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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立八校教職員代表會五月二十日大會上的報告


  (一九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李大釗代理主席首先報告:(一)高師發言代表何炳松、劉玉峰因病不能出席,請張貽惠代理出席。(二)美術學校加推李祖鴻為代表,女高師加推焦占峰為代表,均有發言權,於本日起出席。(三)法專教職員會來函。

  各校代表分別報告:

  (一)女高師李貽燕報告曰,本校開會,全體教職員承認本會議所辦理一切事件,毫無異議。(二)醫專葛成勳報告曰,本校開會,對於本會議所辦理事件完全承認。並申明倘政府必須解散八校,可與西南大學取一致行動。(三)高師馬裕藻報告曰,本校開會,承認畀代表以全權,惟申明能不辭職即不辭職,至於外間所傳,絕非事實。若至萬不得已,亦全體辭職。(四)工專許繩祖報告曰,本校教職員態度,與高師完全相同。(五)美術吳起凡報告曰,本校開會,完全承認本會議行動。以後進行,惟以多數為從違。(六)農專梁希報告曰,本校教職員,對於本會議,毫無異言,惟至政府解散學校時,希望全體教職員不再入新校,藉維人格。(七)北大譚熙鴻報告曰,本校昨假美術學校開會,因人數不足,只開談話會。惟代表有全權,且是日各教職員亦報信任代表,故本會議行動,當然從多數一致進行。

  馬敘倫發言略謂:

  本日十二點,政府答覆期限已至,尚無正式答覆。本席會於午前到教育部,見有國務院《致教育部第961號公函》,[1]茲已抄來,請大家一看。查該函所言,直不啻推翻前次閣議議決之三條辦法。同人要求是保障方法及應發經費積欠等,該函所言,文不合題,應請大家注意。

  李大釗代理主席將國務院《致教育部第961號公函》付大會討論。

  李大釗:僉以政府答覆,既未正式送交本會議,本會議只能認為一種傳說,以非公式的討論。且政府至此,不特不自悟其非,反推翻自己議定之辦法,對於同人要求之保障方法,竟一字不提,是政府已毫無誠意。同人惟有履行十八日宣言,為第二次總辭職。[2]

  《晨報》

  1921年5月21日

  【注釋】

  [1]國務院《致教育部961號公函》內容如後:逕啟者,京師高等專門以上各校經費,前經議決辦法,原為維持各校尅日開課,以免諸生曠悞學業。茲經國務會議議決,以該八校迄未開課,所有八校教員薪費,應暫行停發,由財交兩部查照前議,儲款以待。俟該各校實行開課,再行照發。至從前積欠經費,仍照原議分月陸續發給。其中、小各校經費,現均照常上課,其經費自應仍由部按期撥發,等因。除分函外,相應函達,即希貴部查照辦理。此致教育部。中華民國10年5月19日。

  [2]為第二次總辭職聯席會議決定:21日下午一時開臨時會議,公決最後方針,並對961號公函給予駁複,於本日發號外通知全體同人。第二次總辭職宣言,即由文書組起草。經聯席會議決定,同意第二次總辭職。此後,索薪鬥爭又進入了激烈階段,並發生了6月3日校長、教職員、學生在國務院門前被毆傷的慘案。隨後八校教職員向全國發出《通電》,各校學生也通電全國,揭露政府摧殘教育,製造新華門前血案的暴行。6月5日發表了《八校辭職全體教職員宣言》,迫使軍閥政府不得不暗中派人調解,作出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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