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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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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平兄: 自從十二月廿三,四日得十九,六日信後,久不得信,真是好等,今天(一月二日)上午,總算接到十二月廿四的來信了。伏園想或已見過,他到粵後所問的事情,我已於三十日函中將他的信附上,收到了罷。至於刊物,則十一月廿一之後,我又寄過兩次,一是十二月三日,恐已遺失,一是十四日,掛號的,也許還會到,門房連公物都據為己有,真可歎,所以工人地位升高的時候,總還須有教育才行。 前天,十二月卅一日,我已將正式的辭職書提出,截至當日止,辭去一切職務。這事很給學校當局一點苦悶:為虛名計,想留我,為乾淨,省事計,願放走我,所以頗為難。但我和廈大根本衝突,無可調和,故無論如何,總是收得後者的結果的。今日學生會也舉代表來留。自然是具文而已。接著大概是送別會,有恭維和憤慨的演說。學生對於學校並不滿足,但風潮是不會有的,因為四年前曾經失敗過一次。① 上月的薪水,聽說後天可發;我現在是在看試卷,兩三天即完。此後我便收拾行李,至遲於十四五以前,離開廈門。但其時恐怕已有轉學的學生同走了,須為之交涉安頓。所以此信到後,不必再寄信來,其已經寄出的,也不妨,因為有人代收。至於器具,我除幾種鋁制的東西和火酒爐而外,沒有什麼,當帶著,恭呈鈞覽。 想來二十日以前,總可以到廣州了。你的工作的地方,那時當能設法,我想即同在一校也無妨,偏要同在一校,管他媽的。 今天照了一個相,是在草莽叢中,坐在一個洋灰的墳的祭桌上的,但照得好否,要後天才知道。 迅。一月二日下午。 【注釋】 ①參看本卷第214頁注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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