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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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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我是個洋鬼子,我一定也得以為中國字有趣。換個樣兒說,一個中國人而不會寫筆好字,必定覺得不是味兒;所以我常不得勁兒。 寫字算不算一種藝術,和作官算不算革命,我都弄不清楚。我只知道好字看著順眼。順眼當然不一定就是美,正如我老看自己的鼻子順眼而不能自居姓藝名術字子美。可是順眼也不算壞事,還沒有人因為鼻子長得順眼而去投河。再說,順眼也頗不容易;無論你怎樣自居為寶玉,你的鼻子沒有我的這麼順眼,就乾脆沒辦法;我的鼻子是天生帶來的,不是在醫院安上的。說到寫字,寫一筆漂亮字兒,不容易。工夫,天才,都得有點。這兩樣,我都有,可就是沒人求我寫字,真叫人起急! 看著別人寫,個兒是個兒,筆力是筆力,真饞得慌。尤其堵得慌的是看著人家往張先生或李先生那裡送紙,還得作揖,說好話,甚至於請吃飯。沒人理我。我給人家作揖,人家還把紙藏起去。寫好了扇子,白送給人家,人家道完謝,去另換扇面。氣死人不償命,簡直的是! 只有一個辦法:遇上喪事必送挽聯,遇上喜事必送紅對,自己寫。敢不掛,玩命!人家也知道這個,哪敢不掛?可是掛在什麼地方就大有分寸了。我老得到不見陽光,或廁所附近,找我寫的東西去。行一回人情總得頭疼兩天。 頂傷心的是我並不是不用心寫呀。哼,越使勁越糟!紙是好紙,墨是好墨,筆是好筆,工具滿對得起人。寫的時候,焚上香,開開窗戶,還先讀讀碑帖。一筆不苟,橫平豎直;掛起來看吧,一串倭瓜,沒勁!不是這個大那個小,就是歪著一個。行列有時象歪脖樹,有時象曲線美。整齊自然不是美的要素;要命是個個字象傻蛋,怎麼耍俏怎麼不行。紙算糟蹋遠了去啦。要講成績的話,我就有一樣好處,比別人糟蹋的紙多。 可是,「東風常向北,北風也有轉南時」,我也出過兩回鋒頭。一回是在英國一個鄉村裡。有位英國朋友死了,因為在中國住過幾年,所以留下遺言。墓碣上要幾個中國字。我去弔喪,死鬼的太太就這麼跟我一提。我曉得運氣來了,登時包辦下來;馬上回倫敦取筆墨硯,緊跟著跑回去,當眾開彩。全村子的人橫是差不多都來了吧,只有我會寫;我還告訴他們:我不僅是會寫,而且寫得好。寫完了,我就給他們掰開揉碎的一講,這筆有什麼講究,哪筆有什麼講究。他們的眼睛都睜得圓圓的,眼珠裡滿是驚嘆號。我一直痛快了半個多月。後來,我那幾個字真刻在石頭上了,一點也不瞎吹。「光榮是中國的,藝術之神多著一位。天上落下白米飯,小鬼兒口悶口悶的哭;因為倉頡洩露了天機!」我還記得作了這樣高偉的詩。 第二回是在中國,這就更不容易了。前年我到遠處去講演。那裡沒有一個我的熟人。講演完了,大家以為我很有學問,我就棍打腿的聲明自己的學問很大,他們提什麼我總知道,不知道的假裝一笑,作為不便於說,他們簡直不曉得我吃幾碗乾飯了,我更不便於告訴他們。提到寫字,我又那麼一笑。喝,不大會兒,玉版宣來了一堆。我差點樂瘋了。平常老是自己買紙,這回我可撈著了!我也相信這次必能寫得好:平常總是拿著勁,放不開膽,所以寫得不自然;這次我給他個信馬由韁,隨筆寫來,必有佳作。中堂,屏條,對聯,寫多了,直寫了半天。寫得確是不壞,大家也都說好。就是在我辭別的時候,我看出點毛病來:好些人跟招持我的人嘀咕,我很聽見了幾句:「別叫這小子走!」「那怎好意思?」「叫他賠紙!」「算了吧,他從老遠來的。」……招待員總算懂眼,知道我確是賣了力氣寫的,所以大家沒一定叫我賠紙;到如今我還以為這一次我的成績頂好,從量上質上說都下得去。無論怎麼說,總算我過了癮。 我知道自己的字不行,可有一層,誰的孩子誰不愛呢!是不是,二哥? 載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論語》第五十五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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