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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年譜(9)


  光緒九年,癸未,六十一歲。

  正月廿日奏複使德大臣李鳳苞被參各款不實,使才不必專於科目中求之。

  正月廿九日函總署,得馬建忠自滬來電,知法國和議有變,宜速命滇粵嚴備。

  三月廿二日袁保齡致李鴻藻書,推薦劉銘傳可統保越之師,並論李鴻章志力宏闊,近更以親賢遠佞為務,用舍均頗精當。

  三月廿五日以法、越事急,旨命李鴻章遵秉金革毋避之古訓,迅往廣東督辦越南事宜,所有廣東、廣西、雲南防軍均歸節制。

  四月七日從李鴻章之奏,命暫駐上海,統籌全域,審度機宜,再定進心。

  四月十三日黑旗軍劉永福敗法軍於河內附近,法將李威利戰死。

  五月二日詔命李鴻章仍回北洋大臣署任。

  六月初十日詔命李鴻章署理直隸總督,兼署北洋通商事務大臣。

  六月十四日奏請展接天津至通州電線。廿二日函總署,鐵艦、鐵道乃真實聲威,祈主持大計。

  七月廿三日法迫越訂立順化條約,越成為法之保護國。

  九月廿六日函總署,照會各國跡近張皇,實無裨助。中國目下實力不足,難以推翻本年七月法越新約。後總署未采李議,仍照會各國,聲明保護越南藩屬之意。

  十二月十九日奏報光緒元年七月至六年底北洋海防經費收支款目。共收銀四百八十二萬餘兩,共支銀三百七十一萬餘兩。

  光緒十年,甲申,六十二歲。

  二月十三日複總署函,請設海軍部。

  三月十三日軍機大臣全班盡撤,詔旨改命禮親王世鐸,戶部尚書額勒和布、閻敬銘,刑部尚書張之萬在軍機大臣上行走,工部侍郎孫毓汶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十四日,旨命軍機處遇有緊要事件,會同醇親王商辦。俟皇帝親政後,再降諭旨。十七日,慶郡王奕劻受命管理總署。十八日,增派刑部侍郎許庚身在軍機處學習行走。

  四月四日奏報駐朝吳長慶軍撤回三營,仍留三營,令記名提督吳兆有統帶,同知袁世凱總理營務處。

  四月十日翰林院編修梁鼎芬劾李鴻章有六可殺之罪。朝廷以其莠言亂政將梁革職。

  閏五月初一日法軍強行向諒山前進,駐守觀音橋之廣西提督王德榜部卻之,敗法軍。

  閏五月初四日詔諭前直隸提督劉銘傳,著賞給巡撫銜,督辦臺灣軍務。

  閏五月廿四日李函複許庚身,論越事宜速設法結束。廿七日,詔授兩江總督曾國荃為全權大臣,馳赴上海與法使辦理詳細條約。

  六月初六日李複張蔭桓書,論和局翻一回,更壞一回。同日,複周家楣函,謂當軸搖惑,前所罕見,朝令夕改,洋務愈益難辦。

  六月十五日法艦攻陷基隆炮臺。十六日,劉銘傳及總兵曹志忠等督軍擊退基隆登岸之法軍。

  六月廿九日法署使謝滿祿向總署政最後通牒,要求八千萬法郎,十年交清,限二日答覆。

  七月初三日法水師提督孤拔突擊福州師船,沉揚武等七艦,轟船廠,張佩綸敗走。

  七月初六日清廷下詔與法國宣戰。十九日授左宗棠為欽差大臣,督辦福州軍務,福州將軍穆圖善。漕運總督楊昌浚協辦軍務。

  九月二日孤拔宣佈,三日後封鎖臺灣。

  九月六日電旨命南北洋兵艦赴援臺灣。

  十月二日新疆設省,以劉錦棠為甘肅、新疆巡撫,魏光燾為布政使,定烏魯木齊為省治。

  十月十七日朝鮮京城兵變。

  十九日,袁世凱、吳兆有率兵攻入王宮,擊退日軍。

  十月廿三日李電告總署,韓亂烈于越南,請將援台之船艦改駛朝鮮,以遏日謀。廿四日,命李鴻章、吳大澂規劃韓事。廿八日密諭李鴻章,韓事以定亂為主,切勿與日人生釁。

  十一月廿四日日韓定立京城條約,朝鮮允謝罪賠款。

  十二月十四日英船威利號受雇運兵聶士成部八百七十人及軍械、餉銀到臺灣卑南上岸。

  十二月廿九日法軍攻陷諒山。

  光緒十一年,乙酉,六十三歲。

  正月初九日法軍陷鎮南關。十一日,蘇元春收復鎮南關。

  正月廿五日派李鴻章為全權大臣,與日使商議朝鮮事宜。

  二月十三日馮子材、蘇元春大敗法軍,克復諒山。

  二月十八日日本全權大臣伊藤博文與李鴻章在天津會議朝鮮問題。

  二月十九日金登幹在巴黎與法代表畢樂簽訂中法和平條約。

  三月初四日李與伊藤訂立中日天津條約。

  四月廿七日李與法使巴德納在天津訂立中法新約十款。

  五月初五日李上奏在天津創設武備學堂,造就陸營將棄。

  五月九日慈禧下令勘修三海工程。

  七月廿七日左宗棠病卒于福州,年七十四。朝廷追贈以太傅,予溢文襄。

  七月廿八日,李函總署,請派袁世凱為駐朝鮮通商委員。

  九月五日設海軍事務衙門,命醇親王奕劻總理海軍事務,沿海水師悉歸節制調遣,命慶郡王奕劻及李鴻章會同辦理,漢軍都統善慶、兵部侍郎曾紀澤幫同辦理。先從北詳精理水師一支,由李鴻章專司其事。同日,設臺灣行省,改福建巡撫為臺灣巡撫。是月,次子經述江南鄉試告捷。

  十月十日李與署船政大臣裴蔭森等,奏報續派閩廠學生第三批出洋肄業。次日,李往大沽口複勘新近抵華之定遠、鎮遠、濟遠三艦。

  十二月十六日上奏以楊宗濂總理天津武備學堂。

  光緒十二年,丙戌,六十四歲。

  正月十二日函總署,日本以伊藤博文為內閣總理,求派袁世凱赴東京商和局,似可藉釋前嫌,有裨大局。

  春,弟蘊章卒於合肥,年五十八。

  四月十五日醇親王奕儇、李鴻章、善慶、李蓮英等自大沽赴旅順巡察海防。是月,建博文書院于天津,招學生習洋文。

  五月廿四日函海署,船款內暫解三十萬兩轉交內廷承修三海工程,可遵辦,但請嚴催粵海關解還或另指他處有著之款撥付。

  六月十五日函海署,認朱一新議停學生出洋肄業為書生妄讀,陋儒之見。同日,函請醇親王大力主持海軍並謝抄示航海吟草詩。

  六月十八日以帝及醇親王懇求,太后旨允于皇帝親政後再行訓政數年。

  七月初五總署初次正式宴請各國駐華公使。

  十一月十八日醇親王函李鴻章,為籌南海工費,擬以創建京師水操學堂為名,商借七八十萬。李複以可試商借洋款,以北洋需款為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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