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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筆與粉筆


  鋼筆頭已生了鏽,因為粉筆老不離手。拿粉筆不是個好營生,自誤誤人是良心話,而良心扭不過薪水去。鋼筆多麼有意思:黑黑的管,尖尖的頭,既沒粉末,又不累手。想不起字來,沾沾墨水,或虛畫幾個小圈;如在燈下,筆影落紙上似一燭苗。想起來了,刷刷寫下去,筆遭圓,筆尖兒滑,得心應手,如蜻蜓點水,輕巧健麗。寫成一氣,心眼俱亮,急點上香煙一支,意思冉潮,筆尖再動,忙而沒錯兒,心在紙上,紙滑如油,樂勝於溜冰。就沖這點樂趣,好像為文藝而犧牲就值得,至少也對得起鋼筆。

  鋼筆頭下什麼都有。要哭它便有淚,要樂它就會笑,要遠遠在天邊,要美美如雪後的北平或春時中的西湖。它一聲不出,可是能代達一切的感情欲望,而且不慌不忙,剛完一件再辦一件,筆尖老那麼濕潤潤的,如美人的唇。

  可是,我只能拿粉筆!特別是這半年,因這半年特別忙。可以說是一個字沒有寫,這半年!毛病是在哪裡呢?鋼筆有一個缺點,一個很大的缺點。它——不——能——生——錢!我只瞪著眼著它生銹,它既救不了我,我也救不了它。它不單喝墨水,也喝腦汁與血。供給它血的得先造血,而血是錢變的。我喂不起它呀!粉筆比它強,我喂它,它也喂我。鋼筆不能這個。雖然它是那麼可愛與聰明。它的行市是三塊錢一千字,得寫得好,快,應時當令,而且不激烈,恰好立於革命與不革命之間,政治與三角戀愛之外,還得不馬上等著錢用。它得知道怎樣小心,得會沒墨水也能寫出字,而且寫得高明偉大;它應會辦的事太多了,它的報酬可只是三塊錢一千字與比三塊錢還多一些的臭駡。

  鋼筆是多麼可愛的東西呢,同時又是多麼受氣的玩藝啊!因為鋼筆是這樣,那麼寫東西不寫也就沒什麼關係了。任它生銹,我且拿粉筆寫黑板去者!

  載一九三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益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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