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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年譜(7)


  同治十二年,癸酉,五十一歲。

  正月廿六日同治帝親政。

  二月初六日李赴天津籌辦日本換約事宜。

  四月初四日李在天津與日本外務大臣副島種臣、柳原前光等互換中日修好條規通商章程。

  五月十四日函兩江總督李宗羲,謂臺灣生番一案,尤覺離奇,日人力小謀大,可為切近之患。

  六月初三日六弟昭慶死于天津。

  六月初五日日使副島種臣、俄使倭良嘎裡、美使鏤斐迪、英使威妥瑪、法使熱福理、荷使費果蓀,入紫光閣覲見同治帝,行五鞠躬禮,並呈遞國書。

  六月十五日李函總署,日本覬覦朝鮮有年,如侵高麗則為遼京根本之憂。

  九月廿三日左宗棠克肅州,平定關內回民起事。

  九月廿八日為頤養太后,上諭重修圓明園,著王公以下京外大小官員量力報效捐修。李為此慨歎。在十一月初九致陝撫邵亨豫信中稱:「四方甫定,而土木遊觀之工,紛然井舉。民力幾何,徒增憂喟!」

  同治十三年,甲戌,五十二歲。

  正月廿八日函複兩江總督李宗羲,謂不變兵制,繼今以往,營伍竟無用處,內府供億徵求,愈出愈多,實深惴懼。

  二月十八日日本任西鄉從道為陸軍中將,合灣生番地事務總督,準備犯台。

  三月廿三日日軍在臺灣南部瑯喬上岸。

  四月十四日命船政大臣沈葆楨巡視臺灣,兼辦各國通商事務。李鴻章於十八日函沈云:「……洋人電報謂日本兵已有二千人在臺灣東南登陸,起造土壘炮臺,按兵不動,諒非虛誑。而子和前輩既無奏報,總署兩接來函,視若淡漠。夏小陶竟有彼自尋釁番界勢難禁止之語。生番亦中國百姓,初難禁止,則後將占踞逼處,如俄之黑龍江東界、日之蝦夷,駸駸焉大肆蠶食,其若之何!日本自九年遣使來津求約,厥後歲輒一至。弟與周旋最久。其人外貌峋峋恭謹,性情狙詐深險,變幻百端,與西洋人迥異……彼既興師登岸,其辦法亦不外諭以情理、示以兵威二語。」

  六月十一日李延見日使柳原前光責侵台之事。

  七月廿一日日全權大使內務卿大久保利通抵天津,得知李鴻章處口吻無絲毫鬆勁語氣,遂不見李,而於廿五日進京與總署直接談判。

  九月廿二日中日臺灣事件專約簽字,中國承認日本出民為保民義舉,賠款五十萬兩。李鴻章於廿日致沈葆楨函稱:「……今乃以撫恤代兵費,未免稍損國體,漸長寇志。……願我君臣上下,從此臥薪嚐膽,力求自強之策。勿如總署所雲,有事則急圖補救,事過則仍事嬉娛耳。」是月,李籌開磁州鐵礦。天津新城建成。

  十月廿五日日軍撤出臺灣。

  十一月初二日李奏籌海防:1.選汰陸軍,改為洋槍炮隊,改練洋操;2.添購機器,仿造槍炮水雷;3.定造鐵甲船,裁撤艇船;4.暫棄新疆,嚴守邊界,以停撤之餉勻作海防用,並撥海防洋稅,興利開礦。暫弛嬰粟之禁,加重洋藥稅厘;5.變通考試,另外洋務進取一格,海防省份設立洋學局,分為格致、測算、輿圖、火輪機器、兵法、炮法、化學、電氣學數門。6.中外一心,堅持必辦洋務,於洋務開用人之途,使人才漸進。同日,李附片複奏十月廿八日文祥折,謂日本志不在小,為中國永遠大患,鐵甲船、水炮臺船等項應速籌,並請派公使駐日,相機控制。

  十一月初十日帝以天花,命內外陳奏事件由皇太后披覽裁定。

  十二月初二日李被授文華殿大學士,文祥為武英殿大學士,寶鋆為體仁閣大學士。

  十二月初五日同治帝崩於養心殿東暖閣。「奉兩宮皇太后懿旨,立醇親王奕繯之子載湉,承繼文宗顯皇帝為子,入承大統,為嗣皇帝。……時嗣皇帝年甫四齡,即由醇邸移居禁中,即皇帝位,以明年為光緒元年,仍由兩宮皇太后垂簾聽政。」

