韋叢蕪。

  ③紫佩:即宋琳(1887—1952),字紫佩,又作子佩,浙江紹興人,魯迅在浙江兩級師範學堂任教時的學生。時為北京圖書館職員,兼任《華北日報》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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