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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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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和宅門裡的要人越來越多了。我們另成立了警衛隊,一共有五百人,專作那義務保鏢的事。為是顯出我們真能保衛老爺們,我們每人有一杆洋槍,和幾排子彈。對於洋槍——這些洋槍——我一點也不感覺興趣:它又沉,又老,又破,我摸不清這是由哪裡找來的一些專為壓人肩膀,而一點別的用處沒有的玩藝兒。我的子彈老在腰間圍著,永遠不准往槍裡擱;到了什麼大難臨頭,老爺們都逃走了的時候,我們才安上刺刀。 這可並非是說,我可以完全不管那枝破傢伙;它雖然是那麼破,我可得給它支使著。槍身裡外,連刺刀,都得天天擦;即使永遠擦不亮,我的手可不能閑著。心到神知!再說,有了槍,身上也就多了些玩藝兒,皮帶,刺刀鞘,子彈袋子,全得弄得利落抹膩,不能象豬八戒挎腰刀那麼懈懈松松的,還得打裹腿呢! 多出這麼些事來,肩膀上添了七八斤的分量,我多掙了一塊錢;現在我是一個月掙七塊大洋了,感謝天地! 七塊錢,扛槍,打裹腿,站門,我幹了三年多。由這個宅門串到那個宅門,由這個衙門調到那個衙門;老爺們出來,我行禮;老爺進去,我行禮。這就是我的差事。這種差事才毀人呢:你說沒事作吧,又有事;說有事作吧又沒事。還不如上街站崗去呢。在街上,至少得管點事,用用心思。在宅門或衙門,簡直永遠不用費什麼一點腦子。趕到在閒散的衙門或湯兒事的宅子裡,連站門的時候都滿可以隨便,拄著槍立著也行,抱著搶打盹也行。這樣的差事教人不起一點兒勁,它生生的把人耗疲了。一個當僕人的可以有個盼望,哪兒的事情甜就想往哪兒去,我們當這份兒差事,明知一點好來頭沒有,可是就那麼一天天的窮耗,耗得連自己都看不起了自己。按說,這麼空閒無事,就應當吃得白白胖胖,也總算個體面呀。哼!我們並蹲不出膘兒來。我們一天老繞著那七塊錢打算盤,窮得揪心。心要是揪上,還怎麼會發胖呢?以我自己說吧,我的孩子已到上學的年歲了,我能不教他去嗎?上學就得花錢,古今一理,不算出奇,可是我上哪裡找這份錢去呢?作官的可以白占許多許多便宜,當巡警的連孩子白念書的地方也沒有。上私塾吧,學費節禮,書籍筆墨,都是錢。上學校吧,制服,手工材料,種種本子,比上私塾還費的多。再說,孩子們在家裡,餓了可以掰一塊窩窩頭吃;一上學,就得給點心錢,即使咱們肯教他揣著塊窩窩頭去,他自己肯嗎?小孩的臉是更容易紅起來的。 我簡直沒辦法。這麼大個活人,就會幹瞪著眼睛看自己的兒女在家裡荒荒著!我這輩無望了,難道我的兒女應當更不濟嗎?看著人家宅門的小姐少爺去上學,喝!車接車送,到門口還有老媽子丫環來接書包,抱進去,手裡拿著橘子蘋果,和新鮮的玩具。人家的孩子這樣,咱的孩子那樣;孩子不都是將來的國民嗎?我真想辭差不幹了。我楞當僕人去,弄倆零錢,好教我的孩子上學。 可是人就是別入了轍,入到哪條轍上便一輩子拔不出腿來。當了幾年的差事——雖然是這樣的差事——我事事入了轍,這裡有朋友,有說有笑,有經驗,它不教我起勁,可是我也仿佛不大能狠心的離開它。再說,一個人的虛榮心每每比金錢還有力量,當慣了差,總以為去當僕人是往下走一步,雖然可以多掙些錢。這可笑,很可笑,可是人就是這麼個玩藝兒。我一跟朋友們說這個,大家都搖頭。有的說,大家混的都很好的,幹嗎去改行?有的說,這山望著那山高,咱們這些苦人幹什麼也發不了財,先忍著吧!有的說,人家中學畢業生還有當「招募警」的呢,咱們有這個差事當,就算不錯;何必呢?連巡官都對我說了:好歹混著吧,這是差事;憑你的本事,日後總有升騰!大家這麼一說,我的心更活了,仿佛我要是固執起來,倒不大對得住朋友似的。好吧,還往下混吧。小孩念書的事呢?沒有下文! 不久,我可有了個好機會。有位馮大人哪,官職大得很,一要就要十二名警衛;四名看門,四名送信跑道,四名作跟隨。