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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思順書1928年10月12日


  九月六日、九日書同日到(九日的卻早到幾點鐘)。希哲那位貴長官竟自有這一手,也頗出我意外,再一想他是要替新貴騰新加坡缺,潮尾卷到坎拿大亦毫不足怪,李駿諒未必肯來別派人。若那人耳目稍靈,知是賠錢地方亦當裹足不前,你們還是愛住多少時,便住多少時也。我一星期前正去信勸希哲和貴部長斷絕來往,關起大門,料理自己的事。你九日來信所言正不謀而合,只管去一信索盤費,索不著以後可絕對的不理會矣。

  現在所謂國民政府者,收入比從前豐富得多(尤其關稅項下),不知他們把錢弄到哪裡去了,乃至連使館館員留支都克扣去。新貴們只要登臺三五個月,就是腰纏十萬,所謂廉潔政府,如是如是。希哲在這種政府底下做一員官,真算得一種恥辱,不過一時走不開,只得忍耐。他現在攆你們走,真是謝天謝地。

  寫到這裡,阿永由坎發來的信也到了,忠忠也有一封信來。阿永給倫敦信和給八爺的信片也是昨天到。兩天內連接五六封信,真高興。

  我平常想你還自可,每到病發時便特別想得厲害,覺得像是若順兒在旁邊,我向他撒一撒嬌,苦痛便減少許多。但因為你事實上既未能回家,我總不願意說這種話。現在好了,我的順兒最少總有三五年依著我膝下,還帶著一群可愛的孩子——小小白鼻接上老白鼻——常常跟我玩。我想起八個月以後家裡的新生活,已經眉飛色舞了。

  你們回來,何必急急於在津買房子呢?賣了斐島房產,當然該用來添做資本去另辟你們的新路,新房子現租給中原公司,幾乎連半價的租錢——百二十元——都納不起(工部局卻要照三百六十元收營業稅),常常拖欠一兩個月,我們早已決意要收回了。催搬不下十數次,王搏沙只是死賴著,交情上只得放鬆時日。他本來答應年內必搬出,擬和他再切實訂明,再不能過明年三月了,收回後卻是不能租給別家,因為許多書放在房內,所以橫豎總是空著。你們回來在那邊住,不是最合適嗎?我早打算那新房子,留著給你們姊妹弟兄——已結婚的——回來省親的,輪流著住,有時兩個以上同時回來,也可以夠住。將來那邊常有人住,不空著,便是我最大的快樂。你當老姊姊的,便做帶頭馬,先住他三兩年,豈不好極嗎?(思成他們回家自有他們現在收拾得很好那兩間房子。)希哲性情是閒不住的,回來不到兩三個月,怕就要往外跑——為營業計,也該早去覓機會——跑出去做生意?只怕一年到頭在家的時候也不能多,你帶著幾個孩子,何必另起爐灶,又費錢又費事呢。

  回來後生意托給信託公司處理最好,一切由你們全權辦理便得,最好是你們動身以前這幾個月中,若有機會,把莊莊來年學費和永、莊兩人回國川資都弄妥,交給他們。但數目太大,一時怕弄不夠,那麼交給信託公司辦理,亦未嘗不可。一切由你們斟酌自定。

  今年家用略為差點,能有二三千回來便極好,否則我自有法子對付過去。

  前信曾談及怕生意閃手,現在風浪已過,大放心了,想七八月間,你們很著急罷。

  思成說你們吃得太壞,我和全家人都不以為然。寧可別的節省,吃得壞會傷身子,于孩子尤不相宜。雖只有幾個月,希望你們還是改良些。

  姑丈(全家)已回南了,二叔事情可挨到年底(以後一點辦法沒有),七叔在南開教書,倒甚好。十四舅還是閑著,常常要我設法子,我實在愛莫能助,奈何。

  民國十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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