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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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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性常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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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一九三六年五月,廈門南普陀寺)
性常法師:
宿疾已漸愈。惟精神氣力反不如前(不如正二月),尚須靜養多時乃能複元也。(性老法師謂,須兩年乃複元。)近在此講《戒本》,甚為費力。將來到日光岩閉關後,恐不能繼續講律。他人有問餘近狀者,乞以此告之。謹陳,不宣。
演音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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