這四名跟隨得會騎馬。那時候,汽車還沒出世,大官們都講究坐大馬車。在前清的時候,大官坐轎或坐車,不是前有頂馬,後有跟班嗎?這位馮大人願意恢復這點官威,馬車後得有四名帶槍的警衛。敢情會騎馬的人不好找,找遍了全警衛隊,才找到了三個;三條腿不大像話,連巡官都急得直抓腦袋。我看出便宜來了:騎馬,自然得有糧錢哪!為我的小孩念書起見,我得冒下子險,假如從馬糧錢裡能弄出塊兒八毛的來,孩子至少也可以去私塾了。按說,這個心眼不甚好,可是我這是賣著命,我並不會騎馬呀!我告訴了巡官,我願意去。他問我會騎馬不會?我沒說我會,也沒說我不會;他呢,反正找不到別人,也就沒究根兒。 有膽子,天下便沒難事。當我頭一次和馬見面的時候,我就合計好了:摔死呢,孩子們入孤兒院,不見得比在家裡壞;摔不死呢,好,孩子們可以念書去了。這麼一來,我就先不怕馬了。我不怕它,它就得怕我,天下的事不都是如此嗎?再說呢,我的腿腳利落,心裡又靈,跟那三位會騎馬的瞎扯巴了一會兒,我已經把騎馬的招數知道了不少。找了匹老實的,我試了試,我手心裡攥著把汗,可是硬說我有了把握。頭幾天,我的罪過真不小,渾身象散了一般,屁股上見了血。我咬了牙。等到傷好了,我的膽子更大起來,而且覺出來騎馬的快樂。跑,跑,車多快,我多快,我算是治服了一種動物! 我把馬治服了,可是沒把糧草錢拿過來,我白冒了險。馮大人家中有十幾匹馬呢,另有看馬的專人,沒有我什麼事。我幾乎氣病了。可是,不久我又高興了:馮大人的官職是這麼大,這麼多,他簡直沒有回家吃飯的工夫。我們跟著他出去,一跑就是一天。他當然嘍,到處都有飯吃,我們呢?我們四個人商議了一下,決定跟他交涉,他在哪裡吃飯,也得有我們的。馮大人這個人心眼還不錯,他很愛馬,愛面子,愛手下的人。我們一對他說,他馬上答應了。這個,可是個便宜。不用往多裡說。我們要是一個月准能在外邊白吃半個月的飯,我們不就省下半個月的飯錢嗎?我高了興! 馮大人,我說,很愛面子。當我們去見他交涉飯食的時候,他細細看了看我們。看了半天,他搖了搖頭,自言自語的說:「這可不行!」我以為他是說我們四個人不行呢,敢情不是。他登時要筆墨,寫了個條子:「拿這個見總隊長去,教他三天內都辦好!」把條子拿下來,我們看了看,原來是教隊長給我們換制服:我們平常的制服是斜紋布的,馮大人現在教換呢子的;袖口,褲縫,和帽箍,一律要安金絛子。靴子也換,要過膝的馬靴。槍要換上馬槍,還另外給一人一把手槍。看完這個條子,連我們自己都覺得不合適:長官們才能穿呢衣,鑲金絛,我們四個是巡警,怎能平自無故的穿上這一套呢?自然,我們不能去教馮大人收回條子去,可是我們也怪不好意思去見總隊長。總隊長要是不敢違抗馮大人,他滿可以對我們四個人發發脾氣呀! 你猜怎麼著?總隊長看了條子,連大氣沒出,照活而行,都給辦了。你就說馮大人有多麼大的勢力吧!喝!我們四個人可抖起來了,真正細黑呢制服,鑲著黃登登的金絛,過膝的黑皮長靴,靴後帶著白亮亮的馬刺,馬槍背在背後,手槍挎在身旁,搶匣外搭拉著長杏黃穗子。簡直可以這麼說吧,全城的巡警的威風都教我們四個人給奪過來了。我們在街上走,站崗的巡警全都給我們行禮,以為我們是大官兒呢! 當我作裱糊匠的時候,稍微講究一點的燒活,總得糊上匹菊花青的大馬。現在我穿上這麼抖的制服,我到馬棚去挑了匹菊花青的馬,這匹馬非常的鬧手,見了人是連啃帶踢;我挑了它,因為我原先糊過這樣的馬,現在我得騎上匹活的;菊花宵,多麼好看呢!這匹馬鬧手,可是跑起來真作臉,頭一低,嘴角吐著點白沫,長鬃象風吹著一壟春麥,小耳朵立著象倆小瓢兒;我只須一認鐙,它就要飛起來。這一輩子,我沒有過什麼真正得意的事;騎上這匹菊花青大馬,我必得說,我覺到了驕傲與得意! 按說,這回的差事總算過得去了,憑那一身衣裳與那匹馬還不值得高高興興的混嗎?哼!新制服還沒穿過三個月,馮大人吹了台,警衛隊也被解散;我又回去當三等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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