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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並不是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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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讀過《紅樓夢》,而沒作過《紅樓夢》的研究工作。 很自然地,在這裡我只能以一個小小的作家身分來談談這部偉大的古典著作。 我寫過一些小說。我的確知道一點,創造人物是多麼困難的事。我也知道:不面對人生,無愛無憎,無是無非,是創造不出人物來的。 在一部長篇小說裡,我若是寫出來一兩個站得住的人物,我就喜歡得要跳起來。 我知道創造人物的困難,所以每逢在給小說設計的時候,總要警告自己:人物不要太多,以免貪多嚼不爛。 看看《紅樓夢》吧!它有那麼多的人物,而且是多麼活生活現、有血有肉的人物啊!它不能不是偉大的作品;它創造出人物,那麼多那麼好的人物!它不僅是中國的,而且也是世界的,一部偉大的作品!在世界名著中,一部書裡能有這麼多有性格有形象的人物的實在不多見! 對這麼多的人物,作者的愛憎是分明的。他關切人生,認識人生,因而就不能無是無非。他給所愛的和所憎的男女老少都安排下適當的事情,使他們行動起來。借著他們的行動,他反映出當時的社會現實。這是一部偉大的現實主義作品,而絕對不是一場大夢! 我們都應當為有這麼一部傑作而驕傲! 對於運用語言,特別是口語,我有一點心得。我知道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首先要知道:有生活才能有語言。文學作品中的語言必須是由生活裡學習來的,提煉出來的。我的生活並不很豐富,所以我的語言也還不夠豐富。 其次,作品中的人物各有各的性格、思想和感情。因此,人物就不能都說同樣的話。雖然在事實上,作者包寫大家的語言,可是他必須一會兒是張三,一會兒又是李四。這就是說,他必須和他的人物共同啼笑,共同思索,共同呼吸。只有這樣,他才能為每個人物寫出應該那麼說的話來。若是他平日不深入地瞭解人生,不同情誰,也不憎惡誰,不辨好壞是非,而光仗著自己的一套語言,他便寫不出人物和人物的語言,不管他自己的語言有多麼漂亮。 看看《紅樓夢》吧!它有多麼豐富、生動、出色的語言哪!專憑語言來說,它已是一部了不起的著作。 它的人物各有各的語言。它不僅教我們聽到一些話語,而且教我們聽明白人物的心思、感情;聽出每個人的聲調、語氣;看見人物說話的神情。書中的對話使人物從紙上走出來,立在咱們的面前。它能教咱們一念到對話,不必介紹,就知道那是誰說的。這不僅是天才的表現,也是作者經常關切一切接觸到的人,有愛有憎的結果。 這樣,《紅樓夢》就一定不是空中樓閣,一定不是什麼遊戲筆墨。 以上是由我自己的寫作經驗體會出《紅樓夢》的如何偉大。以下,我還是按照寫作經驗提出一些意見:一、我反對《紅樓夢》是空中樓閣,無關現實的看法:我寫過小說,我知道小說中不可能不宣傳一些什麼。小說中的人物必須有反有正,否則毫無衝突,即無寫成一部小說的可能。這是創作的入門常識。既要有正有反,就必有愛有憎。通過對人物的愛憎,作者就表示出他擁護什麼,反對什麼,也就必然地宣傳了一些什麼。不這樣,萬難寫出任何足以感動人的東西來。誰能把無是無非,不黑不白的一件事體寫成感動人的小說呢?《紅樓夢》有是有非,有愛有憎,使千千萬萬男女落過淚。那麼,它就不可能是無關現實,四大皆空的作品。 二、我反對「無中生有」的考證方法:一部文學作品的思想、人物和其他的一切,都清楚地寫在作品裡。作品中寫了多少人物,就有多少人物,別人不應硬給添上一個,或用考證的幻術硬給減少一個。作品裡的張三,就是張三,不許別人硬改為李四。