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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悲劇


  近二、三年來,我們的諷刺劇的運氣比悲劇的好一些。蘇聯曾供給了我們一些諷刺劇的理論和作品實例,我們自己也寫了一些諷刺劇。從觀眾的反應來看,大家是喜愛諷刺劇的。可是也有人不大喜愛它:有的呢是因為諷刺的對象和自己有些相似,心中難免不大舒服;有的呢雖然不把毛病往自己身上拉,可是諷刺的對象是他的同行,為了同行的義氣,他不能不聲明:在我們這一行裡,沒有那樣的人,也沒有那樣的事;還有的呢以為諷刺就是暴露,積極性不夠,所以諷刺劇,甚至於連相聲,都該取締,不准再浪費筆墨。

  不管怎樣吧,我們到底有了諷刺劇和對它的爭論。它的運氣總算不錯,即不在話下。

  至於悲劇呢,可真有點可悲。沒人去寫,也沒人討論過應當怎麼寫,和可以不可以寫。

  是不是悲劇還可以照老套子去寫,不用討論了呢?我看不是。世界上最古的悲劇總是表現命運怎麼捉弄人,擺佈人;天意如此,無可逃脫。我們今天已不相信這套宿命論,自然也不會照著這個老調兒去創作悲劇。後代的悲劇主要地是表現人物(並不是壞人)與環境或時代的不能合拍,或人與人在性格上或志願上的彼此不能相容,從而必不可免地鬧成悲劇。今天我們是可以還用這個辦法寫悲劇呢,還是不可以呢?

  我們還沒有討論過。這只是未曾討論,不是無可討論。

  是不是我們今天的社會裡已經沒有了悲劇現實,自然也就無從產生悲劇作品,不必多此一舉去討論呢?我看也不是。在我們的社會裡,因為人民生活的逐漸改善和社會主義的建設等等,悲劇事實的確減少了許多,可是不能說已經完全不見了。在我們的報紙上,我們還看得到悲劇事例的報道。

  是不是我們在生活中雖然還有悲劇,可是人民已經不喜歡看苦戲,所以我們就無須供應呢?也不是。我們天天有不少人到戲園去,為梁山伯與祝英台掉些眼淚。是不是人民只愛為古人落淚,而不喜為今人落淚呢?這我就不知道了,因為我們還沒有演出過新悲劇。《雷雨》很叫座兒,但它已二十多歲了。

  不錯,我們的確寫出了《劉胡蘭》、《董存瑞》等傳品,可是,用傳統的悲劇定義來看,這些作品大概不能算作悲劇。這些作品是歌頌殺身成仁,視死如歸的英雄人物。這些人物光明磊落,死得光榮,雖然犧牲了性命,而流芳千古,不是悲劇。假若這些作品也該算作悲劇,悲劇的範圍即當擴大。我們也沒討論過。

  上述的「傳統」是西洋的傳統。我們不必事事遵循西洋,可以獨創一格。可是,這一格應當是什麼樣子呢?我們還不知道。在我們的民間戲曲裡,有不少出戲是一開頭很像悲劇,可是到末尾總來一個大團圓。是不是這種先悲後喜的戲應當算作我們的悲劇程式呢?這也沒有討論過。

  為什麼我們對悲劇這麼冷淡呢?

  我並不想提倡悲劇,它用不著我來提倡。二千多年來它一向是文學中的一個重要形式。它描寫人在生死關頭的矛盾與衝突,它關心人的命運。它鄭重嚴肅,要求自己具有驚心動魄的感動力量。因此,它雖用不著我來提倡,我卻因看不見它而有些不安。是的,這麼強有力的一種文學形式而被打入冷宮,的確令人難解,特別是在號召百花齊放的今天。

  我們反對過無衝突論。可是,我們仍然不敢去寫足以容納最大的衝突的作品,悲劇。是不是我們反對無衝突論不夠徹底,因而在創作上採取了適可而止與報喜不報憂的態度呢?假若這是真情,那麼,誰叫我們採取了那個態度呢?我弄不清楚。

  我們可以不可以把這樣的事——一個心地並不壞的幹部而把好事作壞,以致激起民憤,鬧出亂子,寫成悲劇呢?或者,我們可以不可以把幹部不關心子女,以至子女犯了罪,寫成悲劇呢?

  我並不偏愛悲劇,也不要求誰為寫悲劇而去寫悲劇,以使聊備一格,古代有過的東西,不必今天也有。我可是知道悲劇的確有很大的教育力量。假若我現在要寫一部關於幹部不關心子女的悲劇,我的動機是熱愛我們的第二代,是要教育幹部怎樣盡到作父母的責任。我取用悲劇形式是為加強說服力,得到更大的教育效果。我既不是攻擊幹部,也不是不滿意社會主義制度;反之,我是要熱誠地保衛我們的第二代,社會主義建設的接班人。鑒於過去幾年來我們對於悲劇的冷淡,我懷疑我的願望能否實現。

  也許有人說:民主生活越多,悲劇就越少,悲劇本身不久即將死亡,何須多事討論!對,也許是這樣。不過,不幸今天在我們的可愛的社會裡而仍然發生了悲劇,那豈不更可痛心,更值得一寫,使大家受到教育嗎?

  這幾天,毛主席教訓我們應當怎樣處理人民內部矛盾。這是治國安邦的大道理。我們作家都應當遵照主席的指示,在作品中盡到宣傳教育的責任。可是,是不是就有人會說:描寫人民內部矛盾不可用悲劇形式,因為雖然悲劇中不一定把人物寫死,可是究竟有些「趕盡殺絕」的味道。這個說法對不對呢?

  我一時想不清楚這些問題,所以誠心地請求大家指教!

  載一九五七年三月十八日《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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