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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女生入公共跳舞場佈告


  ——國立北平大學女子學院佈告之一——

  現在本市各飯店所設公共跳舞場,大都流品不齊,空氣污濁,決非青年學子所應參加。茲特嚴重告誡:諸生務須自惜羽毛,絕不涉足;如有故還,一經查出,立即除名。此布。

  (二十年二月九日)

  跳舞與密斯

  ——劉複封其主張之解釋——

  自日前報載女子文理學院院長劉複,禁止女生跳舞,及令學生互稱「姑娘」,以代「密斯」消息後,頗引起一般人好奇的注意,甚至西報譯載,滬報用特電登出。日昨記者晤見劉氏,詢彼對於此二種主張之理由,劉謂跳舞,為娛樂消遣之一種,餘雖不主張積極提倡,亦無一概禁止之意。唯近來平市各舞場,空氣太壞,往往容易引誘青年人於浪費,虛榮,曠時,耽愆之迷途,或竟至造成悲慘之結果。此等舞場,歐美都會中亦有之,然自愛者決不涉足。余為愛護青年及徇各生家長之請求,會於一月半以前,佈告禁止學生到舞場跳舞,蓋雅不欲今日中國之大學生,僅成其為一封封跳舞之所謂摩登青年也。至於家庭集會,偶一跳舞,餘固並不反對。次言余不贊成學生間以密斯互稱,系去歲餘就女子學院院長職時,向學生發表者。第一,女子稱謂之名詞,國語中並不缺乏,為保存中國語言之純潔計,無須乎用此外來譯音之稱呼。第二,「密斯」在英語中,並非有何特別可貴處,英人對使女及飯店下女之類,亦稱「密斯」,未必一受此稱,便有何等光榮。第三,吾人口口聲聲呼打倒帝國主義之口號,而日常生活中尚將此不需要之帝國主義國家語言中譯來之名詞引用,誠不知是何種選輯。根據以上理由,餘主張廢棄帶有奴性的「密斯」稱呼,而以「姑娘」「小姐」「女士」等國語中固有之稱呼代之,固非主張代替「密斯」稱呼,非用「姑娘」二字不可;而廢棄「密斯」之理由,亦非因其雅致或不雅致也。日前報載不過將舊事翻新,然與余原意出入太多,致引起許多誤會,實令人引為遺憾也。

  (二十年四月一日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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