同樣地,作品中的思想是什麼,也不准別人代為詭辯,說什麼那本是指東說西,根本是另一種思想,更不許強詞奪理說它沒有任何思想。 一個尊重古典作品的考據家的責任是:以唯物的辯證方法,就作品本身去研究、分析和考證,從而把作品的真正價值與社會意義介紹出來,使人民更瞭解、更珍愛民族遺產,增高欣賞能力。誰都絕對不該順著自己的趣味,去「證明」作品是另一個東西,作品中的一切都是假的,只有考證者所考證出來的才是真的。這是破壞民族遺產!這麼考來考去,勢必最後說出:作品原是一個謎,永遠猜它不透!想想看,一部偉大的作品,像《紅樓夢》,竟自變成了一個謎!荒唐! 我沒有寫成過任何偉大的作品,但是我決不甘心教別人抹煞我的勞動,管我的作品叫作謎!我更不甘心教我們的古典作品被貶斥為謎! 三、我反對《紅樓夢》是作者的自傳的看法:我寫過小說,我知道無論我寫什麼,總有我自己在內;我寫的東西嘛,怎能把自己除外呢?可是,小說中的哪個人是我自己?哪個人的某一部分是我?哪個人物的一言一行是我自己的?我說不清楚。創作是極其複雜的事。人物創造是極其複雜的綜合,不是機械的拼湊。創作永遠離不開想像。 我的人物的模特兒必定多少和我有點關係。我沒法子描寫我沒看見過的人。可是,你若問:某個人物到底是誰?或某個人物的哪一部分是真的?我也不容易說清楚。當我進入創造的緊張階段中,就是隨著人物走,而不是人物隨著我走。我變成他,而不是他變成我,或我的某個朋友。不錯,我自己和我的某些熟人都可能在我的小說裡,可是,我既寫的不是我,也不是我的某些朋友。我寫的是小說。因為它是小說,我就須按照創作規律去創造人物,既不給我寫自傳,也不給某個友人寫傳記。你若問我:你的小說的人物是誰?我只能回答:就是小說中的人物。 我的作品的成功與否,在於我寫出人物與否,不在於人物有什麼「底版」。 假若我要寫我自己,我就寫自傳,不必寫小說。即使我寫自傳,我寫的也不會跟我的一切完全一樣,我也必須給自己的全部生活加以選擇,剪裁。藝術不是照相。 有的「考證家」忘了,或不曉得,創作的規律,所以認為《紅樓夢》是自傳,從而拚命去找作者與作品中人物的關係,而把《紅樓夢》中的人物與人物的關係忘掉,也就忘了從藝術創作上看它如何偉大,一來二去竟自稱之為不可解之謎。這不是考證,而是唯心的夾纏。這種「考證」方法不但使「考證家」忘了他的研究對象是什麼,而且會使某些讀者鑽到牛犄角裡去——只問《紅樓夢》的作者有多少女友,誰是他的太太,而忘了《紅樓夢》的社會意義。這是個罪過! 是的,研究作家的歷史是有好處的。正如前面提過的,作家在創作的時候,不可能把自己放在作品外邊。我們明白了作家的歷史,也自然會更瞭解他的作品。 可是,歷史包括著作家個人的生活和他的時代生活。我們不應把作家個人的生活從他的時代生活割開,只單純地剩下他個人的身世。專研究個人的身世,而忘記他的時代,就必出毛病。從個人身世出發,就必然會認為個人的一切都是遺世孤立,與社會現實無關的。這麼一來,個人身世中的瑣細就都成為奇珍異寶,當作了考證的第一手資料。於是,作家愛吸煙,就被當作確切不移的證據——作品中的某人物不也愛吸煙麼?這還不是寫作家自己麼?這就使考證陷於支離破碎,剝奪了作品的社會意義。 過去的這種煩瑣考證方法,就這麼把研究《紅樓夢》本身的重要,轉移到摸索曹雪芹的個人身邊瑣事上邊去。一來二去,曹雪芹個人的每一生活細節都變成了無價之寶,只落得《紅樓夢》是謎,曹雪芹個人的小事是謎底。我反對這種解剖死人的把戲。我要明白的是《紅樓夢》反映了什麼現實意義,創造了何等的人物等等,而不是曹雪芹身上長著幾顆痣。 是時候了,我們的專家應該馬上放棄那些猜謎的把戲,下決心去嚴肅地以馬列主義治學的精神學習《紅樓夢》和其他的古典文學作品。 載一九五四年《人民文學》十二月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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