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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墳》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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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聽到我的雜文已經印成一半的消息的時候,我曾經寫了幾行題記,寄往北京去。當時想到便寫,寫完便寄,到現在還不滿二十天,早已記不清說了些什麼了。今夜周圍是這麼寂靜,屋後面的山腳下騰起野燒的微光;南普陀寺⑴還在做牽絲傀儡戲,時時傳來鑼鼓聲,每一間隔中,就更加顯得寂靜。電燈自然是輝煌著,但不知怎地忽有淡淡的哀愁來襲擊我的心,我似乎有些後悔印行我的雜文了。我很奇怪我的後悔;這在我是不大遇到的,到如今,我還沒有深知道所謂悔者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但這心情也隨即逝去,雜文當然仍在印行,只為想驅逐自己目下的哀愁,我還要說幾句話。 記得先已說過:這不過是我的生活中的一點陳跡。如果我的過往,也可以算作生活,那麼,也就可以說,我也曾工作過了。但我並無噴泉一般的思想,偉大華美的文章,既沒有主義要宣傳,也不想發起一種什麼運動。不過我曾經嘗得,失望無論大小,是一種苦味,所以幾年以來,有人希望我動動筆的,只要意見不很相反,我的力量能夠支撐,就總要勉力寫幾句東西,給來者一些極微末的歡喜。人生多苦辛,而人們有時卻極容易得到安慰,又何必惜一點筆墨,給多嘗些孤獨的悲哀呢?於是除小說雜感之外,逐漸又有了長長短短的雜文十多篇。其間自然也有為賣錢而作的。這回就都混在一處。我的生命的一部分,就這樣地用去了,也就是做了這樣的工作。然而我至今終於不明白我一向是在做什麼。比方作土工的罷,做著做著,而不明白是在築台呢還在掘坑。所知道的是即使是築台,也無非要將自己從那上面跌下來或者顯示老死;倘是掘坑,那就當然不過是埋掉自己。總之:逝去,逝去,一切一切,和光陰一同早逝去,在逝去,要逝去了。——不過如此,但也為我所十分甘願的。 然而這大約也不過是一句話。當呼吸還在時,只要是自己的,我有時卻也喜歡將陳跡收存起來,明知不值一文,總不能絕無眷戀,集雜文而名之曰《墳》,究竟還是一種取巧的掩飾。劉伶⑵喝得酒氣熏天,使人荷鍤跟在後面,道:死便埋我。雖然自以為放達,其實是只能騙騙極端老實人的。 所以這書的印行,在自己就是這麼一回事。至於對別人,記得在先也已說過,還有願使偏愛我的文字的主顧得到一點喜歡;憎惡我的文字的東西得到一點嘔吐,——我自己知道,我並不大度,那些東西因我的文字而嘔吐,我也很高興的。別的就什麼意思也沒有了。倘若硬要說出好處來,那麼,其中所介紹的幾個詩人的事,或者還不妨一看;最末的論「費厄潑賴」這一篇,也許可供參考罷,因為這雖然不是我的血所寫,卻是見了我的同輩和比我年幼的青年們的血而寫的。 偏愛我的作品的讀者,有時批評說,我的文字是說真話的。這其實是過譽,那原因就因為他偏愛。我自然不想太欺騙人,但也未嘗將心裡的話照樣說盡,大約只要看得可以交卷就算完。我的確時時解剖別人,然而更多的是更無情面地解剖我自己,發表一點,酷愛溫暖的人物已經覺得冷酷了,如果全露出我的血肉來,末路正不知要到怎樣。我有時也想就此驅除旁人,到那時還不唾棄我的,即使是梟蛇鬼怪,也是我的朋友,這才真是我的朋友。倘使並這個也沒有,則就是我一個人也行。但現在我並不。因為,我還沒有這樣勇敢,那原因就是我還想生活,在這社會裡。還有一種小緣故,先前也曾屢次聲明,就是偏要使所謂正人君子也者之流多不舒服幾天,所以自己便特地留幾片鐵甲在身上,站著,給他們的世界上多有一點缺陷,到我自己厭倦了,要脫掉了的時候為止。 倘說為別人引路,那就更不容易了,因為連我自己還不明白應當怎麼走。中國大概很有些青年的「前輩」和「導師」罷,但那不是我,我也不相信他們。我只很確切地知道一個終點,就是:墳。然而這是大家都知道的,無須誰指引。問題是在從此到那的道路。那當然不只一條,我可正不知那一條好,雖然至今有時也還在尋求。在尋求中,我就怕我未熟的果實偏偏毒死了偏愛我的果實的人,而憎恨我的東西如所謂正人君子也者偏偏都矍鑠,所以我說話常不免含胡,中止,心裡想:對於偏愛我的讀者的贈獻,或者最好倒不如是一個「無所有」。我的譯著的印本,最初,印一次是一千,後來加五百,近時是二千至四千,每一增加,我自然是願意的,因為能賺錢,但也伴著哀愁,怕于讀者有害,因此作文就時常更謹慎,更躊躇。有人以為我信筆寫來,直抒胸臆,其實是不儘然的,我的顧忌並不少。我自己早知道畢竟不是什麼戰士了,而且也不能算前驅,就有這麼多的顧忌和回憶。還記得三四年前,有一個學生來買我的書,從衣袋裡掏出錢來放在我手裡,那錢上還帶著體溫。這體溫便烙印了我的心,至今要寫文字時,還常使我怕毒害了這類的青年,遲疑不敢下筆。我毫無顧忌地說話的日子,恐怕要未必有了罷。但也偶爾想,其實倒還是毫無顧忌地說話,對得起這樣的青年。