  光緒元年,乙亥,五十三歲。

  正月廿日光緒帝行登極禮於太和殿。

  四月廿六日派李鴻章督辦北洋海防事宜。同日詔授沈葆楨為兩江總督、通商事務大臣,督辦南洋海防事宜。

  五月初七日命前江蘇巡撫丁日昌赴天津幫同北洋大臣李鴻章商辦事務。

  七月十九日李函沈葆楨,海上水師成軍,無錢無人無船,從何措手。部撥四百萬有名無實。

  八月廿七日命丁日昌督理福建船政事宜。

  十月廿二日盛宣懷來津謁李,建議湖北廣濟官山煤礦應請官為籌本督辦。

  十二月十九日調李瀚章為四川總督,湖廣總督由鄂撫翁同爵兼署。同日,李鴻章、翁同爵奏派直隸候用道盛宣懷試辦湖北廣濟興國煤鐵礦。

  光緒二年,丙子,五十四歲。

  二月初二日日韓訂立《江華條約》,日認韓為自主國,韓允日本通商。

  二月初七日因左宗棠擬借洋款一千萬以充西征餉需,沈葆楨複奏,借洋債耗息過多,海關部庫均受其害,應于各省關移緩就急。詔命左宗棠籌畫具奏。

  三月初一日以西餉急迫,命戶部于庫存四成洋稅項下撥給二百萬兩,各省應解西征協餉提前撥解三百萬兩,並准左宗棠借洋款五百萬兩,以足千萬之數,李鴻章對朝廷此舉,極不謂然。

  三月廿六日上奏言:外交之道與自固之謀相為表裡。應及時聯絡德國,師彼長技。已派卞長勝等七人隨德國都司李邁協於三月廿一日搭輪赴德國武學院學習。

  六月初八日命李為全權大臣,即赴煙臺與英使威妥瑪會商滇案。

  七月廿六日中英《煙臺條約》簽字,共三端:「一、昭雪滇案,賠款二十萬兩,遣使謝罪。另議滇緬貿易細則。二、雙方官員往來會定禮節條款,各口審斷交涉案件須依國籍而定,被告何國之人,即赴何國官員處控告。三、增開蕪湖、宜昌、溫州、北海四口通商。將來輪船能到之時,重慶亦開為商埠。

  八月七日李鴻章複曾國荃書,稱滇案和局既成而己心力已竭。

  九月十四日函複劉秉璋,言不談洋務則無術以支持天下,海防百年可不用,一日不可無備。

  十月初,二艘購自英國的二十六點五噸炮船抵津。李命名為龍驤、虎威。

  十一月十八日盛宣懷等奉沈葆楨之命與美商旗昌公司議定將該公司輪船、碼頭、棧房並歸招商局,共價二百二十二萬兩。

  十一月廿九日與沈葆楨會奏,選派李風苞、日意格為華、洋監督,督率閩廠學生三十名于明年正月赴英、法學習駕駛、製造,以裨海防自強之基。

  光緒三年,丁醜,五十五歲。

  二月末,出使英國大臣郭嵩燾自英致函李鴻章,論英國富強之業,實基於交通、鐵路、電報、煤礦等,關係民生軍計至為重大,殷望李以先知先覺自任,採擇上陳,以裨國家。

  三月廿一日函告丁日昌,俄、土開釁,歐戰方始,日本薩馬之亂尚無了期,乘此東西洋多事,無暇旁顧,中土厲兵練甲,事有可為。廿六日複郭嵩燾書,論修約、設領事、煙臺約批准、禁煙、翻譯人才諸事。

  五月十九日函告劉秉璋,天津試設電報成功。「數十百年後,必有奉為開山之祖矣。」廿一日致丁日昌函,亦言及電線之事:「立刻往復通信,詢屬奇捷。」

  六月初一日複郭嵩燾書,論自強諸務推行之困難。

  七月初二日左宗棠奏,重新疆所以保蒙古,保蒙古所以衛京師,新疆宜設行省,改郡縣,方為長治久安之策。

  七月十四日上奏試辦張家口外科爾沁鉛礦。

  九月初一日函總署,請用伍廷芳襄辦交涉,翻譯西律。初三日複吳贊誠書,論「水師人才,淺薄如此。雨生日催購鐵甲,有船無人,將焉所恃,可為太息」!

  是年,子經邁生。

  光緒四年,戊寅,五十六歲。

  正月廿六日以郭嵩燾兼充法使,李致書慰勉,並贊馬建忠「志趣尚好,人亦聰明,……可備就近驅策」,且論人才風氣之固結不解,積重難返,乃由於崇尚時文小楷誤之。

  五月廿九日上奏在省城建候審公所以收管被告、證人。

  六月初,在大沽口勘驗購自英國的龍驤、虎威、飛霆、策電四炮船。

  八月廿五日致函總署,複陳華澤信局事,擬先辦京城、天津、煙臺、牛莊、上海五處。

  十二月廿三日致任道鎔書,謂傷停捐例,為近日第一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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