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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梁思順書1915年4月15日


  今夜乘新濟船行,四點出帆,約初六可抵滬也。荷丈竟不能成行,此亦無害。吾沿途必能自慎攝,家人勿以為念也。中原公司日內收股,家中能湊出三千元否,可交藻孫與幼珊交涉。汝所有薄工資財亦可附兩小股(三百元),更附黃孟曦罐子股二三百元。一切皆托藻孫可也。此間所存六衣箱已移至馬朝利新宅,其餘各雜物則扃在一房中,鑰亦交彼,遷居時往取可也。

  飲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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