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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答□□□先生


  【按:□,此篇原文句你如此。】

  □□先生:

  我回了國已有五個半月了,竟沒有能得到機會同你碰見,足見我們兩人都是貴忙得很啊!但因為我有了一篇無聊遊戲文章的緣故,竟使我們能有通信的機會,那也就不勝其可見之至了。

  你問我的一句話,我可以這樣回答:我並沒有說你妹妹說你的英文比Dickens好。上期《語絲》中所登第一篇文章是我作的,次一個表是「愛管閒事」君作的,再次一篇文章是林語堂作的;這在《語絲》上寫得明明白白的。但我還要聲明,我們那天在太和春吃過了飯,我是寫完了一篇文章就走的,後來如何有人做表,又如何鼓動了林語堂的興趣,也大作而特作其文章,我竟全然不知道。我是直到《語絲》出了版,才知道我的大文之後還有一個大表,大表之後還有一篇大文。那麼,你若要把表裡的話也當做我的,豈不是等於要把「漢」朝人的《四書注疏》中的話,也當作了孔老先生的話麼?(我作文章,一向喜歡用真名,不寫劉複就寫半農,除五六年前作詩,有時寫寒星二字之外,再沒有什麼別的外號。「愛管閒事」究竟是誰,我至今還沒有知道,將來查出了,定要同他(或她)上地方廳去打官司,因為他表題中用了我的姓,顯然是影戲商標的行為。)

  但你的誤會也是在情理中的,因為我文章裡也說到了Dickens的名字。這句話是根據于一個朋友的報告;但他說是你的姊姊這樣說,並沒有說你的妹妹。我因為相信這位朋友不說謊,等於我相信你□□□不說謊一樣,所以才大膽寫上;至於妹妹二字,乃是《語絲》出版之後才發見的。

  其實呢,我也並不知道你有沒有姊姊或妹妹,更不知道你的姊姊或妹妹是「強女子」或「弱女子」。但你意識中,既然以為我有了「無緣無故欺負一個弱女子」的嫌疑,(你「欺負」的「負」字,大概是「侮」字的筆誤罷?因為「欺侮」與「欺負」,是大不相同的。)我對於多年的老朋友,豈可不特別出力,特別聲明乎哉?於是我乃鄭重聲明曰:

  □□□的妹妹並沒有說她阿哥的英文比Dickens好!

  □□□的妹妹並沒有說她阿哥的英文比Dickens好!!

  □□□的妹妹並沒有說她阿哥的英文比Dickens好!!!

  像這樣,在《語絲》中只登了一次的阿哥與妹妹,現在加料又加料,聲明了三次,您總可以不動氣了吧!

  至於你說的「就是五六年前的半農先生也有些不好意思吧」一句話,那真叫我慚愧到一百萬分,惶恐到一千萬分。你的意思,大約以為從前的半農不成東西,現在總該成得東西了。無如我這傻小子,別說五六年,便再過五六十年,恐怕也還是不成東西。吳稚暉先生說過,留學生好比是麵筋,到西洋那大油鍋裡去一泡,馬上就蓬蓬勃勃漲得其大無外。懿歟盛哉!懿歟盛哉!無如我先天就不是個麵筋,乃是一塊頑石,到了油鍋裡,便浸上一百年,也還是分毫不動。所以從前是無聊的,現在仍舊是無聊;從前是頑皮的,現在仍舊是頑皮。這真是大大的辜負了你和其他各位老友的希望了。

  但長進雖不長進,墮落卻也未必見得。從前沒有拍過馬,現在也就懶得去拍驢;從前不曾攀過龍,現在也就不屑去附鳳。至對於弱女子,不但是無緣無故不敢欺侮,即便有緣有故,也斷斷不敢欺侮——即如「吾家」百昭用老媽子拉女學生的行為。我雖冥頑不靈,亦竊以為過矣。

  沒有長進,也沒有墮落,這是可以告慰於你老朋的一句話。

  現在要同你談談我那篇文章的用意了。我以為朋友間互相標榜,黨同伐異,本是與世界一樣長久的一件事。就標榜也得有個分寸。若說我家有個大雞蛋,說它和鴨蛋一樣大可也,說它和鵝蛋一樣大亦可也,即推而至於說它和駝鳥蛋一樣大,也總還可以勉強。不料現在人一說就說它和地球一樣大,再一說就說它和太陽一樣大,這不要叫人笑歪了嘴巴麼?

  胡亂的比擬,結果是雙方不討好的。譬如把志摩擬太哥兒,一方是唐突了太哥兒,因太哥兒不是一天做成的,是幾十年來的修養與努力做成的;現在竟有人發明了速成法,把人家的幾十年縮成了幾個月或一二年,不是太哥兒本人,就變做了一錢不值麼?同時對於志摩,也唐突得可以。太哥兒的成績,大家已經看見的了;他要長進,也不能再進多少的了。志摩的事業,卻正在開場,又安見他將來只值得一個太哥兒而不能超過了他做個太哥爺,太哥娘,又安見他不能超過了十倍八倍而做太哥公,太哥婆……這不是胡亂比擬的人唐突了人家,自己還全不覺得嗎?

  不幸的是你的頭銜太多了,所以我那篇屁文中,把你做了個最大的目標。實際我對於你個人有什麼過不去之處呢?那真是絕對的沒有。我對於你人格和學問的敬愛,還是和當初我與孟真二人將你推薦于蔡先生時一樣。便在昨天,有一位校長到我家裡,問我能不能推舉一個教英國文學史及英文修辭學的教員,我還極誠懇的說:就我所知,擅長此二學者,只有□□□徐志摩兩位,不過現在他們的身價很高,能不能請教得動。你且去試試看罷。

  但我對於兩位的敬愛,也就只能固定在這一點上:要我打去些價,說你們兩位的英文,只是略識abc而已,那是打死了我也不肯的,要我帶上些謊,說你們兩位竟是狄根斯太哥兒,那又是殺去了我的頭再充我的軍也是不肯的(因為狄太二公的著作,即使不論好壞而論分量,也已可搬出去換得幾包取燈兒;你們兩位的,卻還不過薄薄的或厚厚的一兩本)。這種頑皮不解世故的老脾氣,至今不改,也是我五六年來老不長進的一個真憑實據啊!

  因是多年老友,而又天性喜歡頑皮,所以你來了封很莊重的正式質問信,我竟用上一大堆的頑皮話來回答了。但頑皮盡可頑皮,正事不該忘去,最後一句,還得鄭重聲明:

  □□□的妹妹並沒有說她阿哥的英文比Dickens好!

  19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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