但至今也還沒有決心這樣做。 今天所要說的話也不過是這些,然而比較的卻可以算得真實。此外,還有一點余文。 記得初提倡白話的時候,是得到各方面劇烈的攻擊的。後來白話漸漸通行了,勢不可遏,有些人便一轉而引為自己之功,美其名曰「新文化運動」。又有些人便主張白話不妨作通俗之用;又有些人卻道白話要做得好,仍須看古書。前一類早已二次轉舵,又反過來嘲罵「新文化」了;後二類是不得已的調和派,只希圖多留幾天僵屍,到現在還不少。我曾在雜感上掊擊過的。 新近看見一種上海出版的期刊⑶,也說起要做好白話須讀好古文,而舉例為證的人名中,其一卻是我。這實在使我打了一個寒噤。別人我不論,若是自己,則曾經看過許多舊書,是的確的,為了教書,至今也還在看。因此耳濡目染,影響到所做的白話上,常不免流露出它的字句,體格來。但自己卻正苦於背了這些古老的鬼魂,擺脫不開,時常感到一種使人氣悶的沉重。就是思想上,也何嘗不中些莊周韓非⑷的毒,時而很隨便,時而很峻急。孔孟的書我讀得最早,最熟,然而倒似乎和我不相干。大半也因為懶惰罷,往往自己寬解,以為一切事物,在轉變中,是總有多少中間物的。動植之間,無脊椎和脊椎動物之間,都有中間物;或者簡直可以說,在進化的鏈子上,一切都是中間物。當開首改革文章的時候,有幾個不三不四的作者,是當然的,只能這樣,也需要這樣。他的任務,是在有些警覺之後,喊出一種新聲;又因為從舊壘中來,情形看得較為分明,反戈一擊,易制強敵的死命。但仍應該和光陰偕逝,逐漸消亡,至多不過是橋樑中的一木一石,並非什麼前途的目標,垘本。跟著起來便該不同了,倘非天縱之聖,積習當然也不能頓然蕩除,但總得更有新氣象。以文字論,就不必更在舊書裡討生活,卻將活人的唇舌做為源泉,使文章更加接近語言,更加有生氣。至於對於現在人民的語言的窮乏欠缺,如何救濟,使他豐富起來,那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或者也須在舊文中取得若干資料,以供使役,但這並不在我現在所要說的範圍以內,姑且不論。 我以為我倘十分努力,大概也還能夠博采口語,來改革我的文章。但因為懶而且忙,至今沒有做。我常疑心這和讀了古書很有些關係,因為我覺得古人寫在書上的可惡思想,我的心裡也常有,能否忽而奮勉,是毫無把握的。我常常詛咒我的這思想,也希望不再見於後來的青年。去年我主張青年少讀,或者簡直不讀中國書⑸,乃是用許多苦痛換來的真話,決不是聊且快意,或什麼玩笑,憤激之辭。古人說,不讀書便成愚人,那自然也不錯的。然而世界卻正由愚人造成,聰明人決不能支持世界,尤其是中國的聰明人。現在呢,思想上且不說,便是文辭,許多青年作者又在古文,詩詞中摘些好看而難懂的字面,作為變戲法的手巾,來裝潢自己的作品了。我不知這和勸讀古文說可有相關,但正在復古,也就是新文藝的試行自殺,是顯而易見的。 不幸我的古文和白話合成的雜集,又恰在此時出版了,也許又要給讀者若干毒害。只是在自己,卻還不能毅然決然將他毀滅,還想借此暫時看看逝去的生活的餘痕。惟願偏愛我的作品的讀者也不過將這當作一種紀念,知道這小小的丘隴中,無非埋著曾經和過的軀殼。待再經若干歲月,又當化為煙埃,並紀念也從人間消去,而我的事也就完畢了。上午也正在看古文,記起了幾句陸士衡的吊曹孟德文⑹,便拉來給我的這一篇作結—— 既睎古以遺累,信簡禮而薄藏。 彼裘紱於何有,貽塵謗于後王。 嗟大戀之所存,故雖哲而不忘。 覽遺籍以慷慨,獻茲文而淒傷! 一九二六,一一,一一,夜。魯迅。 【注釋】 注釋: [1]南普陀寺:在廈門大學附近。該寺建于唐代開元年間,原名普照寺。 [2]劉伶:字伯倫,晉代沛國(今安徽宿縣)人。《晉書·劉伶傳》中說,他「常乘鹿車,攜一壺酒,使人荷鍤而隨之,曰:死便埋我。」 [3]指當時上海開明書店出版的《一般》月刊。關於「做好白話須讀好古文」的議論,見該刊一九二六年十一月第一卷第三號所載明石(朱光潛)《雨天的書》一文,其中說:「想做好白話文,讀若干上品的文言文或且十分必要。現在白話文作者當推胡適之、吳稚暉、周作人、魯迅諸先生,而這幾位先生的白話文都有得力於古文的處所(他們自己也許不承認)。」 [4]莊周(約前369-前286):戰國時宋國人,道家學派代表人物之一,著作有《莊子》一書。韓非(前280-前233),戰國末期韓國人,先秦法家學派代表人物之一,著作有《韓非子》一書。 [5]見《青年必讀書》,發表在一九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京報副刊》,後收入《華蓋集》。 [6]陸機(261-303):字士衡,吳郡華亭(今上海松江)人,晉代文學家。他的吊曹孟德(曹操)文,題為《吊魏武帝文》,是他在晉朝王室的藏書閣中看到了曹操的《遺令》而作的。曹操在《遺令》中說,他死後不要照古代的繁禮厚葬,葬禮應該簡單些;遺物中的裘(皮衣)紱(印綬)不要分,妓樂仍留在銅雀台按時上祭作樂。陸機這篇吊文,對曹操臨死時仍然眷戀這些表示了一種感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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