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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瑞今法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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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九三四年舊七月十四日,廈門南普陀寺) 弘一提倡辦小學之意,決非為養成法師之人材。例如天資聰穎,辯才無礙,文理精通,書法工秀等。如是等決非弘一所希望于小學學僧者(或謂小學辦法:第一須求文理通順,並注重讀誦等。此仍是養成法師之意,與弘一之意不同。) 弘一提倡之本意,在令學者深信佛菩薩之靈感,深信善惡報應因果之理,深知如何出家及出家以後應作何事,以造成品行端方,知見純正之學僧。至於文理等在其次也。儒家云:「士先器識而後文藝」,亦此意也。謹書拙見,以備採擇。 七月十四日晨 弘一 二 (一九三四年,廈門南普陀寺) 瑞今法師道鑒: 書局所編之書,未能適於出家人用,宜更廣采。如書局諸書,由教者自編講義,於每次考期前十日編就,令學者預先輪流抄寫。編輯之法,凡滅蠅蚊、遊戲、花柳病等,皆可略去。但花柳病及手淫等害,宜講解之,令知恐懼。略複,不宣。 演音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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